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红色文化资源分类基准准则

红色文化资源分类基准准则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需要说明的是,将红色文化资源划分为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争议不大。因此,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在确定红色文化资源的分类标准或者要求,都必须服务于更好地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这一原则。当人们以红色文化资源为主题分类或聚类时,面对的主要是以不同名称称谓,且散藏于文献文物中的各种形态的历史文化遗存。

红色文化资源分类基准准则

红色文化资源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进行的革命活动及其结果,其自身的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说有3种不同的属性特征或3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即物质形态、信息形态和精神形态。这3种表现形态可以将红色文化资源划分为三大类型。我国学界的研究现状显示,通常的理论研究可以较少,甚至不考虑红色文化资源的外在表现形态。基本理论研究往往是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红色文化资源的,涉及的也主要是内在的本质属性和特征的层面。然而,应用研究则必须紧密结合红色文化资源的具体形态开展,因为应用研究总是具体地研究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说明的是,将红色文化资源划分为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争议不大。这种二分法也是常见的分类方法。问题是怎样将信息形态的红色文化资源归类。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信息就是信息,既不能归结为物质,也不能归结为精神。[3]若仅将红色文化资源分为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就会出现模棱两可或彼此不分的现象。例如,纸张及其文字符号可以归结为物质,但文字符号所表达的意义却是精神。文字符号与其表达的意义是不可分的,无论划归物质还是精神都不够妥帖。有鉴于此,此处可以将红色文化资源分为物质类、信息类、精神,类三大类型。如此划分适合于通常的理论研究。若是从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多重维度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则必须进行更加深入、系统地划分。

由于红色文化资源种类繁多,也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相应的,红色文化资源的表现形态和内涵属性也非常多样,这就是红色文化资源分类的重要标准。因此,分类的基础和前提就是确定具体的原则或者标准,要想使分类达到预期效果并获得相应的价值和意义,就应该使确定的原则或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相应的标准或者原则。

第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对事物进行分类是一项具有明确目的性的活动,而分类原因也可以从分类结果中看出端倪。我们关注事物的焦点不同,随之产生的分类目标也具有差异,当人为分类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把公共经济学、管理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旅游经济学归类到经济学学科中就是以经济学的研究目标或者需求为依据,有利于帮助人们了解经济学的发展前沿和最新动态,当然,这种分类方式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现实中的经济问题一般都非常复杂,并不是依靠一两门科学知识就能解决的,需要多种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相互配合,因此,对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人群来说并不实用,根据这种实际需求,分类方式也会进一步调整,需要把环境经济学归类到环境领域、把旅游经济学归类到旅游领域,等等。因此,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在确定红色文化资源的分类标准或者要求,都必须服务于更好地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这一原则。

第二,坚持基本主题整合相关学科的分类原则。以主题分类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是直接从红色文化资源的分类要有利于应用研究和开发利用派生出来的原则。应用研究和开发利用都是围绕主题进行的,红色文化资源的分类自然应以主题分类为主。主题作为一组具有共性事物的总称,是事物中心内容的揭示。主题通常采用自然语言或核心词汇表述,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和思维习惯高度一致。主题分类与学科分类相比较的最大优势就是用户友好。[4]学科分类虽然从知识的分类标准聚集了相关的文献资料,但从主题的分类标准看却是分散了相关的文献资料,主题分类可以较好地解决学科分类交叉导致文献资料命名不清晰的问题。当然,以主题分类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缺乏统一严谨的标准,系统性和完整性有所欠缺,类目之间的界限和隶属关系不够清晰等。主题分类的这些不足往往是学科分类的优点,因而,应该做到以主题分类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www.daowen.com)

第三,坚持引入借鉴成熟经验的原则。红色文化资源概念或范畴的提出虽然历程较短,但红色文化资源作为客观存在却是伴随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不断积淀的历史文化遗存。可以看出,当前被人们称之为红色文化资源的事物,在被称为红色文化资源之前就已经存在,已被人们以其他名称称呼。如革命旧址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井冈山时期的历史文献、延安时期的文学艺术,等等。与此相适应,这些革命文物或历史文献也被人们以各种方式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当人们以红色文化资源为主题分类或聚类时,面对的主要是以不同名称称谓,且散藏于文献文物中的各种形态的历史文化遗存。因此,红色文化资源的类名选取和类目设置应尽可能参考借鉴各种已有的分类成果,包括《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此外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中国档案分类法》4部分类法。由于红色文化资源的应用研究和开发利用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因此,其类名选取和类目设置不仅要参考借鉴现有的各种分类法的成果,更重要的是依据既定的标准或原则收集、筛选、确定新的更适宜的类名类目。[5]

第四,坚持时间维度和属性维度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确定类别;二是确定顺序。一般情况下,顺序排列主要依据同类事物之间的某种内在联系,按照这种关联,同类目的事物也产生了等级或者次第上的差别。类目之间的隶属关系的清晰程度取决于主题之间等级与层次的复杂程度,所以,主题分类法多以类名顺序作为排列依据。这种方法简单粗放,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内涵属性和同类事物的内在关联。所以,对红色文化资源类别的排序主要依据类目的年代和所包含的物质属性。类目年代是指事物年代越久远,排序越靠前,同理,类目涉及的事物包含的物质属性越多,排序越靠前。例如,红色创作与红色文学艺术的排序,两者所包含的物质属性难以确定多少,但是涉及的年代却大有不同,红色创作通常是当代的艺术活动,而红色文学艺术不仅有当代的,更有以前年代的。所以,红色创作应该排在红色文学艺术之后。又如,红色文艺和红色旧址的排序,很显然,红色文艺所涉及的物质属性要远远少于红色旧址,所以,排序上红色文艺也应该靠后。

第五,坚持逻辑性与类别性相结合的原则。分类作为依据事物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态将事物分为若干种类的逻辑行为,必然要以相关的逻辑规则作为自己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逻辑规则主要有4条:一是每次划分都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二是划分的各子项之和必须等于母项;三是划分出来的各子项之间是相互排斥的不相容关系,即任何两个子项之间都是全异关系;四是划分必须按照属种层次有序进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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