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流行与传世
众所周知,当人们将流行与传世这两个概念对举而言的时候,流行,指某位书家的书法艺术在当时(即他生前和去世之后的一个较短的时期内)的广为传播、为世所重、但却昙花一现而言;传世,指某位书家的书法艺术在后世(即他去世之后的很长历史时期之内)的广为传播、为世所重、且传之久远而言。而且,它们之间所表现出的关系也颇为复杂,这就是:有些书家的书法艺术在当时就很流行,并一直源源不断地传之于后世,在这里表现出流行与传世的一种一致性。有些书家的书法艺术在当时是流行的,甚至是很流行的,但在后世便湮没无闻了,在这里表现出流行与传世的不一致性。还有些书家的书法艺术在当时并不怎么流行,甚至书名平平,但在后世则是久传不衰,在这里也表现着流行与传世的不一致性。因而,并不能简单化地将流行与传世等同起来或对立起来。
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在我们看来,某位书家的书法艺术之所以会流行,是因为这一书法艺术的风格特色,符合了当时普遍流行的审美理想与趣味。而某位书家的书法艺术之所以会传世,则是因为这一书法艺术的风格特色,符合了后世的审美理想与趣味。但“当时”所普遍流行的审美理想与趣味(亦即在某一个具体时代所普遍流行的审美理想与趣味)和“后世”所普遍流行的审美理想与趣味,却未必就会是一致的。显然,当它们一致的时候,流行的书家就肯定会传世;当它们不一致的时候,流行的书家就肯定不会传世。而那些在当时并不大流行的书家反而会在后来传世,则是因为这类书家的风格特色所表现着的那种审美理想与趣味,在当时是不大流行的,但在后世却是广为流行的。(www.daowen.com)
而决定着一定的审美理想与趣味的,则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因此完全可以说,某一书家的流行,就意味着其书法艺术较好地表现着当时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方面的相应内容;某一书家的传世,则意味着其书法艺术较好地表现着后世的社会、历史、文化方面的相应内容。而比起后世的代代相传来,那“当时”就无疑是弹指一挥、昙花一现性质的了。因此可见,这“后世”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中,肯定体现着更多的属于这一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本质、主流与传统的东西。这些本质、主流与传统,实际上是这个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整体所拥有的那个本质、主流与传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此前”(相对于“后世”而言)那部分本质、主流与传统的一种继续和发展。而这个整体性的本质、主流与传统,也正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的骨格和精髓。因此也完全可以说,那些传世的东西就是较多、较好地体现着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东西。那些流行的东西则并不相同:它们之中的那些传世之作是较多、较好地体现这一传统文化的;它们之中的那些不能传世之作则是不能较多、较好地体现这一传统文化的。
所以在我们看来,当书家进行自己的风格建构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吸收更多地属于我们的文化传统的那种东西,而不要不加分析地跟着“流行书风”跑。因为前者是将来传世的可靠保障,后者的命运可就前途未卜了。如果从这一层面来看我们在书法学习中所一再强调的继承传统问题,就可以发现,人们从以往的书法传统中所继承过来的,并不仅仅是进行书法创造的那些具体的方法与技巧,而且包括那些可以使自己的书法艺术具有传世水平的功夫和能力。这是因为,我们的书法传统,正是我们的文化传统的产物。由此可见,这继承传统在形式上是指向“过去”的,而在实质上则是指向“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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