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过去其成型和发展过程中同样也经历过商业化过程,但由于各种文化本身的特点不同,其表现出来的商业化水平也不一样,这种差异有时表现得很突出。对于商业化开发来说,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大体上分为两类:一是较容易进行商业开发和进入市场的;二是进入市场困难、难以进行商业开发的。第一类的例子很多,如年画、传统曲艺、泥塑、刺绣,以及面塑、角雕、木雕等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一直以来都是积极参与和融入市场经济当中的,对这些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开发并没有多大程度上改变他们的存在形式,相反,本身就是促进其发展的主要方式。
很多人担忧,如果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到市场中来,就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被市场冲淡,直到最终完全消失。但从逻辑性来分析,如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种类和属性进行合理地界定并有序开发,这种情况是能够有效杜绝的。有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像宗教仪式、神话故事等仪式性、生产知识性的内容始终或者基本上没有进入过市场,如果要让这些文化遗产进入市场,就会由于其不符合市场规律而难以发展,因而,对这类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就必须要慎重。虽然在市场经济时代,任何的事物都可能变成抢手的商品,但此类文化遗产在找到成熟、合理的商业模式之前,贸然进入市场很容易造成发展的困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文化遗产经过开发商业化较好,带来了很高的经济收入,带动了人们开发处于准商业状态文化遗产的热情。如我们国家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那些民族特色浓郁的民族节日、特色歌舞等本身不具备什么商业价值,但是由于旅游产业的开发和不断发展,歌舞表演也成为一种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商品。但也出现了一些极端现象,某些地区在发展类似的旅游项目时,民族歌舞已经背离了前期开发的初衷,过多过滥的表演不但没有带来期望的经济收入,反而恶化了文化遗产的发展环境。文化的传承是一脉相承的,在传承的同时也要商业回报,会促进传承的积极性和稳定性,让更多的人围绕着文化遗产来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细水长流。同时一些较为严肃的祭祀活动,则应避免进行过度的商业开发。(www.daowen.com)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开发的可行性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与其自身的文化特点、传承规律,以及市场特性直接相关。我们要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原来就与市场息息相关的还沿着市场的路走,原来完全与市场隔绝的就要避免过度商业开发。对于那些处于准商业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需要调整开发理念和优化开发模式,以推动其稳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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