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书学新论:解决艺术创新问题的途径

书学新论:解决艺术创新问题的途径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们看来,专精一家在艺术创新中的美学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但这“一家”比起书法艺术的总体风貌来,还是存在很大距离的。只靠对“一家”的专精,是无法最终解决艺术创新问题的。

书学新论:解决艺术创新问题的途径

7.创新的具体途径

书法创新的具体途径,包括这样两个性质不同、各有其用,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专精一家;第二个阶段是博采众长。应该说,自古以来书学界对此就是颇有共识的。然而,尽管颇有共识,但对于这两个阶段在书家取得创新成功的过程中各自到底具有怎样的美学价值和意义这一较深层次的问题,则仍然鲜有所及。因而我们在此将主要谈谈这一问题。

在我们看来,专精一家在艺术创新中的美学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第一,是通过这专精一家的研习功夫,而基本熟悉和掌握书法艺术的基本方法、技巧与规律。我们知道,所谓专精一家,是把成就这“一家”的那一套基本方法、技巧与规律弄得滚瓜烂熟,以至从心所欲。而书法艺术的基本方法、技巧和规律在不同书家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大同小异的。因此真的“专精”了“一家”,那就意味着已经把书法艺术的基本建构方式掌握了。第二,是通过这专精一家的研习功夫,摸索出一种表现心灵世界的基本方式;当然这还只是初步的、尝试性质的、与成家后的定型存在一定(甚至很大)距离的。众所周知,学书伊始选择专精对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这个对象必须是与学书者的天性素质较为接近的。符合这一原则的对象是合适的,不符合这一原则的对象是不合适的,必须放弃另选。之所以非如此不可,就是为了让学书者在专精一家的过程中,就能体悟到并摸索出表现心灵世界的基本方式问题,以为将来的自成一家奠定基础。

而博采众长在艺术创新中的美学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www.daowen.com)

第一,是在对书法艺术的全面理解和认识方面,尤其是在对书法艺术的风格流派、方法技巧的理解与认识方面,开阔眼界、增加知识,以便在尽可能大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了解并把握到那些应该了解并把握的东西。像任何一个艺术门类一样,书法艺术作为人的一种艺术活动方式,也是极为错综复杂的。专精一家可以使学书者较好地了解并掌握书法艺术的基本方法和规律,也能训练并培养出学书者的一些基本的书写技巧与能力。但这“一家”比起书法艺术的总体风貌来,还是存在很大距离的。实际上,构成书法艺术的这种总体风貌的每一位书法家,都是风格独特、各具千秋的。在风格的构建、方法的运用等方面,他们都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因此只有通过博采众长,才能对他们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由此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与认识书法艺术的根本方法和美学规律,而且可以极大地加深人们对所专精的那“一家”的了解与认识。俗话说,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不通过与“各家”的比长较短,那“一家”的特征和水平也是显现不出来的。

第二,是广泛吸收各家之长来塑造艺术自我,以取得艺术创新的最终成功。只靠对“一家”的专精,是无法最终解决艺术创新问题的。因为专精了“一家”就难免要陷入这“一家”的窠臼之中,而艺术创新则需要摆脱任何窠臼的束缚,而创造出一些别开生面、独领风骚的新东西来。所以在专精了“一家”之后,还必须用这“一家”之外的一些新东西来对这“一家”进行相应的加工与改造,才有望取得艺术创新的真正成功。而这些不可或缺的新东西,主要来源于博采众长。学书者在“博采”了众长之后,通过分析研究、比较鉴别、消化吸收,才能够有的放矢地从中遴选出自己的艺术创新所必需的那些东西,并以这些东西为材料,来对自己所专精的那“一家”进行必要的加工和改造。至于需要加工与改造到何种程度,那就要依据学书者为了塑造艺术自我所需要的那种艺术创新的美学性质来决定了。

这种加工与改造的最终结果,亦即书家最终所取得的艺术创新的成功形式,大体上可以区分为下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以专精一家为主,以博采众长为辅。因而书家以此方式而建构起来的艺术自我,就是以这“一家”的艺术风范为主色调的。所以面对这样的书家,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源自何家何派的。譬如赵孟頫的字,所体现的主要是王羲之的“家法”,这简直就是明摆着的事。第二种情况,是专精一家与博采众长这两个方面大体相当、不相上下。因而那“一家”的书法特征在这里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但总还是可以准确无误地予以确认的。譬如苏轼的字就是如此。就整体风貌而言它属于颜真卿的衣钵,这是无可争议的。但在具体的造型与方法特征上,它与颜体字的差别也已十分明显。第三种情况,是以专精一家为辅,以博采众长为主。在这里,所专精的书家的风范已经扑朔迷离尧看不大清楚了,只是可以从方法、技巧、机理、规律的较深层次上予以确认而已。所博采的那些书家的情况就更是如此。所以这样的书家给人的艺术创新感觉是最为强烈的。颜真卿的情况就是如此。尽管他所恪守的仍是毫无疑问的“山阴家法”,但他在具体的形象特征方面与“二王”书法的距离,已经十分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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