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姆,意为宗教法舞,俗称跳神。卫藏方言称“羌姆”,安多方言称“欠姆”。是藏传佛教寺院在每年的重要宗教节日时由僧人表演的宗教仪式性舞蹈。
羌姆一词,原先在藏语中只是一个一般的动词,是跳舞或舞动的意思。西藏的门巴人把民间舞蹈都称之羌姆。到后来,随着这种戴面具的寺院法舞逐步改进并定型,羌姆就专指这类舞蹈了。
羌姆的起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羌姆最先起源于藏族的原始宗教苯教驱鬼、酬神的巫舞。现存的羌姆艺术表演形式中,仍然遗存了不少原始笨教祭祀仪式和笨教文化的痕迹。公元五世纪末,西藏进入奴隶制社会,这时的民间艺术已经十分发达,说唱与舞蹈相结合的“鲁”体民歌,还有苯教“摇鼓振声”的巫术,都在民间广泛流传。公元6世纪朗日伦赞时期,“鲁”体民歌从民间进入宫廷,笨教的图腾拟兽舞蹈也被吸收进民间综合性歌舞表演中,由此产生了人戴着白山羊皮面具做民间艺术表演的形式。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时期,西藏已经出现了各种拟兽舞、法器舞、鼓舞、献花舞等。寺院法舞遵循佛教教义,结合佛经内容宣传的需要,选择和改造上述民间舞蹈中的部分加工而成,以基本形成羌姆的雏形。羌姆真正形成于公元8世纪中叶赤松德赞时期。据藏文史籍记载,公元8世纪,藏王赤松德赞执政,受其母亲金城公主的影响,非常信仰佛教,就派人迎请印度高僧莲花生大师专程进藏,传播佛教,并在山南修建了桑耶寺。在寺院落成典礼上,将佛学教义与苯教巫师祈神仪式以及本土舞蹈相融合,创造出了一种哑剧的跳神舞蹈来镇魔酬神,这就是以后在西藏各个寺院中广泛兴起“羌姆”跳神活动的来历。羌姆后经世代传承并逐步演变,形成大型系列的乐舞形式,并延续千余年至今保存于各地藏传佛教寺院中。
欠姆乐舞的内容以颂扬佛法、镇魔酬神、驱鬼扬善为主,它不但能渲染宗教祭祀礼仪的庄重气氛,还通过一些宗教故事的表演,起到弘扬佛法教义的作用。各地区、各教派众多寺院的羌姆乐舞在音乐、舞蹈、乐器、服饰、道具等诸方面皆大同小异,但表演日期、表演内容、节目程序则不尽相同。
拉卜楞寺正月法会欠姆演出场面
欠姆皆由寺院的僧人表演。舞者人数不定,多者四五十位,少则一二十人。表演的主要角色有护法神等诸神、修行者、施主、牛头神、鹿头神、寿星、神童、狮子、牦牛、骷髅魔鬼和鬼卒等。表演者根据所扮演的人物角色、性格,均穿着特定的、精致的、色彩鲜艳的服装,并手持不同的法器,诸如刀、剑、铃、杵、拂、钵、柄鼓等。除主要的正神寂静尊神不戴面具外,其余人物角色均佩戴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性格面具进行表演。面具的颜色有红、白、黑、蓝和金黄等,各颜色蕴藏着不同的寓意。
欠姆属哑剧式的系列性乐舞表演,表演形式和人物角色出场等都有一定的程式。跳神之前要由僧众念经祝祷,并举行传统的祭礼仪式。表演一开始,各类乐器齐奏,鼓乐声洪亮而庄严,担任法舞表演的老少喇嘛们,头戴各种神、兽面具,手持法器,按照神位的高低顺序出场,以示各路神灵降临人间,在祭祀乐曲的伴奏下,缓慢作舞,绕场一周,标志着羌姆表演的序幕已经拉开。接下来开始分段表演各种角色的乐舞。如突出显示神灵无上威力的“法神舞”、“凶神舞”、“金刚神舞”,地狱中小精灵们相互玩耍、嬉戏的“骷髅舞”,为人间带来福禄的“鹿神舞”,宣扬乐善好施、长命富贵的“寿星舞”、“仙鹤舞”,以及佛经故事“舍身饲虎”、“因果报应”等哑剧式的舞蹈表演。在各段乐舞之间,有时穿插表演佛经故事片断,或用哑语表演一些世俗性的短小喜剧段落,有时由僧人表演摔跤、角斗等来娱乐观众。羌姆表演的结尾节目内容多表现驱鬼迎祥,由神兵送走“朵玛”(用炒面捏造成的人形物,象征鬼怪),并将其点火焚毁,逐一年之邪,祈来年之福。
拉卜楞寺各大法会期间欠姆表演的内容亦有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讲,羌姆的框架是以护法神为中心构成的。所谓护法神,即护卫佛法免受妖魔袭扰,维护教义完善的神灵。晒佛仪式前由护法神威武登场表演“法王舞”,其意义和作用也就是护卫佛法、维护教义。(www.daowen.com)
此外,在拉卜楞寺院各扎仑(学院)的宗教活动中也有一些法舞及法舞音乐。
(一)轮金刚法会,由时轮学院于农历三月十五举行,这是一种小型的法舞形式。各备土供,修时轮金刚曼陀罗,由十余名法僧手持法铃舞蹈诵经,以示纪念。乐队伴奏由法螺、唢呐、钹、鼓4样组成。
(二)农历九月二十九喜金刚学院主办“禳灾法会”。大昂图旦胞章院内跳法舞。40余僧侣头戴护法面具,面具有法王、财神、兹穆尔等。乐队由20余入组成,气势宏大。此法舞表演时间较长,大约五六个小时。
(三)丁科尔扎仓(时轮学院)三月初六举行“奠基法舞”表演,其中十五举行隆重的“时轮金刚根续法舞”表演。
(四)吉多尔扎仑(喜金刚学院),主要为“大施食”镇魔法舞。扮演者主要为中级僧侣,还需挑选才能参加,高级僧侣也可以参加。演出时法乐队伴奏,表演者以不同面具及不同服饰分别分扮妆为罗刹王、法王、护法、财宝护法、黑帽师等等角色进行。
全寺性和各扎仓表演的宗教法舞是拉卜楞寺院宗教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法会所演出的法舞内容不同、舞者人数和所载面具不同,法舞乐队的编制也随之法会规模的大小而有所不同。另外,寺院和各扎仑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法舞表演,如“护法法王舞”、“财神北天王多闻舞”和“护法载玛尔舞”等等。
羌姆乐舞表演时不用人声演唱,只用寺院鼓吹乐队伴奏,多以鼓、钹击乐器为主,亦有旋律乐器唢呐、骨笛等,而中间多出现大号、法螺烘托气氛,乐队的组成与诵经音乐使用的乐队相同,但长柄鼓与大钹的鼓量更多,多达二十面以上。大钹是乐队中最为重要的乐器,它起到音乐指挥的作用。同钦也是乐队中十分重要的乐器,表演羌姆时至少用一对同钦,有的寺院同时使用多对同钦。同钦的音区低,音量大,音色粗壮浓重。由于同钦只能奏出根音与上方五度泛音和比根音低八度的基音(但基音在演奏中作用甚少),因而同钦奏出的音乐常使用同音反复,旋律较简单。长柄鼓与大钹击奏的节奏亦较稳重、单纯。在羌姆表演过程中,各段乐舞使用的乐器组合不尽相同,有的段落使用乐队全奏,有的段落仅使用部分乐器,如只用加林,或只用鼓与钹。当鼓乐齐鸣,众神起舞时,音乐舞蹈效果强烈而震撼人心,表现出浓重、原始的宗教气氛。
羌姆乐舞是宗教意识与音乐、舞蹈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具备藏区原始独有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的寺院傩仪和宗教音乐舞融为一体的特征,具有人类童年文明萌芽时期驱傩巫术活动的原始模仿性、艺术象征性、宗教神秘性、古老质朴性、和独特的民族地域性等特点。作为宗教文化的组成部分,羌姆乐舞的主旨是祭神娱神,但它同时也具有娱人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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