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准则,在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分类的时候主要按照主题分类的标准,并且以学科为根本原则,由此形成的分类体系总共包含了10个基本大类,在最终的排序上又以年代远近和物质属性数量为依据。我国的红色文化资源可分为以下类型:
第一,红色革命遗址。红色文化资源中的革命遗址称为红色旧址,具体形态一般为形式各异的建筑群,并且赋予不同的功能和意义。这类红色文化资源在空间上是固定的,这与不可移动文物类似,在我国,主要有6个类不可移动文物,每个大类又被细分为多个小类。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不可移动文物类目下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基本上就代表了我们常说的红色旧址。但是,两者在概念上并不能完全分开,无论是外延还是内涵都大相径庭,所以,直接套用这种分类方式显然不妥。但是,由于它们在很多方面又相互吻合,下属子目录也基本相似,所以,在具体分类上还是有必要借鉴和参考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方式。根据功能、用途和具体形态的不同,红色旧址又包括12个大类,分别为军事建筑及设施、工业建筑及设施、农田设施、井泉渠堰、道路桥梁、商贸店铺、医院诊所、学校书院、祠堂寺庙、坪台场地、旅店客栈、民居宅第,在顺序排列上也按照这种标准。
第二,红色器物遗产。在重大历史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且被重要人物所使用的各种器具用品就称为红色器物。红色文化资源最大的特点就是能被随意移动,一般都被放在红色纪念馆或博物馆中展览,这点与可移动文物的特征非常相似。根据我国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分类规则,文物的类别特征和年代决定了最终的类别归属和顺序排列。具有明显特征且存世量很大的文物被单独归为一类;近现代文物则主要根据功能用途分类,同时还要考虑文物的性质和质地;古代文物则主要根据质地分类,同时也要考虑文物的功能、用途及性质。在分类上还应注意不能把一件文物同时划分为多个类别,即使这件文物包含多个明显的特征、功用,也只能以主要内容为分类标准。我国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就详列了35个大类,根据这种分类方式,本书把红色器物分为了13个类别,分别为武器装备、通信器材、器材工具、耕作农具、家用器具、服装被褥、邮票邮品、货币票证、证件徽章、旗帜牌匾、印信图章、办公用具、学习用品。
第三,红色文献遗产。红色文献主要指以信息形态存在的记录革命历史进程和人物活动的书面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等。文献不仅是记录的内容或知识的总称,而且包括所记录的内容或知识的一切载体。[7]文献记录的内容或知识是文献的本质属性,因而,通常以这些内容或知识所体现的学科属性作为其分类的依据。同时,由于文献载体特征明显,依据载体的属性特征对文献进行分类也较为常见,例如,将文献分为纸质图书、音频资料、图像资料、视频资料、微缩胶卷、电子文档等。红色文献反映的学科内容属性相对而言非常集中,因而,以文献体裁作为分类依据既可以较好地保留那个时代的文献产生特点,又能够较好地反映那个时代的文献传播方式。为此,本书将红色文献分为17个子项,分别为纲领规章、宣言公报、决议决定、指示命令、记录纪要、法规条例、布告通告、标语、信函、电报、报告、总结、著作、报纸期刊、讲稿笔记、统计数据、音影图像。
第四,优秀革命人物。积极投身于近代革命事业,并且为之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被称为红色人物。这种贡献具体表现为在关键历史事件中起到了扭转局面而留下千古芳名,或者在革命战争年代担任重要职位并且在某些方面具有代表性意义,又或者在革命战争年代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地位、威望。在研究红色文化资源的过程中,红色人物的重要性足以成为红色文化资源数据库中最关键的一个大类。对红色人物排序主要依据3个标准:一是根据姓氏笔画的多少;二是根据红色人物在当时所担任的职务高低;三是根据红色人物当时所代表的组织体系架构,以井冈山时期的三委为例,排序上就按照领导顺序也就是所谓的上下级关系。以上3种排序好坏参半,第一种排序方式符合大众习惯,也是志书编纂的排序惯例;第二种排序方式侧重体现了革命战争时期的历史演进过程;第三种排序方式主要反映了当时的实情。
第五,红色历史事件遗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组织参与的一切革命活动,并留下了重要历史印迹,这就是红色事件。作为历史的基本要素,通过对历史事件的记录,实现了对历史的还原,因此,历史事件和历史记录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事件也就可以分为记录事件和本源事件两大类。其中,记录事件就是通过语言、文字、符号、声音等方式记载的历史印迹,通常是对客观历史事件的艺术加工,包含了人们的主观感受和期望等;而本源事件就是当时确有发生的实际事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客观历史。作为红色文化资源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构成了整个红色文化资源的一大不可替代的类别,使红色实物载体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根据事件发生的领域和内容属性作为分类依据,可以将红色事件分为12类,分别为国际共运、军事斗争、理论创新、统战工作、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群众运动、经济财贸、证券政务、党的建设等。(www.daowen.com)
第六,红色文艺遗产。红色文艺是红色文学艺术的简称,主要指人们在革命战争年代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创作主要借助语言、表演、造型等手段进行,因而,不少作品在传播过程中就存在随着时间推移和传承人变化而不断演化的情况。例如,在革命战争年代创作并传唱的一些红色歌曲,由于没有曲谱和文字记录,在时间的长河中往往演化为多个不同版本。尤其是以群体的口耳相传而代代绵延的红色传说更是如此,传说每讲述一次,就相当于是一次再创作。同一个母本的传说,不仅在不同的讲述人那里会有不同的叙述,即使是同一个讲述人,在不同时间和场合中也会有某些差异。[8]若要进一步细分,又包括两类:一是因为传承方式而产生流变的红色文学艺术;二是后来人们基于红色文化资源而创作的红色文学艺术,将前者归为“红色文艺”类,而将后者归为“红色创作”类。文学艺术通常以体裁类型作为分类依据,因此,红色文艺可划分为15个子项,分别为诗词韵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杂著、歌谣唱词、故事传说、绘画、宣传漫画、书法篆刻、雕塑、摄影、音乐、歌曲、舞蹈、戏剧戏曲。
第七,红色建筑遗产。为了纪念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革命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英雄人物,以及在革命胜利后为了让人们缅怀先烈而建造的各类建筑就统称为红色建筑。作为一种当代人的心理活动和精神需求,纪念就是人们对特定人物和特定事件的追思、缅怀,寻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是对先烈伟大事迹和崇高精神的肯定。人们的这种精神需求就集中体现在这类具有象征意义和独特功能的建筑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纪念建筑。它经历了历史长河中的波澜壮阔,被赋予了伟大的历史意义,见证了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纪念建筑的设计通常都以纪念主题为核心,采用多种艺术手法,刺激人们的感官,从而引发思想上的共鸣,使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红色纪念建筑的选址不同,又分为新址纪念建筑、遗址纪念建筑和原址纪念建筑3类;根据不同的纪念对象,又分为综合纪念建筑、人物纪念建筑和事件纪念建筑。
第八,红色精神文化遗产。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各种革命活动过程中所树立的一切思想意识统称为红色精神。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畏艰险,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情,努力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转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带领中国人民最终走向革命胜利,全面进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时代。中国革命的胜利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了质的突破,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接受时代检验的重要标准,这也是无数中国共产党人奋斗的结果,人民群众普遍接受了这样一种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红色精神就是这段革命岁月的精神烙印,它使人们永远铭记这段历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升华,源源不断地孵化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人文情怀。总地来说,红色精神包括价值观念、道德情操、意志品质、伦理道德、观点观念、理想信念、精神信仰和思想理论8个大类。
其九,红色研究遗产。关于红色文化资源的一切研究活动,以及研究取得的成果称之为红色研究,主要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联系和事物所蕴含的内在规律为最终目的。通过研究红色文化资源,我们可以深刻感受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理念,以及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崇高品质,并进一步吸取中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这些都是学者参与研究的重要动力。每个研究人员都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学科背景也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关注的焦点当然具有很大差异,在研究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方法也有所区别。这就意味着研究红色文化资源需要多种学科、多种方法相互融合。既讲究应用开发,又注重基础研究;不仅研究对策方法,还研究理论概念;既涉及自然科学,又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一个复杂的逻辑过程,它始于提出问题,终于解决问题。问题的提出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开始,它决定了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甚至直接影响了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和价值。所以,依据研究问题的方向和研究成果的价值水平把红色研究分为科技专利、软件开发、实验报告、规划方案、展陈大纲、教学设计、文献综述、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对称建议、学术著作、科研论文等12个类别。
第十,红色创作遗产。以红色文化资源为创作基础和蓝本,进行的一切艺术加工活动,以及取得的相应成果就称为红色创作。通过发挥想象力,创造出具有文学艺术价值的作品。这和科学研究有所不同,两者虽然都是智力活动的再创造,但是,文学艺术更加大胆和夸张,可以进行必要的虚构和想象,而科学研究则更加严谨,必须完全尊重事实。尽管科学研究也可以进行大胆地揣测,但所有的想象都不是凭空的,是经过缜密分析的,并用大量的事实所验证的。而文学艺术创作则不同,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甚至进行必要的添加和改编。需要注意的是,要完成一部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虽然虚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但它也是对历史素材的收集、选择、提炼和重塑,是对历史的真实写照。文学艺术的创作类型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红色创作又被分为动画动漫、影视作品、影视文学、戏剧戏曲、戏剧文学、舞蹈舞剧、歌曲、音乐、摄影艺术、雕塑、书法篆刻、绘画作品、故事传说、散文杂著、报告文学、小说、诗词韵文17个小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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