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构建完善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系统

构建完善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系统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主要体现为产权利益相关者通过合理可行的方式对民族文化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效的、控制和运营。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收益管理,应该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运用科学的方式对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经营效益进行合理统计,并在利益相关者间进行合理分配。

构建完善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系统

特色文化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对于所有权人而言,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因此,利益相关者仍然可以对无形的文化资源产权进行科学管理,以提高其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效益。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主要体现为产权利益相关者通过合理可行的方式对民族文化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效的、控制和运营。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不仅贯穿于文化资源产生、开发和保护的各个环节,而且对政府职能、开发商行为、少数民族群众及文化传承人的主体意识都有较高的要求。特色文化产业化发展具有综合性、关联性和多元利益主体的特征,文化资源带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因而,需要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开发,对特色文化产品的推广和开发,不能单纯依靠某一个或几个企业去完成,还需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特色文化产业,使其得以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完善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系统应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文化资源的产权管理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民族文化产业已初步形成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战略,因此,政府需要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制定、维护民族文化产权制度。同时,政府也要加强自身的主导作用,这样才能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以及民族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

政府要引导和鼓励特色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各项扶持性政策和措施,为了优化特色文化资源配置,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应着重加强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法制建设,引导特色文化产业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文化资源与其他资源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应该与其他文化主管部门配合起来制定各项法规、实施细则等,从规定条文上明确特色文化资源如何开发及开发程度,充分发挥产权激励机制的作用,引导西部地区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外部问题向着内部方向发展。

结合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特点和特色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制定整体发展战略。在立足于特色文化资源分布的基础上推进产业化开发,及时调整产业化结构,制定并有效实施保护特色文化资源的系统性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战略投资方向,从而制定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整体发展战略。

第二,完善和健全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制度。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特色文化资源产权运营能力能否真正发挥,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制度是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战略的保障,能够切实提高西部地区对本地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运用能力,全面提高西部地区的文化竞争力。

只有在不断健全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特色文化资源的产权管理,才能够切实提高特色文化资源产权保护的水平。对于利益相关者而言,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科学管理制度能够奠定文化产权维权的基础,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解决相关文化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特色文化资源的产权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就能保障权利博弈各方在产权的种类、数量、内容等各个方面与他人权利的界限的有效性和清晰度,从而可以应对在开发和保护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法律经济纠纷。合理的文化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特色文化资源的产权管理,将特色文化资源产权取得和经营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分类分级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保护尤为重要。而且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和民族文化资源的成果管理,明确开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的权利义务,以及特色文化资源成果的权利归属,就能够做到最大限度的避免在文化资源产权流转、开发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等过程中引发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纠纷。从这一角度来看,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管理对于合理衡量、有效降低产权保护成本、选择适当的产权保护途径、确定科学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保护方案等方面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界定、管理、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还有些分散,甚至存在不健全的情况,应该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民族文化资源产权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配套制度,组织成立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管理功能的服务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的配合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情况成立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对当地的传统特色文化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进行全面统筹协调。(www.daowen.com)

加强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司法保护,以及行政保护机构的自身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特色文化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遵守管理程序,培育规范化管理行为,强化文化资源产权管理手段,实现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同时,需要更加细化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的类型,制定针对性更强的管理制度,从而提升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运作能力。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开发管理,政府部门应当立足于鼓励原生态文化资源,制定相应策略,推动原生态文化资源产权的开发,完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登记统计,梳理掌握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变化和流转情况,采取有区别的管理方式,对直接占有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进行直接管理,对于非直接占有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进行监督和引导。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根据不同类型文化资源的特性,研究核定不同的经营方式及管理模式,界定特色文化资源产权在不同利益主体间的范围,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特色文化资源产权进行规范化的使用和运作。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收益管理,应该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运用科学的方式对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经营效益进行合理统计,并在利益相关者间进行合理分配。关于特色文化资源产权处置和流转的管理,应设立固定的交易场所,在交易规则健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特色文化资源产权对其相应的权利束进行转让、拍卖、终止。

第三,探索特色文化资源的数据库创新保护方式。加强特色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促进旅游业创新管理,相关机构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因为信息产品非常容易被复制,而且传播速度很快,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因此,加强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除此之外,需要建立旅游文化商品和服务的产权信息库,公开文化旅游资源的产权信息,消除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出现的侵权行为,推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每一种文化资源都各有特色,每一个民族也都有自己的代表性文化,可以通过录制的方式整理在数据库中。可以将民族故事、传说,以及史诗文学形式整理成电子书的形式,也可以将其开发成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旅游项目和商品,通过保存在数据库中,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

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的前提条件是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效传承与合理保护,而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传承及保护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载体。当前,很多传统文化资源,如民间故事、传说之类的非物质文化资源恰恰缺少这种可以传承的有效载体,只能以口口相传的方式来传承。所以,非常有必要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并在物质载体的作用下表现出来,从而保护西部地区的特色非物质文化资源。

创建数据库正是特色文化资源,尤其是保护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重要承载工具,数据库指的是存在于某种存储设备中的数据的集合,通过数据库,人们可以很好地储存、传播,以及查询信息。将文化资源信息整理之后,添加到数据库中,这是保护特色文化资源产权的有效方式。西部地区的旅游景点创新一定要结合特色文化,也可以将特色文化、民间故事等直接利用起来;创新特色文化旅游规划需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准确地把握旅游景点的空间分布,结合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必须借助现代化、市场化的模式来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采用项目招标的方式来进行,保证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在确保资源品质、保证开发效率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利用多种营销渠道和营销手段来宣传西部地区的特色优势文化资源,可以运用传统技术来标记,也可以通过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进行标记,从而使各地特色文化资源产权得到较清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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