理论教育 分析所有权特征:观念性、绝对性与自由性的权利探讨

分析所有权特征:观念性、绝对性与自由性的权利探讨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有权的这种性能可称为观念性。所有权的这种绝对性,从其沿革来看,是根据这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的近代自然法思想而成立的。因此,所有人的自由是来自政治权利的自由,而不是所有人本身的任意的自由。把个人所有权的这种特性,放在所有权的物权性支配权角度来看,可以说这是人对物的直接的支配权。

分析所有权特征:观念性、绝对性与自由性的权利探讨

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的、排他的支配权,其除了具有一般物权的性质和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2]

1.支配权的全面性、混而为一性

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地上权、永佃权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都只是对标的物进行某一方面的支配,这一点同所有权是不一样的。另外,近代的所有权的全面支配权,并不是各种机能的综合,它的内容是混而为一的东西。

2.所有权的观念性

任何人没有必要为了主张自己是某物的所有人,而去事实上支配该物。他即使不去占有该物,也可以享有所有权。例如,A把某物卖给了B,A与B之间只要有意思表示就可以把该物的所有权转移给B。对物的占有,在动产的情况下作为对抗要件还有点意义,但在不动产的情况下就连这点意义都没有了。所有权的这种性能可称为观念性。

3.所有权的绝对性(www.daowen.com)

所有权具有对于所有的人的关系中,它只归属于某人的性质。所有权的这种绝对性,从其沿革来看,是根据这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的近代自然法思想而成立的。因此,所有人的自由是来自政治权利的自由,而不是所有人本身的任意的自由。把个人所有权的这种特性,放在所有权的物权性支配权角度来看,可以说这是人对物的直接的支配权。

4.所有权的弹力性

所有权中即使设定了他人的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当这些权利消灭时,所有权能自然地复活全面的支配权能,即恢复到原先的完整的所有权。

5.所有权的恒久性

原则上所有权不会因时效而消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除外)。只要不被收为公用、没收或放弃权利,除非权利的客体消灭,或因其他人的时效取得的反射效果而消灭,所有权不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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