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书兴论
书兴是书法艺术和书法理论中,很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所谓书兴,指书法家心理上油然而生或曰不期而至的,一种进行艺术创作的兴致、兴趣或曰欲望、冲动。这是书法家进行艺术创作的直接心理动因。而造成这种书兴倏然而至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书兴勃发”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从客观条件方面讲,良辰美景、挚友嘉宾、妙诗美文、精纸佳墨等等,均可以充当“书兴勃发”的催化剂。从主观条件方面讲,思想的起伏、情感的波动,诸如触景生情而有所感发、读书临帖而有所领悟等等,也均可以成为“书兴勃发”的导火索。当然,这两个方面乃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说得简单一些,书兴就是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某种或某些原因,而在书法家心理上所引起的一种创作冲动或曰灵感。
从美学和艺术心理学的层面来看,书法家的艺术活动是必须成为他的整个生命活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或者说,这种艺术活动必须成为书法家的心灵世界或曰生命活动的一种外化形式。所以书兴的产生,就表征着书法家以书法艺术为内容的生命活动过程已经处于一种理想的客观状况之中,而需要通过艺术创作这一最终环节使其得以完成了。因此这总是意味着:第一,书法家的主观世界中要有某些东西需要表现;第二,这些需要表现的东西,已经自然而然地转化为相应的艺术表现形式。可见,书兴既与一定的表现形式有关,也与一定的表现内容有关。这正是那些真正的书法艺术大师们,只要是乘兴而书便一定就会篇篇不同的美学原因之所在。对他们而言,乘兴而书的时候,才是得心应手、出神入化的时候。当然,推而广之,这也是那些从来不知书兴为何物的所谓“书家”们,往往是千纸一类、一字万同的美学原因之所在。
有书兴产生的时候,也有书兴不产生的时候。产生的时候是有书兴,不产生的时候是无书兴。如果说有书兴是对书兴之存在的一种正面确证,那么无书兴则是对书兴之存在的一种反面确证。正是书兴之可以“无”,才证明了书兴之必定“有”。客观条件的纷扰杂沓、不能随心如意等等,主观条件的心绪繁乱、不能凝神静虑等等,均可以使书法家陷于无书兴的境地。而无书兴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便是书法家毫无进行艺术创作的愿望与兴趣,亦即所谓的“不想写”。所以,当书法家无书兴或曰“不想写”的时候,往往意味着他们在主观上尚不具备某种要予以表现的东西;或者意味着这种需要表现的东西,尚未转化为相应的艺术表现形式。既然如此,因而书法家在无书兴的时候,就不要进行艺术创作;否则,那就只能程式化地“制造”出一些粗制滥造、水平低劣的东西了。在我们看来,许多书法家的“应酬之作”、“表演之作”等等每每要“降格”、“掉价”,往往就是本无书兴却又勉为其难的结果。这是值得引以为鉴的。
此外,同样可以从反面确证书兴之存在的,还有一个败兴的问题。无书兴,是书兴的根本没有产生;败兴,则是将本已存在的书兴破坏掉了。这也是书法家们经常能感受到的一种心理体验。这种心理体验的具体演进过程往往是这样:书法家们正欲兴致勃勃地欣然命笔的时候,或当书法家们正在淋漓挥洒、乘兴而书的时候,主观条件或客观条件方面的某一突发性事件,让他们的书兴一下子被中断、被破坏了。譬如,当一位书法家正在自己的书斋里挥毫泼墨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会使他刚才的兴致荡然无存。而一旦败兴之后,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那既败之兴重新收拾起来或调整过来,而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之中的。这是因为:当书兴存在的时候,书法家在主观上也形成了与之相应的某种心理、生理机制;破坏了书兴,就同时破坏了这一心理、生理机制,而这一机制的被破坏,是无法“照原样”进行恢复与重建的。这就是书家一旦败兴之后,如果仍继续原来那件书作的创作的话,就难免会使所创作出的作品具有某种“脱节”、“断气”或曰“不和谐”现象的美学原因之所在。所以,书法家们在败兴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中止原来的创作活动,而耐心地等待着下一次书兴的降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真书兴,也有假书兴。真书兴是那些真正的书法家们的书兴,假书兴则是那些冒牌的书法家们的书兴。冒牌的书法家不好区分,假书兴就更难辨别。这是因为,假书兴虽然假,却又的的确确、实实在在表现为冒牌书法家们的一定的心理冲动与兴致。(www.daowen.com)
当然,既然有真假之分,则区别还是有的。在我们看来,这主要应从如下一些方面去体会和把握。
首先,与真书兴的一定表征着相应的表现内容不同,假书兴则是从来就与任何表现内容无涉的。因而可以说,假书兴是一种“无内容的书兴”,它仅仅是一种想写字的冲动与欲望而已。可见,假书家的写字欲望与冲动,却可以是真的。当然,这种冲动与欲望,只可能是写字性质的。所以,假书兴并不是需要通过书法艺术来予以表现的那一定的心理内容所产生出的结果,而是一个“为表现而表现的纯形式”。所以它的真正的动因往往是一种非艺术性质的表现欲,诸如进行一番自我显示与炫耀之类,或仅仅出于对写字的某种癖好之类。
其次,与真书兴的必定表征着一定艺术表现形式的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不同,假书兴则是从来就与任何艺术表现形式无涉的。因而可以说,假书兴乃是一种“无艺术表现形式的书兴”。如果说真书兴是一定的艺术表现形式所产生的结果,那么假书兴的心理动因则只能是与艺术表现形式无关的某种纯粹的写字冲动与欲望了。正因为这样,所以假书兴就永远也创造不出只能属于自己的任何形式,而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制造一些面目雷同的东西。总而言之,它实际上并不是进行什么艺术创造,而仅仅是在写字而已,甚至是非常拙劣地写字。这些方面,与上述假书兴和表现内容无涉的情况,是互相联系、互相沟通的。因而可以将这两个方面互相参照,联系起来进行认识与把握。
最后,和真书兴的与无书兴及败兴共存几乎完全不同的是,假书兴则是从来就与无书兴及败兴无缘的,就是说,假书兴永远也不会有无书兴或败兴的情况。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真书兴必须以一定的艺术心理机制的万事俱备为前提,而假书兴则是完全不需要这样的心理机制的,亦即完全可以我行我素的。实际上对于它而言,只要有一种“想写”的欲望,就万事大吉了。或者干脆说,它就是这“想写”的欲望本身。由此可见,真正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是假书兴,真书兴反倒是要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与约束的。这就是那些假书家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总是那么“兴致勃勃”、“书兴大发”、“不知疲倦”的美学原因之所在。因此在我们看来,大凡真书家,总有想写的时候和不想写的时候,写得满意的时候和写得不满意的时候等等。而大凡假书家,则总是只有想写的时候,没有不想写的时候;只有写得满意的时候,没有写得不满意的时候,等等。所以我们在此要提请人们注意的是:如果你见到有的书家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可以千篇一律地“书兴大发”、“书而不已”,则那就基本可以断定这样的书家是假书家了。相反,若有的书家在某些场合不想写或者写不好,则这样的书家才更有可能是真书家。这大概也是一种辩证法吧。
因此,要想对书兴有个正确的认识与把握,也必须对假书兴有个透彻的了解与认识。若真假不分,就难免要误入歧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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