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服装类产品法规概述

服装类产品法规概述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2007年夏季起,AAFA首次发布了专门针对服装类产品用化学品的“限用物质清单”,其来源是全球各国政府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更新的RSL作为行业有害物质管理工具,有助于全球供应链、美国服装与鞋类业对生产过程中化学品进行管理。AFIRM的使命是减少服装和鞋类产品供应链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及其影响,让整个供应链了解有关RSL和化学安全的知识,确保消费者和工人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确保清洁环境。

服装类产品法规概述

一、行业协会的管制

美国服装和鞋履协会(American Apparel&Footwear Association,AAFA),是美国服装、鞋类及缝纫产品行业贸易协会,于2000年8月由美国服装生产协会(AAMA)和美国鞋类工业协会(FIA)合并而成,涵盖了全球领先的1 000多个品牌。

自2007年夏季起,AAFA首次发布了专门针对服装类产品用化学品的“限用物质清单(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RSL)”,其来源是全球各国政府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RSL涵盖了对服装、家纺和鞋类终产品中限用化学品的要求,但不包含对在生产这些终产品的过程中,工厂使用的某些化学品的要求,也不涵盖玩具、车用纺织品或其他工业纺织品等领域

AAFA每半年左右更新一次RSL。2015年6月公布的第16版,包括250多种化学物质,并引用了最严格的政府法规或法律要求。更新的RSL作为行业有害物质管理工具,有助于全球供应链、美国服装与鞋类业对生产过程中化学品进行管理。更新RSL清单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AFAA应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要求及在各环保组织的推动下,全球环境和贸易面临更复杂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对人类安全与健康的挑战。AAFA对RSL的收集、整理以及定期的更新,为纺织印染相关企业的化学品管控提供了准确有效的技术信息,RSL顺应现今复杂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

除了RSL外,AAFA还向会员提供“非法定RSL”,它包含了未被各国政府监管或未证实有毒害,但应当引起服装行业关注的化学品,以便各会员企业加以重视或自行管控。

国际服饰及鞋类限用物质清单管理工作小组(Apparel and Footwear International RSL Management Group,AFIRM),是由一些公司集合了产品化学、安全、法规和其他服装和鞋类行业的专家,于2004年成立,成员包括阿迪达斯、西雅衣家、GAP、H&M、胡戈·波士、利维·斯特劳斯、NewBalance、耐克、Pentland、PUMA、s.Oliver、天伯伦、VF等。AFIRM的使命是减少服装和鞋类产品供应链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及其影响,让整个供应链了解有关RSL和化学安全的知识,确保消费者和工人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确保清洁环境。AFIRM通过收集各成员公司的限用物质清单,从而整理出统一的RSL,在2008年发布了首版RSL,并于2012年3月进行了更新,反映了各品牌RSL中限用物质最严格的限值,及其与这些限用物质相对应的样品制备和检测方法。同时,AFIRM还发布有RSL供应商实施工具包,包含有管控意义、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流程、限用物质背景信息、供应链教育、实验室检测及RSL如何实施等,以方便各级供应商通过该工具包,对整个服装和鞋类供应链进行管控,清除其中的限用物质。

上述这两个行业协会发布的RSL,是针对服装原料和终产品中所含有的化学品的管控,但不是针对生产服装原料和终产品所使用的化学品的管控。因此,包括阿迪达斯、NewBalance、耐克、PUMA以及国内的李宁等21家全球领先的服装品牌一起发起成立了危险化学品零排放(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Programme,ZDHC)项目,以引领全行业于2020年,在所有产品的供应链中的所有排放途径中,达到有害化学物质的零排放。为实现此目的,ZDHC于2011年11月公布了联合路线图,向着零排放迈出了第一步。2014年6月,ZDHC更新了联合路线图,首次发布了生产限用物质清单(MRSL)。MRSL列出了在服装生产和相关工艺中可能使用并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而不仅仅是在服装中会出现的有害物质。MRSL以清单的方式,列出了在生产中可能使用到的有害物质,给出了这些有害物质在生产中的潜在应用,包括作为清洁剂、柔顺剂、染色剂、溶剂、防腐剂、整理剂、黏合剂、稳定剂、印花剂、涂层等;MSRL禁止这些有害物质在服装原料和成品中的有意使用,限定了其在化学制剂中的浓度,并提供了适用的实验室检测方法。这些限制禁止了限用物质的有意使用,但允许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杂质残留,相关的化学制剂制造商可始终达到这些限值的要求。通过此方式,ZDHC的MRSL将帮助品牌商及其供应链和更广泛的行业采用统一的方法,控制在服装和制鞋业中用于处理纺织品和装饰材料的有害物质,但请注意,目前并不涵盖皮革和金属镶边领域,而是在将来的更新版中,通过与LWG和Tegewa等品牌的合作,加入针对皮革类产品用化学品的要求。

另外,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环保纺织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Testing in the Field of Textile Ecology,OEKO-TEX®),是由来自欧洲和日本的16家知名纺织品研究和检验机构联合设立。自20世纪90年代起,它发布了OEKO-TEX®标准100,作为统一的监管、检验和认证体系,供纺织和服装工业企业对织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和评估,以及为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标签,并不断更新。对于符合OEKO-TEX®标准100的纺织品和服装,可授予OEKO-TEX®认证标签。虽然OEKO-TEX®标准100主要针对的是织品,不适用于化学品、助剂和染料,但该标准列出了织品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甲醛农药、多氯酚、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等,及其在不同产品类别中的限值。经OEKO-TEX®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不超过该限值,才有可能获得认证。同时,OEKO-TEX®还会对那些与织物材料交联而成为其中一部分或在服装成品加工的后续步骤使用的化学试剂,包括生物杀灭剂和阻燃剂,进行安全性评估,对评估安全的化学试剂命名为“活性化学产品”并列入列表中。OEKO-TEX®要求经认证的产品中不得含有生物杀灭剂和阻燃剂,除了这些已经安全评估且列入列表的。

除此之外,RAL的“蓝天使环保认证”、针对织物和皮革但不包括鞋类的“Nordic Swan认证”、专门针对鞋类的捷克共和国的“环境友好产品Ecolabel认证”、日本的“ECO标记认证”、新西兰的“环境友好新西兰认证”以及针对低污染皮革的“SG-label认证”等世界各国针对服装行业的“生态标签认证(Ecolabel)”体系,其认证程序和对有害化学品的管理方式也和OEKO-TEX®比较相似,故在此不一一累述。

二、各主要品牌的管制

除了上述行业协会和组织的管制外,各大服装品牌,也对其服装产品中所含的有害化学品进行限定,主要通过供应商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并辅以实验室质量检测的方法进行管控。比如PUMA,就建立有自己的RSL,对皮革、聚合物和织物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分别进行禁止或限制,并给出了对应的检测方法,且某些有害化学物质虽然低于限值但若超过某特定值时仍需进行通告。而阿迪达斯则是针对不同人群服装的抽提液,限定了有害物质在这些抽提液中的限值和通告浓度,并给出了针对这些有害物质的抽提和检测手段。

三、近期法规更新

美国纺织服装和鞋协会AFFA发布第17版限用物质清单(RSL),涵盖了全球成品家纺、服装、鞋类产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化学品或物质。

第17版RSL清单共罗列了12类超过250种化学品,反映了各国对服装、鞋类和成品家纺产品中禁用或限制物质管控法规或法律的新增或修订。本次发布的版本相对第16版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1)对芳香胺类物质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更新;

(2)根据欧盟POP法规的修订案(EU)2015/2030,阻燃剂物质新增对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限量要求,物品中限量0.15%,物质及配制品限量0.1%;

(3)金属类物质新增欧盟REACH法规附件ⅩⅦ对铅的限制要求:总铅500 mg/kg,释放量≤0.05(g/cm2)/h或0.05(μg/g)/h;

(4)新增皮革中甲醛的测试方法GB/T 19941—2005;

(5)邻苯类物质新增一项SVHC要求:CAS,68515-51-5邻苯二甲酸二(C6-C10)烷基酯;CAS,68648 931(癸基,己基,辛基)酯与1,2-邻苯二甲酸的复合物;以上两个物质只有在邻苯二甲酸二己酯(EC201-559-5)含量≥0.3%时,才被判为SVHC物质。

除此之外,本版RSL还对杂项进行了多项删除,同时将旧版本的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进行了修订和重组,新版本中现在只有附录Ⅰ(有报告要求的法规)和附录Ⅱ(有标签要求的法规)。

四、中国法规现状

具体内容参见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五、最新法规动态

据悉,越南工商部曾于2015年11月发布37/2015/TT-BCT公告,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来自偶氮染料的芳香胺的限量修订,而根据新规,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规过渡期结束,从2016年7月1日起,出口越南纺织品的甲醛和芳香胺要满足新限量的要求。(www.daowen.com)

37/2015/TT-BCT号公告要求在越南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除未经完整处理的纱及毛线胚料外,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30 mg/kg,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75 mg/kg,非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300 mg/kg,纺织品中芳香胺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 mg/kg。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获得的其他国家证明书及生态标签如OEKO-Tex®等仅适用文件查核,不能作为符合越南标准的凭证。

甲醛和禁用偶氮染料是纺织品中的常见有害化学物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等,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等症状。部分含偶氮染料纺织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诱发人体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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