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流行书风”的基本特征
关于“流行书风”的问题,人们已经谈论了许多年,并时不时地争论一下。我在这方面的总体印象是:对于“流行书风”的存在,人们是有普遍共识的。然而一谈到相关的问题(诸如“流行书风”的具体表现、成败得失),那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在对“流行书风”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也就是说,尽管人们都在那里谈论“流行书风”,但这同一名称下的具体所指却并不完全是同一个东西(这原本应该是毫无疑问、毫无二致的同一个东西的)。惟其如此,所以在谈论“流行书风”之前,首先就必须在对“流行书风”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方面取得共识,这才能保证大家所谈论的是同一个东西。而随着“流行书风”的标志性特征越来越明显,亦随着人们对它的共识越来越普遍,我们认为所谓“流行书风”,是指在总体风貌上具备下述一些特征的那种当代书风而言的。
第一,在较低的层次上流行。这较低的层次,指较低的思想修养,较低的文化层次,较低的艺术水平。因而创造“流行书风”的,是那些处于较低的层次的人;欣赏“流行书风”的,也是那些处于较低的层次的人。这当然是就“流行书风”的整体和全局而言的,这与其中极少数人的层次不低并不矛盾。在我们看来,这便是“流行书风”的参与群体主要是青年人和初学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所以,那些在高层流行的东西,亦即那些在真正的书法艺术的美学层次上流行的东西,当然就是与“流行书风”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了。因而,问题的要害不在于“流行”,而在于“在哪儿流行”:在“高层”流行的是书法艺术,在“低层”流行的才是“流行书风”。由此可见,有的论者以古代不少著名书家在当时“都曾流行”为由来证明今日“流行书风”的合理性,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书法艺术的合理性,永远不能证明“流行书风”的合理性。因此,在我们谈论“流行书风”的时候,是不应该和书法艺术的流行混为一谈的。否则,必然造成思想与理论的混乱。这当是时下人们在“流行书风”的问题上,常常纠缠不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与书法传统背道而驰,亦即具有明显的“反传统”倾向。众所周知,这乃是“流行书风”最为典型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因而“流行书风”在直观上给人的最突出的印象便是,它与传统书法是大相径庭甚至截然不同的。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流行书风”也并不是不要一切传统的,它甚至标榜自己也是以“植根传统”为务的。那么,它所“根植”于其中的那个“传统”是个什么“传统”呢?在我们看来,这乃是那个非艺术性质的传统。我们知道,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书法,本含有这样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一是由历代的著名书家所创造的书法艺术;二是由大量的普通书写者所完成的文字书写。在这里,前者才是我们真正的书法艺术传统,而后者则并不具备艺术传统性质(文字书写传统对书法艺术传统只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流行书风”的“反传统”之举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则是试图用文字书写传统中的某些东西(往往是那些低劣而丑怪的东西),来彻底否定掉我们真正的书法艺术传统中的那些东西。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反传统”的美学本质是“反艺术”,亦即彻底反叛并否定我们的书法艺术传统,而让我们的书法艺术倒退到低劣、丑陋的文字书写水平上去。
第三,曲解书法艺术的美学性质,违背书法艺术的基本规律。从思想根源上看,“流行书风”的这一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一些人在观念意识上出现了对书法艺术的美学性质和基本规律,存在着错误的理解与认识的问题。既然这理解与认识已经错误,那以此为准绳来衡量我们的书法艺术传统,当然就只能认为这个传统是非得背弃不可的了。而以此为准绳来指导自己的艺术实践,那这艺术实践也就只能沿着与书法艺术的美学性质和基本规律背道而驰的方向“阔步前进”了。因此“流行书风”的又一典型特征,便是它对书法艺术的美学性质和基本规律的公然践踏与破坏。它也因此和传统书法显得截然不同,譬如背离用笔的基本方法与技巧,而故意把点画写得弯弯扭扭、破破烂烂,背离结字的基本方法与技巧,而故意把字结构得东倒西歪、支离破碎,以至从根本上放弃书法艺术以文字书写为载体形式的根本原则,而胡乱进行一些线条和墨块的涂抹,等等。可见,从一定意义上讲,所谓“流行书风”,实乃一部分人在对书法艺术的美学性质和基本规律的理解与认识方面误入歧途的结果。现象中的错误,永远都只是观念中的错误的一种形象显现。(www.daowen.com)
第四,只在形式上做表面文章。这形式上的表面文章,是相对于内涵上的丰富底蕴而言的。本来,对于书法艺术而言,这底蕴丰富的内涵方是其安身立命之本。而这丰富内涵的具体内容,则是书家那绚丽多彩、如面各异的心灵世界。此所以“书为心画”、“书为心相”、“书为心法”、“书为心学”。惟其如此,所以书法艺术的最基本也最根本的美学本质便是:以表现书家的心灵世界为目的,而以相应的艺术形式(亦即其形象特征)为手段。在这里,手段只是目的的显现方式或曰物化形态,是只能为目的服务的;因而“纯形式”亦即脱离了目的的手段,是毫无意义的。而“流行书风”所心仪神往的,却就是在“纯形式”上做文章了。譬如,完全不顾表现书家的真实心灵世界的需要与可能,而片面追求表现形式的所谓“视觉冲击力”、“心灵震撼力”,片面追求表面形式的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以及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地跟着那些“走红”或“流行”的书家书作走,等等。诚然,这其中有些人,也是自以为甚至自我标榜是在“表现自我”的。但由于这种所谓的“表现”从根本上违背了书法艺术所应有的艺术表现规律(艺术表现自有其客观的规律在,绝非艺术家本人只要心想便可事成的),所以最终也就使它成了一句空话。总之在我们看来,“流行书风”已经基本上将书法艺术变成了一种“纯形式操作”了。
第五,片面追求丑的表现。这也是“流行书风”的突出特征之一。本来,人类之创造艺术这种精神产品类型,乃是其对美的不懈追求的必然产物。不错,这艺术中也有丑的一席之地,但其目的,则仍在为表现美这一根本宗旨服务。因而完全可以说,在艺术中是不允许将丑作为美来予以正面的追求与表现的。而“流行书风”则正是反其道而行之地,将各式各样的书法丑作为书法美来予以正面的追求与表现了。在这里,它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是以丑为美亦即将丑作为美来看待的。譬如,以笔画的破破烂烂、完全不符合用笔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为美;以结字的支离破碎、完全不符合结体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为美;以章法的信笔涂抹、完全不符合布局的基本方法与技巧为美;等等。这使得“流行书风”将书法艺术,完全彻底地变成了一种追求与表现丑的艺术类型。众所周知,若和传统的中国书法艺术相比较,这真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当然,这绝不是什么“创新”、“发展”与“前进”,而是一种离中国书法的美学本质和优良传统越来越远的大倒退!
第六,在风格形态上共性多于个性。“流行书风”之所以形成的一个基本原因,在于数量可观的相当一部分人都来追逐与效仿某种艺术风气。在这部分人而言,他们的目标简单而明确,就是要尽快地把这种艺术风气学到手。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如愿以偿地汇入这种艺术风气之中,并迅速地“流行”起来。正因为如此,所以当那些“流行书风”的实践者们实施自己的艺术风格建构的时候,他们首先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向这种艺术风气靠拢的问题。其次所要考虑的,才是怎样保持自己的个性特征的问题,而且,这种个性特征也必须是在这种艺术风气的总体笼罩与统摄之下的。不难想象,在这样的重重限制之中,留给书家自己的艺术个性空间已经相当有限。“流行书风”在风格形态上的共性多于个性的总体状况,正是因此而瓜熟蒂落的。譬如看上去大家都是“风风火火”、“张牙舞爪”、“灰头土脸”、“破衣烂衫”的一个模样,等等。对此,大多数人已有共识,这里即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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