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用辅料概述
关键词:
药品活性成分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API)
药物主控文件Drug Master File(DMF)
药品适用证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of Monographs of the European Pharmacopoeia(CEP)
通用技术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CDT)
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National Formulary(USP-NF)
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PhEur)
日本药典Japanese Pharmacopoeia(JP)
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
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国际药用辅料协会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Excipients Council(IPEC)
药用辅料[1]:药品中除药品活性成分(API)以外任何刻意添加的非活性成分。
药物制剂是医疗给药时药物存在的“状态”,任何API要制成适于使用的药物制剂产品,没有药用辅料的配合几乎没有可能。只有将API与药用辅料配伍,经过制剂技术处理,方可制成直接施用于病人的药物产品。为了将API制成适于病人使用的药物产品,根据药物特定的给药途径及相关的制剂技术,必须选择与其相适应的药用辅料,才能制成预期的制剂产品。API与药用辅料组成的复杂的物理化学系统构成了药物存在的不同“状态”即“剂型”的总称,不同的药物剂型需要不同性能的药用辅料的配合。
药物剂型中API是药物产品的实质性主体,是决定药物是否有疗效的主要因素。而药用辅料则要确保将药物以一定的程序,选择性地将药物运送到组织部位,防止药物在主体释放前失活,并使药物在体内按一定的速度和时间,在一定的部位释放。给药的部位、方法以及给药效果的优劣,会影响到药物作用的出现、强度、速度和持续时间,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药物的最终疗效。所有前面提及的因素,与适当的给药方案相结合才能确保在相应的组织和体液中有一定的药物浓度并达到药物预期的疗效。因此,药用辅料对药物的实际应用和疗效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药用辅料的作用
药物剂型中药用辅料的作用通常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便于制剂形态的形成:如液体制剂中加入溶剂、助悬剂;片剂制剂中加入稀释剂、黏合剂;软膏剂、栓剂中加入基质等使制剂具有形态特征。
(2)便于制剂剂量控制:如液体制剂中加入溶剂;片剂制剂中加入填充剂以便处方剂量控制。
(3)确保药物生物利用度:使制剂具有速释性、缓释性、肠溶性、靶向性、热敏性、生物黏附性、体内可降解性。(www.daowen.com)
(4)保证生产工艺过程的顺利进行:如液体制剂中加入助溶剂、乳化剂等;固体制剂中加入助流剂、润滑剂等。
(5)提高药物的稳定性:如化学稳定剂(抗氧化剂)、物理稳定剂(助悬剂、乳化剂)、生物稳定剂(防腐剂)等。
(6)满足病人生理需求:如加入等渗剂、矫味剂、止痛剂、色素等。
2.药用辅料的特性
选择药用辅料时,除了要满足制剂性能要求外,还必须考虑其如下特性要求。
(1)安全性:即不能对人体产生任何不良影响,这是药用辅料选择时首要考虑的问题;
(2)稳定性:不易受温度、p H值、保存时间等的变化而改变其化学特性;
(3)配伍性:与API之间无配伍禁忌;
(4)生物相容性:与生命机体接触后不能引起机体性能的改变;
(5)干扰性:不能影响API及制剂性能的检验;
(6)载药性:对API有适宜的载药能力,载药后有适宜的释药能力;
(7)加工性:为适应制剂加工成型的要求,需具备适宜的物理机械性能。
总之,药物制剂中加入药用辅料的目的是便于制剂的生产、便于给药剂量的控制及便于病人的使用,即保证药物的有效性。没有特性优良的药物辅料就没有优质的药物制剂,药物预期的药效也就得不到保证。
二、药用辅料法规概述
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药用辅料不具有药物活性,是非活性的或惰性的,与主要成分API不发生任何反应,剂量可大可小,因而其安全性是可靠的。而且药用辅料本身不是最终产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最终以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以体现,所以对药用辅料的监管完全包括在对药品的监管过程中。
事实上,理想的、完全没有活性的药用辅料并不存在,药用辅料也并非完全惰性的物质。药物辅料是药物制剂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药用辅料和API共同组成了我们日常使用的药品,药用辅料同API一样全程参与了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药用辅料本身的毒副作用、药用辅料同API的配伍禁忌、药用辅料的安全性直接影响到了药物制剂的安全性。
随着近年来临床上由辅料引起的不良反应越来越多,药用辅料的安全性以及如何对药用辅料加以监管越来越受到药用辅料行业、药品生产行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及重视。
目前,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对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及使用也没有独立的法规监管体系。随着新型API的开发、新剂型的逐渐增加,面对种类繁多、性能各异的药用辅料品种,如何确保选择到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药用辅料成了药品生产行业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药用辅料生产商和经销商先后成立了IPEC-美国、IPEC-欧洲和IPEC-日本等国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这些行业协会旨在自发规范药用辅料的生产及产品标准,与药品生产行业建立相互信任,制定相互认可的机制,便于药品行业选择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药用辅料,在法规体系外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合理监管的建议及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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