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贞观政要》解读:吴兢在《汉唐史论》中扮演的角色

《贞观政要》解读:吴兢在《汉唐史论》中扮演的角色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此日本藏本《政要》“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的“崇文馆学士”不为吴兢上《政要》时当有的职名,可以肯定。如此,则戈直以《政要》前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修文馆学士”,是强加给吴兢的职名,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故《政要》成书进呈时,吴兢题其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是可能的。更值得注意者,《集校》虽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可是该书的有关论述却与此职名不一致。

《贞观政要》解读:吴兢在《汉唐史论》中扮演的角色

李万生

《贞观政要》(以下称《政要》)所题之吴兢职名有四,一为《直斋书录解题》卷五典故类“《贞观政要》”条所载的“卫尉少卿兼修国史”[1],一为日本藏本《政要》所题吴兢职名“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崇文馆学士”[2],一为戈直集论本《政要》所题吴兢职名“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修文馆学士”[3],一为谢保成先生《贞观政要集校》(以下称《集校》)所题吴兢职名“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4]。四名相同处乃在都有“卫尉少卿兼修国史”,那么《直斋书录解题》所载的“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就是基础了。故现在需明白的是:《直斋书录解题》所载此“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基础是否正确?即是否吴兢上奏《政要》时是只题有“卫尉少卿兼修国史”?还是在“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还有别的职名——“崇文馆学士”、“修文馆学士”、“弘文馆学士”?如在“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还有别的职名,那么,“崇文馆学士”、“修文馆学士”、“弘文馆学士”此三个职名中当以何者为是?

日本藏本《政要》所题吴兢职名有误,谢保成先生已指出,误在未明“崇文馆学士”与“弘文馆学士”之区别,即不知二者乃两个不同系统的官,故其显然为传抄者妄加[5]。此说有道理。所以此日本藏本《政要》“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的“崇文馆学士”不为吴兢上《政要》时当有的职名,可以肯定。

那么,现在我们只需考虑戈本《政要》与《集校》“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的“修文馆学士”和“弘文馆学士”,当以何者为是,何者为非,或是否二者皆非的问题了。

我认为《集校》“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的“弘文馆学士”有很大的考虑余地,而戈本《政要》的“修文馆学士”是不对的。因为戈直当是据《旧唐书·吴兢传》兢有“兼修文馆学士”和“历卫尉少卿”之事的记载,合以《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卫尉少卿兼修国史”而来,却对此《传》的记载不准确,全然不察,甚为疏忽。理由是:《唐六典》所载开元三年(715)后不可能有“修文馆学士”:“武德初,置修文馆;武德末,改为弘文馆。神龙元年(707),避孝敬皇帝讳,改为昭文。神龙二年(700)又改为修文,景云二年(711)改为昭文。开元七年(719)又改为弘文……”[6]是知吴兢若为“修文馆学士”只可能在神龙二年与景云二年之间。可是《旧唐书·吴兢传》所载的“修文馆学士”乃在开元三年后,文曰:“……丁(母)忧还乡里。开元三年服阙,抗疏言曰:‘……’乃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故《旧唐书·吴兢传》显然是把“昭文馆学士”误作“修文馆学士”了。尤可注意者,据《旧唐书·吴兢传》载,兢任“卫尉少卿”只在开元三年后,本人所考兢任“卫尉少卿”在开元四年(716)或五年至十二年(724)或十三年之间(详注7所言之拙文);可知依《唐六典》的记载,有修文馆学士之时,吴兢未任卫尉少卿,吴兢任卫尉少卿之时,实际并不存在修文馆学士。如此,则戈直以《政要》前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修文馆学士”,是强加给吴兢的职名,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我主张《政要》成书进呈在开元九年(721)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7]。当然就认为《集校》“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外的“弘文馆学士”有很大的考虑余地了。因为我已考吴兢解“卫尉少卿”在开元十三年(725)或十二年,其解“兼修国史”在开元十一年(723),而“弘文馆学士”在开元七年(719)后即有。故《政要》成书进呈时,吴兢题其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是可能的。

但有可能不等于就是事实,因为如上文所述:兢开元三年“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后有“俄兼修文馆学士”之事,此“修文馆学士”当为“昭文馆学士”;“昭文馆学士”存在于景云二年至开元七年之间;开元七年就改“昭文馆”为“弘文馆”;则在开元九年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当只有“弘文馆学士”。但此时吴兢是否还在“兼”“弘文馆学士”就值得考虑了。因此,我们只能认为开元九年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吴兢有“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职名,其时是否在“兼”“弘文馆学士”值得考虑。

更值得注意者,《集校》虽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可是该书的有关论述却与此职名不一致。《集校》之《叙录》及附录《吴兢学行及著述》都以吴兢任“卫尉少卿”在开元五(717)、六年,七年就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了[8]。吴兢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见苏頲所作《授吴兢著作郎制》[9]。可是此《制》于兢任著作郎之前的职务中却未提到“卫尉少卿”,而若兢开元五、六年果任“卫尉少卿”,则此《制》必言之。然而,吴兢任“卫尉少卿”是不必怀疑的,理由是,不仅《旧唐书·吴兢传》载吴兢任有此职,而且《旧唐书·韦述传》也载吴兢任有此职,何况还有《直斋书录解题》的记载可以作为辅助证据。那么,苏頲所作《授吴兢著作郎制》不提吴兢任有“卫尉少卿”,其原因在哪里呢?

我认为,原因就在吴兢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不在谢先生所说的开元七年[10],而当在开元三年或四年。在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后方有任“卫尉少卿”事。故苏頲所作《授吴兢著作郎制》当然就不会提到吴兢任“卫尉少卿”了。《旧唐书·韦述传》于开元五年记吴兢之职为“卫尉少卿”,虽不能说吴兢为此职一定在五年,但只要在其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之后就可以了。

那么,何以知吴兢任“卫尉少卿”必在其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之后呢?《旧唐书·吴兢传》:“…丁(母)忧还乡里。开元三年服阙,抗疏言曰:‘……’乃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11]此中的“修文馆学士”就是苏頲所作《授吴兢著作郎制》中“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的“昭文馆学士”。《旧唐书》的编者于“修文馆学士”“昭文馆学士”各自存在的时间盖有未明,故把“昭文馆学士”误作“修文馆学士”了。不然就是因为“修文馆学士”“昭文馆学士”本是同职异名而不加分别。或者,于唐“修文馆学士”本为最早之名,其后虽有改名之事,人们仍习惯于旧称,故《旧唐书》的编者虽知开元三年后实际只名“昭文馆学士”,而仍沿旧称而作“修文馆学士”了。无论如何,根据实际情况,《旧唐书·吴兢传》之“俄兼修文馆学士”实际当作“俄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旧唐书·吴兢传》既然在开元三年后明载“俄”,则吴兢为“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的时间就不当在谢先生所理解的开元七年。

这样我们得认为《新唐书·吴兢传》“…以母丧去官。服除,自陈修史有绪,家贫不能具纸笔,愿得少禄以终余功。有诏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睿宗崩……”[12]乃是省略了“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了。据《旧唐书·玄宗纪》睿宗崩在开元四年(716)六月。考虑到《旧唐书·吴兢传》“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中特别标出的“俄”字,可认为“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当在“睿宗崩”之前即在开元四年六月之前的开元三年或四年。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说到谢先生《集校》列“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之吴兢职名及其确定的吴兢任“卫尉少卿”的时间二者之间的矛盾了。因为他既认为吴兢为“卫尉少卿”在开元五、六年,而开元七年后吴兢就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了。也就是说,他认为开元七年后吴兢未任“卫尉少卿”,而据《唐六典》“弘文馆学士”又是只在开元七年后方有,如此一来,是《集校》所列“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此吴兢职名就等于是非吴兢同时所任之职!更可注意者,“修国史”和“弘文馆学士”都只是以它官而“兼”者[13],如此即有“本官”与“兼官”之别,如果连“本官”都不存在,当然就没有“兼官”了。因而如照谢先生的理解,那是说不通的。谢先生既主《政要》进呈于开元十七年[14](729),又主《政要》进呈时其前所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其中“卫尉少卿”只存在于开元五、六年,“弘文馆学士”又只在开元七年后方有,则其间的矛盾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或许只有如我所理解,即《政要》成书进呈在开元九年(721)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而“卫尉少卿”一职之解在开元十三年(725)或十二年,才可把“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列在《政要》之前。但由于吴兢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乃在其任“卫尉少卿”之前,则其开元七年后虽任“卫尉少卿”,但是否还在“兼弘文馆学士”,还是值得考虑的。所以,综合言之,我倾向于认为《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此吴兢职名当比较可靠。

须言者:《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此吴兢职名之所以比较可靠,其原因盖在有某种直接的传本依据。从陈振孙的话(见下),可知他是以其所见的《政要》之本而言的。可是,陈振孙却对吴兢此职名的正确性未有足够的认识,他说:“按《新、旧(唐)书》列传,(吴)兢未尝为此官,而书(指《政要》——引者)亦不记岁月。但其首题良相侍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何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15]后人又由于陈振孙有这样的话,也不知《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此吴兢职名可靠。此种情况自元代戈直以来,直到今天,都是如此。这是今天我们所见新出之《政要》所题吴兢职名尚不正确的原因。有鉴于此,我们特别就《政要》应当题的吴兢职名一事加以揭出,进行讨论。由于我们已经解决了陈振孙不明白的问题[16],故敢对《政要》应当所题的吴兢职名做出一个或许可称为定案的回答。

(李万生:85级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地理研究室研究员

【注释】

[1]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直斋书录解题》。(www.daowen.com)

[2]此乃江家本吴兢《上〈贞观政要〉表》后所题者,详谢保成先生《集校》第15页。

[3]参《四库全书》本戈本《政要》。按,戈直本是影响很大的本子,是一通行本,有多种翻本,如四部丛刊本、四部备要本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出版之本皆是。

[4]《集校》,中华书局2003年版,正文第7页《序言》前。

[5]见《集校》之《叙录》第16~17页。

[6](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八《弘文馆》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54页。

[7]拙作《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于此有所论述,见《隋唐史论——牛致功教授八十华诞祝寿文集》(三秦出版社,2007年),又见《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第2期。前者为初稿本,约三万七千字;后者为修改本,约四万二千字,乃最完整者。

[8]《集校》之《叙录》所列吴兢“生平大略”说:“开元五年(717年)前后”吴兢“以卫尉少卿之职奉诏编次书目”,开元五年之下即列开元七年事,云“授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集校》第11页),是显示开元七年之后吴兢已不任“卫尉少卿”。可见,在谢先生那里,是说吴兢任“卫尉少卿”在开元五、六年,也可能包括四年。谢先生又说:“(开元四年)十二月,姚崇罢相,宋璟继任。史称:‘宋璟为相,欲复贞观之政。’紧接着,秘书监马怀素奏请整比图书,编次书目,吴兢以卫尉少卿之职奉诏参预编次。(”《集校》第5页)又说:“开元七年前后,吴兢授著作郎兼昭(修)文馆学士。”(《集校》第6页)按,“开元四年十二月”后的“紧接着”,当然应该理解为“开元五年”了。依此又似说吴兢任“卫尉少卿”在开元五、六年,不包括四年。因此,谢先生大概是以吴兢任“卫尉少卿”在开元五、六年的,七年就任“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了。《集校》附录《吴兢学行及著述》开元七年条说“兢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行著作郎昭文馆学士”,其依据为苏颋《授吴兢著作郎制》(第604页)。可是依我们的理解,此开元七年是不可能的。

[9]苏颋文见《全唐文》卷二五一,文曰:“黄门:朝议大夫守谏议大夫上柱国兼修国史吴兢祗服言行,贯穿典籍,蕴良史之才,擅巨儒之义;顷专笔削,仍侍轩阶。而官之正名,礼不以讳。宜著书于麟阁,复载籍于鸿都,可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余如故,主者施行”。〔(清)董浩等编:《全唐文》卷二五一苏颋《授吴兢著作郎制》,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42页〕如此,是吴兢的头衔全称为:朝议大夫守谏议大夫上柱国兼修国史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但此制并未言时间在开元七年。

[10]我们也可明白谢先生何以不在《集校》之《叙录》及附录《吴兢学行及著述》中言开元七年后有吴兢任“卫尉少卿”事了。因为苏颋《授吴兢著作郎制》未言吴兢任此职。但是,如果吴兢任“卫尉少卿”果在开元五、六年,即吴兢任“朝议大夫守谏议大夫上柱国兼修国史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之前,那么,苏颋《授吴兢著作郎制》岂有不言其任“卫尉少卿”之理?这样,他必考虑吴兢“行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之事是否在开元七年了。但是他未考虑,我们就感到遗憾了。

[11](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二《吴兢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182页。

[12](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一三二《吴兢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575页。

[13]参《唐六典》卷九“史馆”之注文及卷8“弘文馆学士”之注文。关于“学士”为他官所兼之情况钱大昕有说:《廿二史考异》卷四四《唐书四》于“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下曰:“案:学士无品秩,但以它官充选,又为天子私人,故不隶三省。《唐六典》不载翰林学士,学士亦差遣,非正官也。”此所言是。其中“学士无品秩,但以它官充选”本专为引就翰林学士而言,但弘(修)文、集贤学士亦包括在其中。故《唐六典》卷八《门下省》“弘文馆学士”注所云“五品已上,称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的“五品”“六品”盖当就“兼”学士之本官而言,非谓学士有五品、六品之别。

[14]《集校》之《叙录》(第27页)。

[15](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5《典故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8页。

[16]见拙文《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本文注7),及该文注释1所揭之三篇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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