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三大维度原则

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三大维度原则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创新设计旅游线路,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

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三大维度原则

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广大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特色文化旅游产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必须在合理界定产权性质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遵循产业发展的长远性、分布性、拓展性三大维度原则,建立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体系。产业发展的三维示意,如图6-1所示。

图6-1 产业发展的三维示意

6.3.4.1 从时间层面上考虑,协调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第一,科学地利用“已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制度建设,合理分配区域利益,限制到访的游客数量,将到访密度较大地区的游客分散到其他相关区域。运用旅游信用机制,规范到访游客的素质,对高素质的游客给予各种形式的精神奖励如荣誉村民、荣誉市民等,以及物质奖励同时,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特色文化博物馆,为年轻人提供学习本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条件,对本民族文化进行发掘、抢救、整理和传习,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促进本民族精神文化的深层次保护与发展。

第二,分秩序、有选择地开发“待开发”的特色文化资源。各地区在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比较优势来自各地、各村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语言等文化特征及区位特征的差异性,这种地区差异性要求地区间的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应遵循产业的非协调发展规律,部分优势地区的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应优先发展,以此为基础再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29]

6.3.4.2 从空间层面上考虑,按各地区的特色文化资源禀赋合理分工

各区域的特色文化资源既是文化旅游业区域分工的前提,又是区际经济利益交换和产业协作的条件,因此,产业结构布局应在区域资源禀赋约束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分工协作。由于各区域和各民族村寨都有其自身特色,在开发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区和民族村寨的类型、优势、功能、接待能力和环境特征等各方面的条件深入发掘,明确其功能,协作开发,做到“大而全”,而不是“小而全”。在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努力做到各区域市场旅游客源流动的关联性,防止个别地区的封闭式开发模式,杜绝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过分利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特色文化的保护相协调。

6.3.4.3 从纵深层面来考虑,不断拓展特色文化资源产业链

通过深度开发,增强其发展动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把已开发出来的产品做精做细,推动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拓展产业链:

第一,拓展特色文化资源产业链不但要注重创新产品的内在质量,同时,也要注重创新产品的外在质量。产品的内在质量是指文化旅游产品所具备的稳定性能、多样化的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便利性与安全性,在保存过程中具有持久性,在全面研究和开发本民族历史沿革、民俗风情、民间歌舞、民族工艺、名人典故、建筑风格、宗教信仰等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与特色文化相关的图书出版业,提高传统特色文化的学术价值和研究地位。外在质量指的是旅游商品外观方面的样式、包装、色彩、造型等。除此之外,在发展文化旅游的过程中,创新文化旅游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体现民族特征和地域风格,因为这两者是文化旅游商品化发展的关键,能够充分体现旅游商品的文化性。所以,创新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时一定要在创新设计及创新工艺中加入一定的文化元素,以改善旅游产品的制作过程,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同时优化产品的外在包装。创新文化旅游商品在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创新旅游产品要重视构建文化旅游品牌,同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旅游产品可以通过商标注册保护,还可以通过专利设计来保护,保护文化旅游产品知识产权时,应该将商标注册与专利设计两方面的保护结合到一起,建立多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

第二,创新设计旅游线路,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设计文化旅游线路时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文化旅游的资源配置。设计文化旅游资源线路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旅游景区之间的差异,将差异化旅游景点组合在一起,以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可以将民俗旅游产品同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结合起来,也可以在自然景观中加入人文景观,以适应不同游客的旅游需求。除此之外,设计旅游线路时还要注意将热门景点同冷门景点结合起来,通过热门景点来带动冷门景点的消费,使文化旅游行业协调化发展。设计文化旅游线路的时候还要体现旅游线路的层次性和规律性。通常情况下,旅游线路的设计和完善可以被划分为3个层次:一是若干个旅游中心城市组合在一起的区域性旅游线路;二是以旅游中心城市为基础的各个旅游景区组合在一起的主体性旅游线路;三是对景区内部旅游线路有效的和规划。设计旅游线路时必须要考虑交通工具因素,力争安排最合适的交通工具,并实现交通工具的网络化安排,通过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应用,使旅游者参与到设计线路的活动中,使旅游线路设计更能体现消费者的需求。旅游线路创新设计是实现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创新的首要环节,构建文化旅游品牌,走品牌化发展路线也需要采用适当的营销手段来对待文化旅游创新线路,同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线路设计者一定要在设计之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同时,做好配套市场宣传工作,设计者设计旅游线路需要付出很多心血和成本,成本既包括货币成本,也包括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除此之外,旅行社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购买相关旅游产品,如旅游交通、餐饮等,旅行社在这方面的投入具有公共性,即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使用。这就意味着,当某一家旅行社开发出一条新的旅游线路之后,其他旅行社可以模仿经营。另外,开发旅游线路的旅行社不能通过一定的措施来阻止其他旅行社进入自己设计的旅游线路,这在客观上为其他旅行社进入新的旅游线路提供了机会,所以,申请旅游线路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创新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的系统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创新发展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商品、旅游服务,并同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这是文化旅游行业实现战略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战略、创建旅游品牌的重要方法,要重点创新旅游线路、商品及旅游服务,同时,还要注意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努力创设文化旅游品牌,走品牌化发展路线。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必须重视历史文化与民族文化,将文艺创作商业投资以及旅游发展三者结合起来,使特色文化旅游商品不断创新,同时,注重文化旅游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关于特色优质景点,可以由投资公司向主管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创新旅游产品,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在发展旅游产业过程中必须重视旅游景点的创新,同时,也应该看到文化品牌的重要性,重视构建与保护旅游品牌。除此之外,为旅游景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也很重要。通常情况下,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个过程中都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在旅游景点的规划阶段可以提出著作权保护的申请,也可以提出商业秘密保护的申请。当旅游景点的开发工作彻底完成之后,可以在工商部门为旅游景点注册商标。在旅游创新过程中要注意旅游商品的创新及服务商标的创新,这是旅游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最关键的步骤是在工商部门注册设计新颖的商标。一方面,设计新颖的商标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便于消费者留下很深的印象,推动旅游消费市场的发展,实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增值;另一方面,生产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后,能够消除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冒用特色旅游文化资源的行为,更好地实现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目标。从这一角度而言,创新设计旅游商品和服务,同时申请注册商标能有效推动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实现战略创新。

第四,完善西部地区的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加大特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加强品牌建设,打响本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宣传作用,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如制作文化旅游宣传手册、召开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展览会、邀请相关人士实地考察,全方位、多层面,建立统一的市场营销体系。一是要确立文化旅游产业的主题;二是在大量市场研究的基础上,将市场细分为有针对性的目标市场,保证产品能够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三是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确定不同的营销策略。对于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开拓海外市场来说,最重要的是准确了解市场的需求和发展方向,多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采取强强联合的营销策略,扩大市场占有量。随着国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越来越成熟,更要注意营销手段和营销方法的多样化,如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旅游交易会,以及举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资源知识竞赛等引来游客的关注,改变过去坐等游客上门的被动局面,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需要,使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更加适应市场,进而提升整体效益。

第五,重视特色文化旅游人才素质的提高,举办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活动。只有旅游行业的旅游人才充足才能推动特色文化旅游行业持续向前发展,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不能仅凭一两家企业或局部地区的努力来实现旅游人才培养,应依托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多为特色文化旅游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一些可以提高技能的培训活动。尽管西部各省市越来越重视文化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可是,从当前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状况来看,高素质人才仍然处于不足的状态,尤其是关于特色文化旅游开发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要做到以下3个方面:一是,组建由旅游专家、环保学者,以及民族文化研究者在一起的旅游顾问小分队,专门研究旅游决策的可行性。这些专家不但了解西部地区的基本状况,还掌握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他们既具有很高的理论素养,同时又掌握了充足的旅游管理实际经验;二是,多提供培训机会,构建高水平的特色文化旅游管理者队伍,提高旅游企业管理者以及旅游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为旅游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进一步落实旅游制度改革,对从业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行业准入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制度。

【注释】

[1]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报告(201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21.

[2]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http://www.cinic.org.cn/xw/tjsj/764786.html.

[3]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list/lingyu/whmaoyi/1/cateinfo.html

[4]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list/lingyu/whmaoyi/1/cateinfo.html

[5]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区域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8[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8.

[6]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区域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8[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9.

[7]姚慧琴,徐璋勇.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7)[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www.daowen.com)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3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3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个一工程奖”.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个一工程奖”.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7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16]董迎轩,田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3(1).

[17]董迎轩,田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3(1).

[18]董迎轩,田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3(1).

[19]唐德彪.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制度问题思考[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7(2).

[20]王晓君,邓志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5).

[21]黄晓,产业化视角下的贵州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J].贵州社会科学,2006(3).

[22]注:“他”是指对收入流有更多影响的一方面。

[23]巴泽尔;费方域,段毅才译.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24]孙诗靓,马波.旅游社区研究的若干基本问题[J].旅游科学,2007(2).

[25]王汝辉,巴泽尔产权模型在少数民族村寨资源开发中的应用研究[J].旅游学刊,2009(5).

[26]王汝辉,巴泽尔产权模型在少数民族村寨资源开发中的应用研究[J].旅游学刊,2009(5).

[27]交易域和社会交换域是日本学者青木昌彦在《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提出的概念。交易域由私人拥有可以自由交换或处置的物品的个人构成。社会交换域主要指交换以多边的形式发生在相互认识的一群固定的参与人中间所形成的域。

[28]黄君慈,罗杰.声誉、关联博弈与民间信用私人实施机制[J].江淮论坛.2006(3).

[29]唐剑,江宗德.贵州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与民族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特区经济.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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