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传统书法和当代化的书学新论

传统书法和当代化的书学新论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所谓的“传统书法”,实际上便是这种“历史真实”性质的,而并不是“客观真实”性质的。在我们看来,“传统书法”的“当代化”特征,极其鲜明而突出地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认为“传统书法”乃由“碑系书法”与“帖系书法”两个基本部分构成,这基本上已经成了当今书法界的一种普遍共识。

传统书法和当代化的书学新论

5.“传统书法”的“当代化”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书法”,是指中国书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总体状况与主流状况而言的。人们总认为,我们所说的这种总体状况与主流状况,便是“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而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从客观的意义上来看,“传统书法”的这种本来面目,永远都只能是我们在名义上向往和追求的、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和目标。因为当我们自以为已经把这个本来面目牢牢地抓在手里并看得一清二楚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所真正抓住与看清的,只不过是我们对这一本来面目的某种选择、猜想、理解、阐释与评价罢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永远都不可能是历史的客观真实本身,而只可能是人们根据自己对这一本来面目的某种选择、猜想、理解、阐释与评价,所重新建构起来的一种历史真实而已。在这“客观真实”和“历史真实”之间,永远都会是有差别的,甚至可能是有实质性的差别的。我们所谓的“传统书法”,实际上便是这种“历史真实”性质的,而并不是“客观真实”性质的。这正是我们在此提出“‘传统书法’的‘当代化’问题”的原因之所在。

当然,历史的“当代化”问题,是历史领域的一条普遍规律。因而“传统书法”的“当代化”问题,并非我们在今天第一次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而是千百年来人们早就身处其境的一个老问题,只不过未必能意识到它的存在罢了。譬如,对于以法为尚的唐人而言,他们心目中的“传统书法”肯定只能是“尚法”性质的,亦即他们只能参照自己的“尚法”标准来塑造这“传统书法”的时代形象。然而,当他们塑造出了这一时代形象之后,他们却不认为这仅仅是他们对“传统书法”的一种塑造,而是认为这就是“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待“传统书法”的一种基本态度,所以直到今天人们还是习惯性地认为那已经被“当代化”了的“传统书法”,就是“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所以一部中国书法史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中国书法所实际经历的那一历史演进过程,而且同时是人们不断对这一历史演进过程所进行的选择、猜想、理解、阐释与评价的历史演进过程。从“传统书法”的“当代化”这一问题,对此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

在我们看来,“传统书法”的“当代化”特征,极其鲜明而突出地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泛艺术化”倾向。这所谓“泛艺术化”,是无限度地扩大书法艺术的范围到文字书写领域,已经几近于把所有的古代文字书写都当作书法艺术来对待了。所以当今人们心目中的中国书法艺术史,基本都是从汉字草创之初的甲骨文字起步的,就好像中国的文字书写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是作为书法艺术而出现的一样。所以当今人们不管发现一件什么样的古代书迹,都总要如获至宝地欣赏一番,就好像古代的所有文字书写者都是书法艺术家一样。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所谓“传统书法”已经不是地地道道的书法艺术,而是书法艺术与文字书写的一个大杂烩了。这种严重情况,在以往的书法史上是从未出现过的。因而,从梁代萧衍的《古今书人优劣评》,到唐代张怀瓘的《书断》,再到宋代朱长文的《续书断》,直到清末马宗霍的《书林藻鉴》等等,他们心目中的“传统书法”,从来就只是书法史上那些著名书家的天下。所以,这书法艺术和文字书写“合二而一”的“传统书法”,绝不是“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而仅仅是“传统书法”在今天的一种“当代化”特征而已。

第二,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扬碑抑帖”倾向。通过这一“扬”一“抑”,人们不仅让碑和帖平起平坐了,而且还时不时地让碑居于帖之上了。认为“传统书法”乃由“碑系书法”与“帖系书法”两个基本部分构成,这基本上已经成了当今书法界的一种普遍共识。然而,这真正是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吗?我们的回答是完全否定的。实际的情况是:所谓“碑系书法”作为书法艺术而受到人们的青睐,仅仅是清代中叶之后的事。在此之前的中国书法史上,是寻不见作为书法艺术的“碑系书法”的足迹的。即便在它产生的当时,人们也基本上是不把它作为书法艺术来对待的。因此“传统书法”的这种“亦碑亦帖”特征,绝非“传统书法”的“本来面目”,而同样仅仅是“传统书法”的一种“当代化”特征而已。在我们看来,从美学性质上来分析,“碑系书法”基本上是文字书写性质的。因而这实质上也是将书法艺术“泛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第三,是一种相对抬高那些具有一定反传统倾向的书家,而贬抑那些较为守传统的书家的倾向。在我们看来,在对待书法传统的问题上,传统书家也可以被区分为这样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恪守传统较为严谨的;一种是具有一定的反传统倾向的。前者如蔡襄赵孟頫董其昌,后者如米芾、王铎、傅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现今的书法史类著述中,前者的艺术价值与历史地位是普遍被贬低了的袁后者的艺术价值与历史地位则是普遍被抬高了的。譬如,2000年,《中国书法》杂志社和《书法导报》社,组织了一次“千年中国十大杰出书家”的评选活动。因为这一活动既包括一项群众性的“有奖竞猜”活动,又包括一项由三十一人参加的“专家评选”活动,应该说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的。而最终的评选结果是(以专家投票的多少为序):米芾、苏轼黄庭坚、赵孟頫、王铎、董其昌、徐渭、吴昌硕于右任、林散之。在我们看来,在这十位书家中,以守传统为主色调的只有赵孟頫和董其昌,其他人均是以不同程度的反传统见长的,而其中的王铎与徐渭,就是在整个中国书法史上也堪称数一数二的反传统大师了。这里所体现出的“当代化”特征,不言而喻。不说别的,倘若这样的评选活动在二十年前进行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肯定会是与此颇有出入的。(www.daowen.com)

那么,这种“当代化”特征又是怎么形成的呢?在我们看来,这其中的原因至少涉及下述一些方面。

第一,“以史为鉴”的动机意识和目的要求,使人们对待“传统书法”的根本态度永远都不会是纯客观的,而只会是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的。众所周知,对人而言,最现实、最根本、最急迫的首要问题,乃是其现实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他的一切活动(无论是实践的还是精神的)都必须服务于这一首要问题。因而他之关注并思考自己的历史状况,目的仍在于“以史为鉴”、为现实服务,而并非仅仅为了关注这一历史状况本身。所以当我们今天审视与思考“传统书法”的时候,那目的性也是相当明确地锁定在解决今天的现实问题之上的(诸如当代书法的艺术创新问题、传统继承问题、成家问题等等)。因而,今天的现实问题,已经制约着人们对“传统书法”的审视和思考,亦即制约着人们对“传统书法”的选择、猜想、理解、阐释与评价。譬如,人们所关注与思考的,肯定是那些和今天的现实问题相关的东西;人们所高度评价的,肯定是那些符合其现实需求的东西。于是,在当今的艺术创新观念的驱动与改造之下,大量的古代文字书写之迹便都成了“书法艺术”!这不是“当代化”又是什么?

第二,时代的发展与史料的丰富,必然会使人们在对“传统书法”的了解和认识方面,达到一个前人无法企望、后人也不会重复的崭新高度,从而给“传统书法”打上深深的当代化印记。这里包含着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亦即随着人们对自身、对世界、对历史、对文化、对艺术的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当今的时代已经让人们站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水平上;二是随着大量的古代书迹的不断出土与被发现,当今的时代也让人们在对古代书法史资料的掌握方面,站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水平上。很显然,站在这样两个时代水平之上,人们心目中的“传统书法”,肯定会是既不同于前人、也有别于后人的(后人将达到更高的水平)。譬如,关于隶书,人们以前所见书迹基本上是汉代之物。而近些年来随着大量秦代简牍的出土,人们则把隶书滥觞早期的秦代隶书的真面目也看得相当清晰了。这样,隶书的整个发展、演变过程,也就越来越明晰而准确了。因而,当今人们对隶书的这种认识与评价,便是一种无可争议的“当代化”特征。整个“传统书法”的情况都是如此。

第三,从认识论的层面来看,人们只能根据已知来把握未知,亦即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储备来理解、认识并把握未知的认识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自己的现有知识储备来对“传统书法”进行选择、猜想、理解、阐释与评价,并从而塑造出“传统书法”的当代化形象。举例来说,当今人们普遍将汉字书法艺术化之前(亦即汉末魏晋之前)的文字书写当作书法艺术来看待,甚至认为这些文字书写比后来真正的书法艺术还要神奇与高超,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历史、文化、美学原因。譬如,在当今的历史、文化、艺术、美学界,普遍认为人类早期的那种所谓的“原始艺术”,已经是十分成熟和高超的一种艺术存在形式(全世界的情况都是如此)。如果参照这一“原始艺术”的逻辑来看待我国早期的文字书写,那它们作为书法艺术自然就当之无愧了。又譬如,在人们长期审视、观照与欣赏书法艺术的过程中,他们那审美的目光也是会被书法艺术化的。而一旦他们那审美的目光被书法艺术化了,则他们就会用这种目光去观照所有的文字书写,从而将所有的文字书写都“神化”为书法艺术。当今的人们便是这样将各式各样的文字书写统统升格为书法艺术的。

第四,从审美的层面来看,人们只能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与审美趣味来塑造“传统书法”的艺术形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一方面,人们永远都是别无选择的。人们心目中的所谓美和丑,永远都是他们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进行观照与判断的结果。而当今人们的这种审美理想与审美趣味,则是当代社会存在的包括政治、经济、生活、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那个整体状况的综合作用的产物。对于这种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而言,也可谓别无选择。譬如,当今中国社会之民主意识与自我意识堪称如火如荼。这种意识反映到人们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中,便表现为一种十分鲜明而强烈的崇尚个性、崇尚风格、崇尚新变、反对守旧的倾向。而当人们带着这样的倾向来看待“传统书法”的时候,他们所予以肯定的就只能是那些个性强烈、风格突出、具有一定反传统色彩的书家和书作;他们所予以否定的就只能是那些与之相反的东西。整个审美理想与审美趣味领域的情况,都是如此。显而易见,在这么一种严峻的客观形式之下,“传统书法”的当代化倾向,也就只能是别无选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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