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再谈艺术感觉
在《天分功夫学养》一文中,我们谈到了作为天分的主要表现形式的艺术感觉问题。但因为在那篇文章中,这仅仅是需要涉及的几个问题之一,所以论述得颇为简略。考虑到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考虑到这一问题至今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这里再谈几点补充性的意见,以便人们将这一问题看得更为准确与清晰一些。
我们说那些独创性的书法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活动在艺术感觉的统帅与指挥之下来进行,是相对于另外一些书家的创作活动原并非如此而言的。在我们看来,貌似相同的书法创作活动,并非都是跟着书家本人的艺术感觉走的。譬如,有些书家是以将某家、某帖写出一定的水平,来确立自己的书家地位的。因而对于这样的书家而言,当他们进行艺术创作的时候,那在这一创作活动中发挥统帅与指挥作用的,就不是书家本人的艺术感觉,而只是他们所赖以安身立命的那某家、某帖的风格特征。在这里,从一个笔画到一个字直到一件书法作品,让他们只能“这样写”而不能“那样写”的发号施令者,就是这一风格特征。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确保自己那在对某家、某帖的把握与书写方面所能达到的艺术水平。由此可见,这样的书家是没有自己的艺术感觉的。他们所能拥有的,只是那某家、某帖的风格特征的艺术感觉;而这种艺术感觉,原本是那某家、某帖的创造者们的所有物,是属于这些创造者们的。因此,这类在某家、某帖中讨生活的书家,实质上是跟着别人的感觉走了!这正是他们往往被人们颇为轻蔑地,称为“书奴”的原因所在。
那些真正的、天才的、有独创性的书法艺术家的情况,与此绝不相同。尽管他们对历代名家、名帖的情况早已了如指掌、烂熟于心,但这一切却都毫无例外地都“为我所用”了。所以,当他们进入书法创作过程的时候,是只知有“我”亦即只知有自己的艺术感觉的。他们就是凭借着这种艺术感觉,而永远胸有成竹地知道在一件书法作品的创作之中,第一笔是应该如何开始的,接踵而至的第二笔、第三笔……又是应该如何承接的,就这样一笔接一笔,一字结一字,一行接一行,直至一件作品的完成。在这里,“前一笔”的书写结果决定着“后一笔”的书写形式,“前一字”的书写结果决定着“后一字”的书写形式,“前一行”的书写结果决定着“后一行”的书写形式,因而是一笔生一笔,一字生一字,一行生一行。因为“后者”是由“前者”决定着并生出来的,所以任何“后者”都具有某种“非如此不可”的必然性。而担负着对这种必然性进行判断与把握的重任的,就是这些书法艺术家们的艺术感觉。就是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仅仅是因为他们凭着自己的艺术感觉,觉得只能“这样写”而不能“那样写”罢了。
从美学层次上看,在艺术感觉的背后对它发挥统帅和指挥作用的深层心理因素有二。第一,是书法艺术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自我表现追求。我们知道,书法创作就是书法艺术家通过一定的书法艺术形式,来表现自己的一定心灵内容;或曰赋予自己的一定心灵内容,以一定的书法艺术形式。在这里,这一定心灵内容,就是通过艺术感觉这一中间环节,而转化为一定的书法艺术形式的。也就是说,书法艺术形式产生于艺术感觉,艺术感觉又产生于心灵内容。第二,是书法艺术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风格化追求。我们知道,自我风格的确立,乃是真正的书法艺术家的基本标志之一。因而任何真正的书法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活动,都必定是风格化的;或者说都必定是一己的艺术风格的,一种具体的展示与创作活动。在这里,这一风格化的具体过程便是:风格化追求驱动艺术感觉的产生,艺术感觉又驱动书法艺术形式的产生。然而,我们知道,对于书法艺术家而言,自我表现的成功就表征为一己风格的确立。或者说,一己风格的确立,就标志着自我表现的成功,因而艺术风格只不过是心灵内容的一种形象显现而已。既然如此,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两个问题,实质上仍然是一个问题;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而已。(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无论从自我表现的层面来看,还是从风格化的层面来看,艺术感觉都是书家艺术活动的一个中间环节。有了它,书家便能实现自己的自我表现与风格化追求;没有它,书家便不能实现自己的自我表现与风格化追求。由此我们认为,这艺术感觉的有无,正是真假书家的基本标志之一。那些真正的书法艺术家,因为具备相应的艺术感觉,所以便能从心所欲地表现自己的心灵内容,建树自己的艺术风格,所以才是真正的书法艺术家。而那些所谓的“书法家”,因为与必需的艺术感觉无缘,所以便无法实现自我表现,亦无法建立艺术风格,所以就只能是一些水平低下的,全然无什么创新性可言的书家了。也就是说,真书家真就真在有艺术感觉上,假书家假就假在没有艺术感觉上。由此足以证明艺术感觉对于书家的生命攸关性质。这亦是我们将天分素质视为书家的首要因素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艺术感觉之所以很难予以把握与描述,甚至无法传授和习得,主要原因之一,是很难将它具体化。在我们看来,它是书法艺术家在自己的艺术创作活动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相当宽泛而朦胧的,感受、理解、判断、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贯穿、渗透于这一活动的各个方面,但却又并不就是这些方面本身。让我们举一个颇为典型的,也为人们所熟悉的例子。王羲之《兰亭序》中的二十个“之”字,形态各异,无一雷同。这无疑是王羲之的非凡艺术感觉的辉煌体现。王羲之正是凭着自己的这种艺术感觉,而创作出处于不同书写情景之中二十个“之”字的具体形态特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具体的形态特征就是王羲之的艺术感觉。所以,你即使通晓并掌握了这二十个“之”字,也并不等于你就通晓并掌握了王羲之的那种艺术感觉。试想,如果《兰亭序》中再多出几个“之”字来,那王羲之还会凭着自己的艺术感觉,而让它们形态各异的。艺术感觉的创造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是这种创造力本身,而不是这种创造力的任何具体创造物,这就如同脚并不就是它所留下的足迹一样。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以上所谈,就是我们关于艺术感觉问题的几点补充想法。这里一并毫无保留地奉献于读者面前,其意亦在抛砖引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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