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书学新论:写人格与写感受,中国书法美学的变革

书学新论:写人格与写感受,中国书法美学的变革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对于书家来讲,所谓写字,也无非是写人格与写感受而已。人格与感受作为一个人的心灵世界整体的不同构成因素,可谓水乳交融、不可分割。因而在我们看来,传统的中国书法,从总体上讲是属于写人格的范畴的;而当代书法以及未来的中国书法,则肯定是要以写感受作为自己的主要美学特质的。

书学新论:写人格与写感受,中国书法美学的变革

8.写人格与写感受

书法艺术作为人的心画世界,它所表现的心灵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格;二是感受。人格,指人的心灵世界之中那个统属于胸襟、怀抱、意志、学养之类的方面。感受,指人的心灵世界之中那个统属于情感、情绪以及感觉之类的方面。所以,对于书家来讲,所谓写字,也无非是写人格与写感受而已。

人格与感受作为一个人的心灵世界整体的不同构成因素,可谓水乳交融、不可分割。因而,任何一位书家的写字,也就不可能只写人格或只写感受,而是人格之中有感受,感受之中有人格。这也难怪,事实上,感受是人格的感受,是不可能游离于人格之外的,总是要受人格的统率与制约的,或者说,它总是人格的某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已。古人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不忧不惧”之类,均有此意。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觉得,如果着眼于整体、着眼于全局,亦即着眼于时代或书家的总体风格取向的话,恐怕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就时代而论,还是就书家而言,仍可以将我们的书法艺术区分为写人格与写感受这样两种不同的类型。从这一视角来对书法艺术作一番审视,也可以使我们获得一些新的认识和启迪。这里即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粗略的想法。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之初的,真正美学意义上的当代书法,标志着中国书法的又一次历史飞跃与艺术自觉,意味着传统书法的结束和现代书法(作为现代社会产物的新型书法艺术)的诞生。而这种飞跃与自觉的深层美学意蕴,就是书法艺术在艺术本体层次上的,从写人格到写感受的重心转移。因而在我们看来,传统的中国书法,从总体上讲是属于写人格的范畴的;而当代书法以及未来的中国书法(亦即我所理解的现代书法),则肯定是要以写感受作为自己的主要美学特质的。这种本体性质的差别,无疑是传统书法与当代书法及未来书法之间的根本差别所在,它给当代书法及未来书法所带来的形式变异,将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这在尚处于滥觞阶段的当代书法所呈现出的和传统书法的巨大差异之中,已经足以一目了然了。

传统书法与当代书法的这种本质差别,充分体现在人们对于书法艺术的本体性质的理解和把握之中。因为传统书法以写人格为主,所以书法艺术的本体属性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之中,便只能被定位于“心画”、“心法”、“心学”、“心相”等等,而其具体美学内涵,就是书家本人的“其学”、“其志”、“其人”,亦即书家的人格因素。所以说,人怎么样,书就怎么样;只要饱学宗儒、胸次不凡,书艺自然高人一等。显而易见,在这里,人格是堂堂正正地居于书法艺术的本体地位的。

当代书法中的情况已经完全不是这样。当代人固然也并未完全否定人格因素对于中国书法的美学意义,但出发点则有了极大的变化。仍以传统的目光视人格因素为书法艺术之本的,实在不多见了,且必将越来越少。一些人仍注重书家的人格修养问题,只是认为这种修养与书法艺术的情感性质及神采韵度的质量高低等,有一定关系罢了。如学养高的书家方可能蕴藉,方可能雅淡,方可能有书卷气等等。因而当代人心目中的书法艺术,主要是表现人的感受的。“只有抒情写意才是书法艺术的本质”;“书法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创作,其根本的依据应是作者的真性情,是出乎己而不由于人的生命运动”;在书法艺术中,“喜怒哀乐、刚柔雄秀等不同情感均表现得淋漓尽致”。诸如此类,才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代书法艺术本体观。

当代书法与传统书法之所以会出现艺术本体方面的重大差异,根源在于其所赖以生存的大文化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传统书法之所以要以写人格为本,取决于整个传统文化氛围的“以修身为本”。“修身”的基本内容,就是修养人格。在这一点上,作为传统文化主体构架的儒、道、释三家可谓异曲同工,只不过在具体要求方面有所不同罢了。儒家的“修身”,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家的“修身”,是为了返璞归真、契合自然;释家的“修身”,则是为了实现“我”、“佛”、“世界”的三位一体(此主要就作为中国化佛教的典范的禅宗而言)。因此,写人格,其实就是把书法艺术也一视同仁地纳入“修身”的基本框架之中。(www.daowen.com)

而当代书法所依附的现代社会,却再也不会以“修身”为本了。当然,现代社会也仍旧会继续关注人类个体的自身修养问题。但这种修养,却永远也不再会如传统“修身”那样的,以压制乃至摧残人类个体的感性自我为代价了。因此,从本质上讲,现代社会所带给人们的,将是其个性自我的一种史无前例的全面解放。这种解放,必将极大地强化人们的自我意识与主体意识,从而极大地突出以情感和欲求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感性自我在整个个体自我中的意义和价值。整个的社会、文化氛围既然如此,那书法艺术以表现自我的感受为务,也就属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了。

传统书法以写人格为主,这一本体意义一旦被确立下来,则其他一些书法美学问题,也就自然要以此为本。所以,对于书家而言,首先需要的,是以人格修养为内容的“人品高”;其次需要的,才是以学习艺术本身为内容的“师法古”。若人品问题不能解决,则艺术方面无论下多大的工夫,也将“勤而无所”、“徒劳无功”。所以,对书法水平的品藻与评价,也要同时而兼论书家其人。倘这书家其人不怎么样,那其书法水平无论如何,也还是“不足贵也”。总之,对于传统书法而言,艺术问题,差不多已经成了一个人格问题。

惟其如此,所以任何一位传统书家的成功,都几乎离不开这样的一些基本条件。第一,他必须具有不同寻常的,堪为世人表率的人格修养水平。第二,他必须将这种人格内涵书法艺术化,使之艺术化为自我书艺的风格特征,亦即为自己的人格内涵,建构起一个独树一帜的艺术形象系统。第三,这种被书法艺术化了的人格内涵,必须具备一定的典型意义、普遍意义,它越是典型、越是普遍,书家之艺术风格便越是成功。可以说,任何一位传统书家的历史地位,都是由他在这三个方面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决定着的。

在这方面最成功的典范,当首推颜真卿。可以说,在人格内涵方面,颜真卿把儒家所梦寐以求的那种积极入世的理想人格,相当出色地体现于一身了,无论其磊落光明、刚直不阿,还是其克己奉公、忠君爱国,均足以为人师表。因而其典型意义与普遍意义,自不待言。颜真卿的书法艺术,就是把这种颇具理想性质的人格内涵,形象化了、艺术化了。因此我们一直认为,颜真卿的成功,就在于他为儒家的理想人格,寻找到了一种最为贴切的书法艺术形式。在这里,书家的自我人格,社会的理想人格,书家的艺术创造,这三者已经血肉难分、浑然一体了。其他一些著名书家的情况亦可类推,只不过在水平与程度上有一些出入罢了。

相比较而言,传统书法中以写感受为主的书家要少一些。那“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的张旭,当是这类书家的光辉范例;米芾、王铎、郑板桥等,亦应是其中的佼佼者。既然人们的心灵世界之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真的完全排除情感的因素,则一些传统书家倾向于写感受也就属势在必然。这就是传统书法之中,那些以写感受为主的书家,亦可以成绩斐然的原因所在。只不过在那种“存天理,灭人欲”的大文化环境之中,这种写感受的美学追求,始终也未能得到真正的重视与充分的发展罢了。但这对于当代书法的借鉴意义,也许会更为直接一些。张旭、王铎等人在当代书坛的备受青睐,已经足以说明这一点。这是很值得研究的。

总之,在我们看来,我们的书法艺术之中的确存在着写人格与写感受这样两种美学倾向。这里有许多耐人寻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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