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陶器和瓷器
陶器的发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事件,是人类第一次通过物理化学变化将一种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物质的创造性活动。人们把具有一定可塑性的土块,经水湿润后,塑造成一定的形状,在空气中干燥后,用火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即可烧结为陶器。这种把柔软的黏土变成较为坚固的陶器的过程,是一种质的变化,是人类发明史上的重要成果之一。
当然,陶器的发明并不专属于某一地区的古代居民。不论在哪个地区的原始人类,他们每天都要和泥巴打交道。通过观察和实践,人们发现可以用双手把泥巴润湿后做成各种形状,而且这些形状在没有外来力量破坏的情况下,还能得以保持。这样,人们便逐渐认识了黏土的最为重要的特性——可塑性,这是陶器发明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在人类学会了用火取暖和烧烤食物以后,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被火烧焦的土块会变得坚硬,而落入火堆经过烧烤的土块也会比别的未经烧烤的土块坚硬、结实得多。于是,人们又发现了黏土的另一个特性——烧结性。黏土湿润后可以做成各种形状,黏土经火烧烤以后会变得坚硬,这些反复出现的自然现象,随时都在提示和诱使任一地区的古人将有可塑性的黏土,作烧烤任意形状的尝试。也就是说,陶器的发明已经随时都可能产生。
当人类有了某种定居生活,进行农业耕耘以后,谷类日益成为人类的主要食物,而为了烧烤谷物、贮藏谷物和盛运饮用水,各地的古代居民相继发明了陶器。所以,陶器的出现是人类史前文化中一个普遍的现象。然而,古代游牧民族虽然也知道陶器,但它们却不使用陶器,因为陶器毕竟太易破碎,不便于携带,因而陶器便成了定居生活的一个特征,甚至是一种标志。
在我国境内,迄今所发现的最古老的陶器是距今约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的磁山文化和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在江西的万年县仙人洞也发现了距今八千年前的陶器,在浮梁王港乡也出土了新石器时代的印夹砂陶。由此可见,至晚在八千年前,我国古代居民就已发明了陶器,掌握了制陶术。此后,在漫长的岁月中,古代人民经过了几千年艰苦的摸索和创造,使陶器的制作工艺逐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首先用捏塑造型或局部的模制造型,然后采用泥条圈筑或盘成型,口沿用慢轮修整,最后才使用快轮,制成规整的器型;在烧成方面,最初从平地堆烧到封泥烧,后来发展成为地下式的横穴窑和竖穴窑,可将温度提高到摄氏一千度左右,从而提高了陶器的质量。
从陶器的发明到瓷器的出现,其间经过了几千年的演进过程。一方面,古代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推动了古代制陶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劳动技艺的改进,特别是制陶原料的改进、烧成温度的提高和釉的发明与使用,实现了从陶器向瓷器过渡的重大突破。
到公元前16世纪的商代时,我国古代居民成功地烧造出了一种“青釉器”,这种青釉器的胎质较一般陶器细腻坚硬,胎色以灰白居多,烧成温度一般在1100~1200℃,胎体基本烧结,吸水性较弱,器表施有一层石灰釉,这些特征基本上与瓷器所应具备的条件相近。但这种青釉器又不完全与瓷器相同,所用的制胎原料的质量还不够精细,烧成温度还偏低,吸水率偏高,胎色白度还不高,也没有透光性,器表釉层较薄,胎和釉的结合也较差,容易剥落,胎的烧结程度也很不一致。尽管如此,我国商、周时期的“青釉器”可以认为是瓷器的雏形而不是陶器,表现出它的原始性和由陶器到瓷器的过渡性,故而学术界一般将其称为“原始瓷器”,认为其是真正瓷器的前身。
真正瓷器的出现是在公元1世纪的东汉时期。从原始瓷器的产生到真正瓷器的问世,经历了近两千年的漫长历程。越窑是中国瓷器的重要发源地,也是早期的主要瓷器产地。越窑自东汉开始生产瓷器,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一直到宋,延续千余年,经历了创造、成熟、发展、繁荣和衰落几个大的阶段,它是我国南方青瓷生产的重要产地,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我国自商代出现原始瓷,至东汉生产真正的瓷器,这是我国瓷器发明的历史进程。如果说陶器的发明是世界各地区史前文化中一个普遍的现象,那么,瓷器的发明就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了,是中华民族祖先对人类文明的一项重大贡献。
至此,我们从陶瓷生产的演进过程角度阐述了陶器和瓷器,下面我们再从原料、烧成温度、釉及性能与特征等方面列表说明陶器与瓷器的区别及分类(见表1-1、表1-2、表1-3、表1-4)。(11)
表1-1 考古陶瓷的分类
表1-2 现代日用陶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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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现代日用陶器分类
表1-4 现代日用瓷器分类
二、陶瓷文化的概念与特征
在对文化的概念与特征、陶器和瓷器的特征进行了诠释之后,进而探讨陶瓷文化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陶瓷文化就是人类创造出来并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和传递下去的一切有关陶瓷的物质和非物质成果,它包括有关陶瓷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
有关陶瓷的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关于陶器和瓷器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物质成果。从时间跨度来说,它是指从八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乃至将来人类所创造的有关陶瓷的物质成果,这其中包括陶瓷的发明、发展和陶瓷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全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成果;从空间跨度来说,它是指全世界所有地区、所有民族创造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相统一的一切有关陶瓷的物质成果。陶瓷物质文化既包括陶瓷产品本身的物质文化,如陶瓷材料文化、工艺文化、器物文化、装饰文化等;还包括陶瓷产品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的物质文化,如生产陶瓷的窑场、作坊、厂房和当代某生产、销售、经营于一体的公司及陶瓷的原料产地、交易、运输、市场体系等;既包括生产陶瓷的劳动资料,如陶瓷生产工具以及能使陶瓷生产工具得以运作的动力系统、能源系统、信息系统、控制系统等各种物质条件和资料,还包括在陶瓷生产过程中被人们加工、改造的劳动对象,如高岭土、匣钵土、瓷石、釉石等。在现代陶瓷的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科学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陶瓷物质文化还包括科学技术和管理等要素。
有关陶瓷的政治文化是指在陶瓷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政治组织等。从政治法律设施来讲,主要是指管理陶瓷的政治机关。据陈雨前教授等著《景德镇陶瓷文化概论》所述:“宋代已经设官,对景德镇瓷器实行征税、管制、专利的措施。自真宗皇帝开始,宋代都在景德镇设置税收机构,即所谓的‘监镇’,官府所派,官监民烧。”“元改宋监镇为提领,至元十五年置曰浮梁瓷局(秩正八品)掌烧造瓷器。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明代,洪武时以工部员外郎督窑务。宣德中以营膳所丞专督工匠……”“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年),命内务府、工部司官各一人,往江西烧造瓷器。……雍正间有内务府总管年希尧,他在督任淮安扳闸关时兼任景德镇窑务,内务府员外郎唐英驻镇协任窑务。乾隆时,仍由唐英督陶。……”(12)可见,景德镇从宋代开始,在国家政权机关里就设立了管理陶瓷的机构和官员。明代由于设立御窑,朝廷先后以工部员外郎、营缮所丞、中官、内监(佐以推官、通判)督陶。据《景德镇市志略》记载: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7年),江西巡抚奏请开办景德镇瓷器公司,派员管理以振工艺保利权。至宣统二年(1910年)始正式成立江西瓷业公司”。“民国时期……1929年1月间,曾设立陶务局。”(13)又据《景德镇市志》记载,“民国23年(1934年)冬江西陶业管理局设立于景德镇,直属省政府,受省建设厅指导……”新中国成立后,国营景德镇瓷业公司成立。(14)21世纪后,景德镇市又设立了瓷局。
从有关陶瓷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讲,是指以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观点和思想体系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有关陶瓷的管理体制。以景德镇为例,最能体现有关陶瓷的政治法律制度的是与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等级、君主权力以及封建君主的喜好密切相关的御窑制度。御窑制度规定了御窑设立、官员委派、生产组织、供御、内庭造样等。如明代“成化二十一年,明政权颁布了班匠以银代役的法令,其后雇役匠制更为全面地施行了。……景德镇御器厂在正德时曾雇募工匠,嘉靖至万历间雇役匠已及于名作”;(15)政治组织,即与政治法律制度相联系的政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统治阶级为了在陶瓷行业实施其政治法律制度,陶瓷业也成立了政党组织和社会组织。据梁淼泰等《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所述:“景德镇瓷业行会是景德镇瓷业的组织形式,……清代景德镇瓷业行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三类:具有地域性特征的‘帮’;按职业分工的‘行’和家族血缘相结合的‘族匠’,其中又以具地域性特征的‘帮’为主。”(16)“窑户业主与陶工不在同一组织内,而是分别有其组织。……窑户和官府就这样通过行帮组织来维护其利益和统治。”(17)新中国成立后,在陶瓷行业都建立了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维护陶瓷职工的利益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促进陶瓷行业的发展。
有关陶瓷的精神文化,是指与陶瓷有关的人类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总称。如第一节所述狭义的文化那样,有关陶瓷的精神文化一般也有五层涵义:一是指观念形态,主要包括陶瓷艺术(含陶瓷绘画、书法、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文学、诗词、建筑等),有关陶瓷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如御窑瓷的封建等级思想,当今关于陶瓷的知识产品思想等),有关陶瓷的宗教、神化思想(如陶瓷的图腾纹饰、师主、风火窑神等);二是指基础工程,包括科学和教育(如陶瓷艺术研究所、陶瓷材料研究所、陶瓷学院、陶瓷职业大中专学校等);三是指精神生产和传播部门(如《陶瓷导报》、《中国陶瓷工业》、《景德镇陶瓷》等刊物的编辑出版部门);四是指人们的生活方式、礼仪风俗和社会心理等(如我国唐代瓷业布局的“南青北白”、祥瑞陶瓷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市场等(如陶瓷馆、陶瓷博览区、陶瓷壁画长廊、陶瓷城雕、陶瓷市场等)。
有关陶瓷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都是人创造的,它包含着人们活动的内容,包含着社会历史形成的人的智力、能力、趣味、取向等所赋予物的那种特殊的人化形式。广义的文化即人化,它映现的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力量所达到的程度和方式。在我们研究了有关陶瓷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之后,有必要研究在创造有关陶瓷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活动中做出贡献的能工巧匠、商贸人士、大师学者和帝王官员等陶瓷名人的业绩。因此,在陶瓷文化里面还应包含陶瓷名人文化。
在阐述了陶瓷文化的概念之后,现在来探讨陶瓷文化的特征。陶瓷文化的特征既具有第一节所述的文化的共性特征,又具有其自身的个性特征。
就共性特征来说,陶瓷文化是在人类社会共同生活过程中衍生出来和创造出来的;是人类后天学来的,是社会化的产物;是人类的一个群体或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是一份社会遗产,而且是一个不断地继承和更新的过程。陶瓷文化无论从历史时间上来说,还是从地域空间上来说,都是多样性与共同性的统一。
就个性特征来说,首先,陶瓷是泥做火烧的器物,陶瓷物质文化的根本特征是“泥做火烧”。陈雨前教授等编的《景德镇陶瓷文化概论》深刻阐述了陶瓷文化的“泥做火烧”这一特征,指出:“泥做火烧,这是陶瓷的本质词汇,这是给陶瓷文化下定义时不能忽视的一个根本问题。‘泥做’,这里指陶瓷器的原料、胎骨特征,也是指陶瓷器的成型过程和方法;‘火烧’,这是陶瓷的独特之处,陶瓷是火的艺术,如朱琰在《陶说》中所说:‘画器调色,与画家不同,器上诸色必出火而后定。’”(18)第二,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相结合。《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景德镇卷》对“陶瓷文化”定义为:“陶瓷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它以陶瓷这个由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相结合所产生的景观而表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陶瓷器的烧造技术不同,陶瓷造型与装饰艺术也各异,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展示了当时人们的美好观念和文化心理特征。陶瓷器本身凝结着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历史。”(19)这个定义指出了陶瓷物质文化是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展示了一定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人们的美学观念和文化心理特征。第三,多品种、多功能性。20世纪中叶以来,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陶瓷文化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崛起,也从传统观念里面解放出来。当今陶瓷是一个包括日用陶瓷、陈设艺术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工业陶瓷、高新技术陶瓷在内的陶瓷生产群,陶瓷物质文化已从过去囿于日用陶瓷、陈设艺术陶瓷的概念里走出来,扩大为包括建筑工业卫生陶瓷、工业陶瓷、高新技术陶瓷在内的多品种、多功能性的“大陶瓷”陶瓷文化概念。第四,陶瓷文化是一个以陶瓷物质文化为主体,包括陶瓷物质文化、陶瓷政治文化、陶瓷精神文化和在创造陶瓷物质文化或陶瓷政治文化、陶瓷精神文化中做出贡献的人的名人文化在内的广义文化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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