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书学新论》:书法艺术的文字书写技巧

《书学新论》:书法艺术的文字书写技巧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而易见,碑系书法、经生书法、简牍书法等等之中,这类的文字书写之作也堪称洋洋大观。这是水平低劣的各种文字书写之中,所广泛存在的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我们看来,上述这几个方面,便是在人们所普遍公认的所谓书法艺术之中所大量存在着的那些文字书写,在书法形象方面所表现出的一些突出特征。

《书学新论》:书法艺术的文字书写技巧

5.书法艺术中的文字书写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强调,在人们通常所说的书法艺术之中,是存在着大量的文字书写的,甚而至于被人们广泛奉若经典的某些所谓书法艺术名迹,实际上也只不过是货真价实甚至水平十分低劣的文字书写而已。在我们看来,将这样的文字书写作为书法艺术来对待,有悖于最基本的书法美学原理。因而我们在这里就以这最基本的书法美学原理为理论根据,并主要将某些所谓书法艺术名迹作为分析、批评对象,来粗略地谈一下这种文字书写在形式特征方面的一些突出表现。

第一,是比较成熟的文字书写,但离书法艺术仍有很大距离。从形象的特征与水平的层面来看,这类文字书写具有一定的风格特征,在用笔与结体的方法技巧的运用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水平。但和真正的书法艺术相比较,其缺憾与不足也仍是相当明显的。譬如自我风格的不能完美与统一,方法技巧运用的只是大体不差、比较熟练,尚远远不能从心所欲、出神入化等等。在我们看来,碑系书法、经生书法和简牍书法等等之中那些书写水平较高的作品,基本上就是处于这个美学层次之中的。譬如那一直颇受青睐的《张猛龙碑》,就是这类文字书写中的一件很有代表性的作品。它的确具有一定的书写水平,但风格及方法技巧方面的“不和谐音”亦即那些有缺陷、不完美之处,也仍属并不少见。这只要与著名书家之作在风格化及方法技巧方面的那种统一性和完美性作些比较,就完全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了。《张黑女墓志》的情况,与此大体相类。

第二,还只是初学阶段的文字书写,离书法艺术还十分遥远。既然尚在初学阶段,所以就连文字书写的最基本的方法技巧也不能熟练地掌握与运用。因而其书写水平的参差不齐与稚嫩生疏,也是很明显地摆在那儿的。可以看得出来,有些字较为用心便写得好一些袁有些字不太用心便写得差一些。显而易见,碑系书法、经生书法、简牍书法等等之中,这类的文字书写之作也堪称洋洋大观。譬如号称“誉满中外”的《敬史君碑》,其实就是这样一件初学水平的作品。这从其用笔和结体的不成熟与不统一,便很容易看得出来。其实,在我们看来,那被康有为奉为无上“神品”因而比起《敬史君碑》来更是名声大得吓人的《爨龙颜碑》,也是这样的水平不高者之作。当然,从总体水平上讲,它比起《敬史君碑》来是要层次高一些的,但比起欧、颜、柳、赵的那些碑刻作品来,则就无法相提并论了。这里存在的绝不仅仅是书体(魏碑与楷书)的区别,而且更是水平的差异。

第三,在风格特征与方法技巧方面均存在距离、缺乏统一性,而总体水平均属低下的文字书写。这类东西给人的总体印象好像是由不同风格、不同水平的文字书写拼凑而成,因而很可能是由不同的人共同制造完成的。魏碑书法、墓志书法、造像书法等等之中时见此类作品。而此类作品中的领军之作,便是那被康有为奉为“隶楷极则”的大名鼎鼎的《嵩高灵庙碑》。从书写水平的层次看,该碑中只有很少一部分隶书字和魏碑体字尚基本上成体,因而具有一定书写水平,其余大部分字则属不伦不类、尚不能写出一种自己的整一性来。从字体构成的层次看,该碑中有隶书字、魏碑体字,也有将隶书与魏碑集于一身的“混合体字”,更有一些非驴非马的“自由体字”。从用笔的层次看,则既有圆笔类型的也有方笔类型的,且有些方笔棱角极为方折,显然是用刀硬抠出来的,已没有什么笔意可言了。如此等等,确实不太像一个人的手笔。众所周知,若是一个人的手笔,则即便水平很低,也总会有一种较为完整的统一性的。(www.daowen.com)

第四,是在点画造型亦即用笔方面,基本上已不具备书法艺术的书写特征。这类文字书写在魏碑、造像记、墓志等作品中也不乏其例。其最为典型的代表,便是那被康有为认为“朴厚古茂,奇姿百出”,且至今仍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相当显赫地位的《爨宝子碑》。我们知道,中国书法实乃用毛笔进行书写的产物。因而书法艺术从学习文字书写开始,就是要经过一定的方法技巧,而使点画造型具备应有的笔意特征,亦即毛笔书写特征。若不能具备这种特征,那就只能说明书写水平的不高甚至低劣;若完全不具备这种特征,那就只能说明这水平之低劣已经达到了对书法艺术一窍不通的程度。而在我们看来,《爨宝子碑》差不多就是这样一件“一窍不通”的作品。在这里,只要多少有一些书法艺术常识的人就能一眼看出,其点画造型已经基本上是刻刀雕琢的产物,而不具备多少毛笔书写的特征了。而且,更有甚者则是它的许多雕刻形态,都是具备明显的“反书写”(即与书写特征恰好相反)倾向的。在我们看来,这只有那些对毛笔书写“一窍不通”的人,才能“制造”得出来。如果这种东西也是书法艺术,那书法艺术就真是一钱不值了。

第五,不掌握结体的最基本的规律和能力,因而写得“字不成字”。我们知道,字要成字,就是要在结体方面把字写得端正、匀称、平衡、对称、和谐、统一,从而达到什么字像什么字的起码书写水平。否则,如果把字写得东倒西歪、大小殊致、支离破碎、左右失蘅、上下不稳,那就是“字不成字”也就是结体水平的拙劣与低下了。这是水平低劣的各种文字书写之中,所广泛存在的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如上述《嵩高灵庙碑》与《爨宝子碑》之中,均十分突出地存在着这一结体问题。而在那大多出于石工匠人之手的各种造像记之类的书迹中,这一问题就更是典型而突出了。既然尚不能成字,那离书法艺术的距离当然就还有十万八千里了。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样的东西作为书法艺术来对待。由此也可见我们当今普遍将这种东西作为书法艺术来对待,在艺术与美学上已经荒谬绝伦到了一种什么程度!

在我们看来,上述这几个方面,便是在人们所普遍公认的所谓书法艺术之中所大量存在着的那些文字书写,在书法形象方面所表现出的一些突出特征。可以实事求是地讲,只要具有这五个方面(尤其是后三个方面)之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那就只能是地地道道的文字书写,而与书法艺术无缘。而且,如果说前两个方面还是多少具有一些水平的文字书写的话,那后三个方面则就只能是水平非常低劣的文字书写了。此外,也应该看到的是,上述风格、用笔、结体等方面的特征,往往都是同时体现于一件作品之中的。这才合情合理:一位书写者的水平的低下总是全方位的,因而只要尚不能写出像样的点画,那就只能同样写不出像样的结体与风格了。《嵩高灵庙碑》便是一个这样的“代表作”;而在造像记等各种民间书迹中,这种东西就更是屡见不鲜了。

最后,也需要予以说明的是,我们在这里分析、批评的一些作品,是当今书法界具有广泛共识的一些书法艺术名迹。因而,应该承认,这里对它们的分析、批评是具有一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性质的。然而,我们的观点的确就是如此。因此我们在此的选择便是:宁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坚持自己的学术主张。当然,我们在坚持自己的学术主张认为这样的所谓书法艺术名迹只不过是水平相当低劣的文字书写的同时,对这类文字书写本身所具有的那些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以及对于书法艺术的艺术借鉴价值,也是从来都予以充分肯定而绝不进行丝毫贬低的。所以我们为此所寻求的,也只不过是对于这类文字书写的一个尽可能符合历史真实与美学原理的准确定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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