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狭义来讲,我们所指的“音乐受众”针对的是通过音乐的大众传播媒介接触到音乐的一批人群。因此,严格意义上的“音乐受众”研究逐步兴起并得到重视也是20世纪音乐的大众传播媒介出现之后的事情。而此前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并非没有对音乐接受者的阐述,只是基本上以音乐听众来指代。无论是“伯牙碎琴”的传说、“对牛弹琴”的成语,还是古希腊神话中阿波罗神、音乐女神的有关故事,均折射出了音乐听众在古代音乐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而对音乐接受者(音乐听众)的论述起始于何时,中外均没有具体明确的直接文献记载。但是,我国先秦时期,统治阶级曾把音乐听众划分为:知声而不知音的“禽兽”类;知音而不知乐的“众庶”类;知乐而通伦理的“君子”类。(9)这可能就是我国最早的音乐听众分类论题。而在西方,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也已开始观察和思考音乐听众。在他们的音乐听众观察中,他们勾画出了儿童类听众、少年类听众和自由民类听众等基本框架。(10)
在欧洲,当音乐历史长河流到了17世纪末、18世纪初,人类的音乐生活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热闹非凡、紧锣密鼓的时代,此刻,音乐听众被音乐家们捧上了天。因为音乐听众决定了他们社会、经济地位的升降沉浮,音乐听众也制约着他们的前途和命运,音乐听众成为了音乐家们命运的最高裁判长。一个叫做埃斯特班·阿尔特加的西方学者,在音乐家们被动地依附于音乐听众的社会狂潮中,写出了《意大利音乐剧的变革》一书。在这本带有现实批判意义的理论著述中,作者阐明了自己的音乐听众观,谴责、批判了当时上流社会中人们对歌剧的庸俗观点和对音乐听众所作的消极理解。(11)(www.daowen.com)
国外的有关学者在20世纪以来,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社会条件、音乐社会背景以及研究方法和观察角度,对社会音乐听众这一音乐社会学的基本观察对象进行过多项研究。其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是音乐听众的分类研究。但是,由于缺乏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对象观察,有的分类结论流于简单肤浅,有的分类结论又显得主观和偏激。在国外的这些音乐听众分类研究中,有很多在今天看来已经与当前的现实音乐画面有所脱节,也不适合中国社会的音乐社会状况,但是,我们仍有必要去回顾。通过回顾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音乐听众研究的发展过程,再现前人对音乐听众研究的宝贵探索,同时这也是为今天我们的音乐受众研究所作的必要充实和理论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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