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的网络传播特征
不断完善与发展的网络音乐传播,具有如下六大特性:
(一)即时性
传播源的音乐创作成果及所反映的音乐审美思想,无论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只要鼠标一点,瞬息间就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这是过去音乐期刊传播、唱片传播、广播电视传播所根本不能达到的。有一首歌曲唱道:“大千世界,南北东西,鼠标一点,尽收眼底。茫茫地球一个村,因特网络连着我和你……”(14)歌词非常形象地概括出了信息传播的即刻性。
(二)反复性
音乐的网络传播,会给人带来反复接受某一传播项目、传播点音乐信息的可能性。而我们接受传统的舞台表演传播、电影传播、广播电视传播时,就不能达到个人随机反复的目的。在反复的接受行为中,已包含着人们的选择性下载、收藏作品行为。
(三)时差性
所谓时差性,是指网络传播源与传播对象的连线可以在时间轴上大规模的相差重叠。这就是说,如果各地不同的计算机a、b、c、d、e……都共同指向世界的某一网址M,人们都要从M中获得某音乐作品W(音响形式的),但是a、b、c、d、e……它们的时间起点都是不同的。它们可以在任何时间点上接收作品,即使间隔1秒、2秒,对每一个音乐听众来说,也不会影响他们接收作品的完整性。因此可以说,音乐的网络传播是一种异步传播;而与其相比,广播电视的音乐传播对于受众来说是同步的,每个音乐受众必须在广播电视传媒规定的时间内接收音乐作品,否则就会影响到他们欣赏音乐作品的完整性。
(四)主动性(www.daowen.com)
对于音乐受众来说,网络音乐传播已给他们带来了最大的主动性:主动地选择音乐,主动地试听音乐,主动地下载音乐并主动地将音乐复制到其他载体(如CD刻录、MP3随身听复制等)。尽管有的下载要收费,但网民乐意接受这种收费。
(五)交流性
也可以称交互性,这是网络音乐传播的一个重要特点。创作者和受众、创作者与创作者、受众与受众之间可以及时地进行艺术或技术交流。另外,终端传播链上的反馈信息可以迅速地回到传播源。这种交流以多种方式的反馈链接(如聊天、帖子、电子邮件等)来实现。
音乐传播者与音乐受传者(音乐网站与网民)之间的即时交流互动,是人类音乐的自然传播形态在数字化时代的一种别出心裁的回归。它打破了某些音乐技术传播(唱片传播、无线电传播和电视传播)对传播信息反馈的封闭与无视,而是以一种亲切、客观、务实的态度听取意见,绝不是将某些东西强加于人。
(六)自由性
这是指被网络传播的音乐内容、形式的自由化特质。网络原创音乐的创作者能够独立、自由而充分地在互联网上展示他的创作思想、审美倾向、旋律构思、和声处理等一系列艺术与技术创造。这是一种网络上的公之于众的作品发表行为。这对于音乐在唱片传播和其他媒体传播中,词曲作家对音乐商品载体(唱片、录音录像带、广播电视和某些演出活动)的依赖和受其束缚性来说,是一种根本的、彻底的解放。
另外,网络音乐编辑者、音乐网站创办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将各种音乐作品、音乐思想理论、音乐评论、音乐知识等编辑上网,供人们选择使用。但是,这种自由性,在操作层面上,也还要受到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制约,网络操作者更要尊重其他音乐作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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