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层”是EBP的重要特征,却备受争议。Eldredge借鉴并修改了EBM的循证原则,为EBLIP提出了九级证据层:
1)包含多种严格研究的系统评价
2)包含多种不太严格研究的系统评价,例如案例研究和质性方法
3)随机对照试验
4)控制对照研究
5)队列研究
6)描述性调查
7)案例研究
8)决策分析
9)质性研究(焦点小组、人类学观察,历史研究)等。(www.daowen.com)
(Eldredge,2000b,2000d)
处于证据层顶层的研究方法更客观科学,几乎毫无偏差,而依次向下各层的研究方法则越难控制偏差。上述结论极为重要,因为就科学范式而言,研究中的偏差越小,研究结论越“真实可靠”。因此,对于根据科学范式或实证范式进行的研究来说,证据层颇为实用有效。换句话说,对实践效果进行研究是循证运动发起的初衷。证据层没有考虑到个别研究的质量问题,因此,仅仅因为一项研究设计处于证据层的顶端,就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此研究提供的证据质量高于较低层次的研究证据。Eldredge指出,证据等级并不对个别研究的价值做出判断,而是一种“忙碌的实践者在多种研究结果相互冲突的证据之间快速比较抉择的方法”(2006:346)。因此,如果实践者检索文献后,发现了若干有望解决手头问题的研究成果,通过阅读处于证据层中较高层级的研究设计,进行一次初筛就有可能确定文献质量的高低,确定阅读文献的先后顺序。或者,当研究结果互相冲突时,实践者可以为那些更接近顶层的研究设计赋予更高的权重。
然而,使用表明研究质量高低的证据层时,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对于某些问题类型而言,越接近顶层的研究设计未必总是实用可行,未必总是合乎情理,或者未必恰如其分。医疗保健领域常列举吸烟问题,是恰当说明该观点的例证。如果想查明吸烟是否真会引发肺癌,难道非要将所有人随机分为烟民和非烟民,再耐心等待坐视哪些人得了肺癌?对于某些问题和出现问题的某些情况,采取其他研究设计反而更为恰当,因为这些研究设计会为具体问题提供最确凿的高质量证据。Booth和Brice指出,证据层只适用于解决服务效果方面的问题(2004a);例如,在比较各种不同的干预措施时,如采用比较教学方法,或比较服务项目时,证据层较为合适。不过,即便如此,也可能会出现问题;例如,比较高校采用的教学方法时,使用RCT随机控制实验或许可行,但需要先做出切合实际的决策,既能确保足够大的样本量支持研究结果,又能保证所有学生接受同样的干预措施,取得较好的最终成绩(Brettle & Raynor,2013)。虽然上述各决策很可能未达到RCT问题清单要求的质量标准,就将研究设计归入较低的证据层级,但是,所选择的研究设计可能会为具体问题和工作情境提供最佳证据,能解决实际问题。所以,Eldredge对此也很认同,他提议各证据层级:
应灵活使用,不应生搬硬套。因为EBL的任何一个证据层都有严格的研究方法标准需要遵循,因此,馆员尤其要考虑遵守研究方法标准的相对性程度。一些研究已经发现,与处于较高等级证据层的研究方法相比,较低等级证据层的研究方法确实质量较高,而且更为严谨。
(2000d)
Eldredge后来将他提出的证据层细化为“证据等级”表(2002a;2006;2008a),其中,各证据层级按照提问类型进行划分,每层略有不同。提问类型可分为预测性问题、干预性问题和探索性问题。预测性问题“会预测类似情况下出现的结果”;干预性问题“会根据实现预期目标或取得预期结果方面的功效,比较不同行为产生的结果”;“探索性问题”是“询问原因”,“把握问题发展的多种方向,寻求在总体趋势上解决问题的答案”(Eldredge,2002a,11−12)。可是,出现的问题类型多种多样,很难说清,所用的研究设计也有各种可能,不易道明,证据层或证据等级表中列出的所有研究设计并非是图书馆学文献或图书馆学论著中常见的设计(尤其是接近顶部的研究设计)。采取证据层的研究方法,并将其付诸实践的馆员,会发现许多证据由于质量差,与研究问题并不相关,可能很快会备感沮丧。虽然从总体上而言,图书馆学研究文献的质量可能会存在弊端,但并不意味着馆员不能采用循证方法进行研究。
虽然证据层的各个等级是EBP领域公认的组成部分,在EBLIP领域却未被欣然接受认可。证据层的应用问题已引起了EBLIP领域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Banks,2008;Booth,2010;Crumley & Koufogiannakis,2002;Given,2006;Koufogiannakis,2010a)。Given(2006)对“证据层”提出了质疑,认为将质性研究放在底层可能会“削弱EBL过程中质性研究的重要性……在没有对质性研究结论进一步(定量)调查的情况下,还会对质性研究结果的信度造成影响”(第381页)。本书第二部分各章的研究成果,以及对图书馆员服务效果和服务影响的证据综述(Brettle & Maden,2015a),都强调了研究设计日趋多样化,都使用了混合方法研究、相关性研究和投资回报设计研究,而且这些研究设计在已有模型中都未重点探究。Crumley和Koufogiannakis(2002)提出的图书馆学研究方法,是中心—辐射式排布,而非层级式排列方法,同时指出,医学式的研究型证据层排布并不适合图书馆学研究领域,质性研究方法反而更为适合。上述研究结果和图书馆学文献中广泛使用的多种研究设计都表明,业内人士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或者彻底重新思考能满足所有LIS实践者需求的证据层,而且证据层的应用性和可行性有待深入讨论。
除了LIS领域的研究者关注证据层和各个层级的排布是否恰当合适,其他领域也不甘落后。运用循证原则指导实践的其他领域(例如公共卫生、护理或教育等领域)也提出,证据层的划分不符合各个特定领域所使用的证据类型。有针对护士培养的教材(Schmidt & Brown,2012)也指出,证据层是诸多评估研究型证据的方法之一。其他相关证据层的研究还有美国预防服务工作组评级系统(US Preventive Task Force Grades)(USPSTF,2012),该评级系统将证据强度按照A级(强烈推荐)到D级(不推荐)进行分级,还包括I级(证据不足)。上述证据分级标准都按照证据的质量、数量和一致性划分等级(US 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AHRQ,2002:4)。GRADE[2](Guyatt et al.,2006)是证据评价系统国际合作机构,旨在开发通用证据评价系统临床指南,并将国际上医疗保健领域和EBP领域的一些知名组织聚集在一起,合作研发证据质量评估系统。该系统将证据按照质量和推荐强度进行分级,其中证据质量分为“高—中—低—极低”四个等级,推荐强度分为“强推荐”和“弱推荐” 两个等级。尽管上述研究框架都比最初的证据层覆盖面广,包容性强,但都基于对研究型证据进行评价,如第四章所述,都未阐述图书馆员常用的其他非研究型证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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