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不是音乐,而是一种精神,中国人一直缺乏的质疑与反叛的精神。”
——崔健
崔健出生于一个朝鲜族家庭,父亲和母亲都是文艺工作者。从14岁起,崔健跟随父亲学习小号演奏。1981年,他被北京歌舞团招收为小号演奏员,开始了他的音乐生涯。
在北京交响乐团工作的6年当中,崔健开始歌曲的创作。他与另外6位乐手成立了“七合板”乐队。这是中国同类乐队中较早的一支。1986年,崔健写出第一首摇滚结合说唱的歌曲《不是我不明白》。
1986年,在北京举行的为纪念86′国际和平年百名歌星演唱会上,当他穿了一件颇像大清帝国时期的长褂子,身背一把破吉他,两裤脚一高一低地蹦上北京工人体育馆的舞台时,台下观众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当音乐响起,崔健唱出了:“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台下变得静悄悄。几分钟后,歌曲结束,在热烈的欢呼和掌声中,中国第一位摇滚歌星诞生了。
从此,崔健开始了他的摇滚新长征。
如果认为摇滚就是声嘶力竭、穿破衣服、旧胶鞋,强调吉他的独奏,把重低音敲得人心发颤,那就是认知的错误。(www.daowen.com)
让我们把眼光放远,看看摇滚的起源。
很滑稽的对比,您一定想不到,目前公认的摇滚第一人,他的头发用发胶梳得异常平滑发光,一身笔挺的西装,中规中矩的领带,要再提一个硕大的电脑包,就有点类似现在满大街匆忙行走的白领了。
他,就是比利·哈利(Bill Haley),一个美国白人歌手,他演唱的《整日摇滚》,被认为是第一首摇滚歌曲。
从摇滚诞生直到今天,可能没有任何一个音乐种类能得到如此多立场大相径庭的评论,我们也无力从中得到一个真正的唯一的答案,也许,事物的多面性,表现的多重性,在摇滚这个特殊的表现形式上更展现得淋漓尽致吧。
只能从众多评论中梳理出一些关键词,算是对摇滚的一个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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