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
可邑村[68]位于云南省弥勒县城之北,这里群山环抱,万木葱茏。境内东西约宽4km,南北长约8km,总面积为32km2,建村历史可追溯至清顺治五年(1648年)。这里是2009年“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的学术考察点和2010年“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术大会”的考察点。
2)保护内容
可邑村的民间信仰主要有毕摩教、自然崇拜(山神、火神)、天主教。可邑村的民族传统体育是其非遗保护的核心,儿童青少年的娱乐项目有玩家家、踢毽子、弹玻珠、跳方格,另外还有拿石头、跳皮筋、滚铁环、跷跷板、翻跟头等等;成年人的娱乐主要有阿细跳月(图4-45)、“细乐”、霸王鞭(图4-46)、高跷、摔跤、斗牛、篮球赛等。摔跤和斗牛是每年彝族火把节必演的传统节目。2008年6月,阿细跳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11月,弥勒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彝族阿细跳月)文化艺术之乡”。
图4-45 阿细跳月
图片来源:www.sheyou.cn(www.daowen.com)
图4-46 霸王鞭
图片来源:www.nnnews.net
3)保护措施
可邑村在村俗文化的保护措施上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①现代体育改造。现代体育化的传承路径有三种:一是进行竞技性改造后通过仪式化的赛会进行传承,包括各级各类运动会、民族运动会、单项赛会等;二是突出民族传统体育的健身功能,改编成民族健身舞(操)等;三是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式纳入学校体育领域,如广州亚运会上龙舟成为正式项目。②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通过全国自下而上的遗产申报工作,培养和锻炼了数以千万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工作队伍,极大地提升了我国文化领导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水平。传承人登记制度可分为以自然人名义传承的“个体传承项目”、以团体名义传承的“团体传承项目”和以群体名义传承的“群体传承项目”三大类。绝大多数村俗文化项目,都是通过群体的力量代代相传的。如彝族摔跤、白族霸王鞭等都是这类遗产的典型代表,反映出这类遗产在传承过程中所具有的公众普遍参与的特点。③资料库与信息库建构。通过收藏实物的方式来保护村俗文化。采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方式对其进行保护。
4)合理利用
发展文化旅游,将体育文化加入文化旅游的文化链体系当中作集中式的展演,并与游客产生积极的互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独特性、原真性、身体的展演性、可参与性形成了旅游产业别具特色和吸引力的重要文化资源。由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主要来自农耕文明,因此应对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进行筛选、改造、包装,提高其审美、竞技、健身的价值,以个性化的感受吸引国内外游客,拓展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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