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有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等方面,数字化技术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历史性和传承性、整体性,文化本身还与其他各种条件有各种各样的联系,单纯的数字化并不能表现出这种文化空间的内涵和特性。从这一层面上看,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评价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重新认识它们的价值和相互关联。这种再认识主要由可视化和知识表达、知识工程和语法粒度等角度展开的一种立体性知识结构和分类体系;同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采集工作应建立起一套基本的体系、标准和规范;建立和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程序。后续需要进一步研究行为交互技术、情景建模技术、动作绑定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这些技术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一整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数据采集、保护、传承技术系统和平台,使相关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序、高效,逐步建立起覆盖多种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技术体系,推动上下流文化产业链的发展,使国内文化产业的文化含量、技术含量有序提高。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类别标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体系。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各种各样的民俗文化,如各地区和各民族的风土人情、宗教节日活动、传统礼仪;也有千古流传的民间文学,如各种民间传说、谚语、民谣、故事、寓言、史诗等;还有各种与表演相关的艺术形式,如民间和民族舞蹈、音乐、杂技、戏曲和各种民间工艺,如糖人、刺绣、面人、蜡染、编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和形式很多,有自己的特点,对其进行数字化时,除了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方法以外,还需要针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措施。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动态性、整体性和传统性,需要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杂性、系统性和内隐性进行细致而深入地研究,从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入手多角度、层面地对各种因素进行分解,并提取出有效的文化因素;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发展、表现形式、地域特征等运用5w法(when、what、why、who、where)来进行研究和分类,再运用语法粒度的方法对各元素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逐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结构分类体系,通过学科分类、信息化存储来不断完善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素材、符号数据库。
第二,基于技术标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体系。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的过程中,国内不同地方、不同文化领域的相关工作存在标准不统一、原则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根据信息技术目前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应该与国家数字化图书馆和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作相统一,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资源采集、描述、组织、处理和检索、保存等工作的整套技术标准和作业管理规范,根据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点,提高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通过资源分发和管理技术来实现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整合,实现资源采集、呈现、描述、整理、检索、注册、发布等工作规范。这些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资源利用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相关工作的长期开展和类似工作的有序性有直接影响,可以避免一些数据采集、处理工作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基于体验标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可视化操作体系。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技术来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技术有很大的不同。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各种图片、动画、视频文件被大量使用。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技术中,则需要大量运用各种知识可视化技术,而这部分技术的应用还比较少,相关的研究也并不成熟,但相对于其他的保护手段来说,知识可视化技术是目前来看最为有效的手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技术来说,从技术结构上可以将其分为知识描述层、知识应用层、知识源层、可视化表达层,常见的知识源有民间技艺、民俗活动、戏剧、民间舞蹈、各种史料文档等,不同的知识源其语义的异构性很强,按照描述层的文化空间类别,可以将这些知识源分为时间类、原因含义类、地域类、表现形式类等。根据不同知识的特点不同,所属类别不同,在进行表达时要选择不同的模型类别,便于进行知识的快速采集、学习和共享。用户本身所处的文化背景和知识构成不同,可以在知识层的不同类别中选择最容易接受的表达方式来进行知识学习等工作。用户在学习这些知识资源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文化资源空间知识的交流和补充,从而不断完善系统信息和丰富自己的类型信息,更新系统的文化空间知识,使其不断创新和发展,实现文化空间知识源的补充和维护。
第四,基于运用标准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创新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几千年发展逐步形成的一系列与地区、民族生活直接相关的特色文化资源,它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活动内容和习惯相关,是各种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空间知识的集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和传承性,只单纯通过各种视频、图像、文字资源、声音、画面、动作等形式,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各种资源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如果只是进行数字化存储,很难把这些文化资源的文化空间表现出来,而文化空间直接影响了这些文化资源的生存环境和生存关系,必须加入更多的技术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建立起国家级的保护工作标准和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整套的传承技术体系。其中,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多种数据和信息采集技术、资源管理技术、资源服务技术、行为控制技术、场景建模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虚拟人机交互技术、可视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及4个方面:
一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不同,选择适合的数字化方法来进行数据采集,比如,对于舞蹈运作,就可以运作捕捉技术,将运作的三维数据录入计算机中,并在计算机中完整测量运作的演进过程,建立三维运作过程;对于文物对象,通过三维扫描技术将其完整的结构扫描到计算机中,同时,根据其特点选择最可靠、最准确的建模方式;针对物体的不同纹理,采用一体化建模技术,把对象的纹理也尽可能地用数字化技术还原出来。(www.daowen.com)
二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与服务标准。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对于资源管理、知识存储、信息描述、资源索引及检索、资源发布等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数字化技术、数据大批量存储技术、模糊检索技术等一一予以实现。
三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景建模与行为控制标准。为了快速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三维场景、不同角色及其对应的动作模型,需要将动作绑定技术、角色真实生成技术、实时复合对象控制技术、快速场景生成技术等进行协调、综合起来应用。
四是完善资源可视化技术标准。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运用虚拟现实技术、三维模型技术、动作捕捉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语义web技术等可以更方便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可视化。通过语义理解、基于知识点的语义查询、知识库完善、知识共享等功能来提高可视化技术的效率。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表达,可以使用基于本体的概念参考模型CIDOC CRM技术来实现。
第五,基于平台标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传播体系。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品的数字化开发时,仍存在一些较为关键的技术难题,比如,建立起三维的文化场景后,如何使角色在场景中的互动更加真实、自然。这些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随着资源库技术的发展,未来可以尝试通过文化元素与地形精确建模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另外,为了提高场景中角色的真实感和动态自然感,将人脸真实呈现技术引入进来,并将人脸的动作录入到动作数据库中,使角色的动作能够快速生成。最后,可以将行为资源、知识资源建模技术和交互技术结合起来,提高可视化技术的效率,并在多种交互平台上进行发布,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第六,基于整体性标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渠道。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经过数千年的生活和文化活动逐步形成的,经过各族人民的世代传承,与人民生活、文化和文化空间相关的一种传统文化形式,其保存具有自己的特色。由于国家层面上尚没有一个较为正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规范和标准,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独特性,在传承和保护方面一直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相关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研究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体系有重要价值。这里所说的技术体系,一般来说,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技术、资源入库技术、情景构建技术、资源管理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传播技术、服务技术等。在这些技术中,还可以进行细分,如数字化技术就包括图像、音频、视频的采集、制作、处理技术;资源入库技术包括资源的数据转化、元数据标准、存储规范、版权保护技术等;情景构建技术主要包括场景生成技术、动作生成技术、角色生成技术、复合对象控制技术等;资源管理技术包括资源发布、管理、检索、注册等技术;可视化技术则包括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动画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语义web技术等。通过这些技术的协调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体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更加完整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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