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
一、甲到乙店购买手表,支付了价款,乙也将该手表放置在柜台,对甲说:“给你。”甲因为还想看其他的饰品,就对乙说:“先放在这,等我走时带走。”但甲离开乙店时,忘了带走手表。试问:该手表应该归谁所有?
二、甲将自己的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价款之后,由甲的司机将该车交付给乙的司机。试问:该交付方式是属于何种交付方式?
三、甲将自己的汽车出售给乙,乙转售给丙。乙请求甲直接将该汽车交付给丙,甲允诺而为之。试问:丙从谁处、何时取得所有权?
四、甲的汽车在乙处修理期间,甲将汽车出售给丙,丙随即又将该车出租给丁,并请求甲将汽车直接交给丁,乙依照甲的指示将汽车交付给丁。试问:该交付方式是属于何种交付方式?(www.daowen.com)
五、甲与乙签订买卖薏米合同,甲将薏米出售给深圳的乙,双方约定由甲代办托运。为此甲与丙、丁签订了运输合同,由丙将薏米从浦城运输到厦门,再由丁从厦门运到深圳。试问:甲何时向乙完成现实交付?如果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何时完成现实交付?
六、甲以自己的汽车为质押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订立质押合同,约定甲于5月20日将该汽车交付给乙。5月20日甲向乙交付该汽车时,乙向甲提出,因为乙家车库紧张,而甲家车库多空闲着,所以就将该车继续停放在甲家车库,但乙给该车上锁。甲只好照办。试问:乙的抵押权是否成立?
七、甲从乙处借一手表,在借用期间,甲的朋友丙到甲家看到这块手表很喜欢,于是提出购买请求。甲同意将该手表卖给丙,但约定:丙先支付价款,甲在3天后再将该表交给乙。但是在甲与丙达成协议的第二天,乙到甲家要回该块手表。试问:第三天的时候,丙是否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向乙要求返还该手表?
财产权是以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为核心的。其基础是宪法第6~13条。在这一章应该要梳理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何为所有权的对象?其次,一旦妨碍所有权实现可以采取何种保护措施?所有权如何取得?最后,两人以上共有一物时,有何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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