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主题的已有研究,系统评价能为实践者提供确凿的研究型证据评估。因为系统评价既综合了某一主题的前人研究成果,又对其进行了批判性评价,并力图从所获的全部高质量的研究型证据中推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因此,系统评价业已成为一种重要信息来源(Koufogiannakis,2012b)。“一篇高质量的系统评价,应重在提出界定明确的问题,并使用恰当的研究方法。”(CRD,2009)因此,系统评价才有助于解决实践者提出的种种问题。再者,当实践者总结概括某个问题的所有证据时,也会侧重于已有证据的各种不足,并建议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做研究。由此可见,在明确提出问题时,馆员先对已获证据进行系统评价,事半功倍。有学者对LIS系统评价进行了综述研究(Koufogi⁃annakis & Brettle,2015),共检索到82篇系统评价。研究结果显示,实践者查找证据时会遇到一些问题,主要与信息需求、信息寻求行为、系统评价中的文献检索以及信息素养水平的高低有关,研究还表明,图书馆事业中有许多领域尚未涉足,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还有新近发表的一篇系统评价,使用了纳入的各种方法,共检索到52篇系统评价(Xu,Kang & Song,2015),研究发现,只有50%的系统评价提出了明确的研究问题。研究还表明,尽管系统评价容易撰写,却未必总能确切回答所提问题,而且系统评价的功用在于更能突显已获证据的种种不足,并不会提供各种证据解决图书馆员遇到的具体问题。恰在同一时间,Weightman et al.(2015)对信息素养干预措施进行的系统评价,不但扩展了前人研究(Koufogiannakis & Wiebe,2006;Zhang et al.,2007),而且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针对信息素养教学,图书馆学界应停止网络教学法和面对面教学法的比较研究,因为已有证据表明,网络教学和面对面授课效果相当,而且馆员早就对此一清二楚,无须做重复研究。
全面而广泛的系统评价,既能凸显馆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系统评价,又能突出证据基础中各种证据的不足(同时还能确定已有证据会解决所提问题)。例如,Gardois et al.(2012)对高校图书馆推出的Web 2.0服务做了全面综述,发现许多研究零散,不成体系,得出了如下结论:为了确定研究的有效性,才需要进行系统评价。同样,考察了训练有素的图书馆员和信息专业人员所用的各种证据后,Brettle和Maden(2015a)提议他们应通过系统评价多提问题,才能证明图书馆信息LIS专业人员在整个图书馆行业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力。(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