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方法详解

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方法详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按规定折算增加的年限,不增发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基础养老金=÷2×全部缴费年限÷100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达到规定退休条件时,除按上述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方法详解

答:辽劳社发〔2006〕81号文件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1)建立个人账户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在达到规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计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达到退休条件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满一年发给1%。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按规定折算增加的年限,不增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统一按国务院国发〔2005〕38号规定的计发月数执行。

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00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达到规定退休条件时,除按上述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定额补贴(2011年1月后不再发给)

式中 1)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00

2)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4÷100

a 1、a 2、…、a 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的缴费工资;

C 1、C 2、…、C 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的省社

平工资(2006年后为省在岗平均工资)。

上述公式中,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是指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月起至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时间止的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要将月化成年进行计算。例如: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为20年零4个月,4个月按0.33年计算。

2005年底前的个人历年年缴费指数仍按原规定的办法计算;2006年1月1日后的个人历年年缴费指数,按本人自然年度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年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www.daowen.com)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3)因病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省或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在核定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特殊工种45周岁),每提前1年(满12个月为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定额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

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4)从事特殊工种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l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在本行业实行个人缴费前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年限可继续按国家规定折算,折算增加的年限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最多不超过5年(电力行业计算到1992年末)。

特殊工种的岗位按照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范围执行。职工在不同行业企业曾经从事过的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比照执行。

(5)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养老金计算方法: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或原行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补贴基数为2000年省本级统筹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640元,与本人2000年10月按事业单位办法计算的退休金的差额。具体办法为:第1~5年分别补贴差额部分的90%~10%(每年递减20%)。

核定的补贴标准与个人按企业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之和,不得高于按原事业单位(或原行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按原事业单位(或原行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时,另增加个人缴费养老金(即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总额除以120)。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企业后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入企业的,从调人企业之月起执行企业基本养名保险制度,调入企业前的连续工龄认定至调入企业上月末,并视同缴费年限。企业建立个人账户后调入的职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至调入企业上月末。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入企业的,原在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欠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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