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北门学士的历史书写及《汉唐史论》摘要

北门学士的历史书写及《汉唐史论》摘要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时召入草制,未有名目,乾封已后,始号北门学士。尤其是,其中对北门学士的叙述,是放在翰林院历史的过程中进行叙述的。乾封已后,始名北门学士。《通鉴》在回顾翰林院的来历时,也从“北门学士”谈起,其词为:唐初,诏敕皆中书、门下官有文者为之。

北门学士的历史书写及《汉唐史论》摘要

孟宪实

关于“北门学士”的概念,因为与武则天的权力提升进程联系在一起,成为武则天走向女皇之路的重要一环,所以受到广泛注意。然而,武则天作为唐朝历史上的大反派,凡是涉及武则天的故事都有可能隐藏着特殊的书写秘密,必须慎之又慎。与通常所见《新唐书》《资治通鉴》的记载不同,本文认为,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的权力之路联系起来的写法,是后来史家的一种春秋笔法,表达否定武则天的立场坚定不移,但在忠于史实方面亏欠甚多。

一、作为翰林院前史的“北门学士”

在调查有关“北门学士”概念的历史书写时,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北门学术”关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作为制度史,把北门学士看作是翰林院的前史。二是作为政治史,强调北门学士作为武则天一步步走向权力顶峰的一个步骤。这两个方面,应该存在某种关联性,但先后关系和权面判断都需要认真对待。

作为翰林院前身的“北门学士”。《唐会要·翰林院》有如下记载:

开元初置,已前掌内文书,武德已后,有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褚遂良、许敬宗、上官仪等。时召入草制,未有名目,乾封已后,始号北门学士。刘懿之、祎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为之。则天朝,以苏味道、韦承庆等为之。后上官昭容在中宗朝,独任其事。睿宗即位后,以薛稷、贾膺福、崔湜为之。其院置在右银台门内。驾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驾在大内,院在明福门内。[1]

作为制度史叙述,《唐会要》所据应该是唐代朝廷的可考文献。尤其是,其中对北门学士的叙述,是放在翰林院历史的过程中进行叙述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北门学士”到翰林院,有一个自然过程,其创始是在武德贞观时期,不论是武则天还是唐高宗,都是继承先皇作法而已。武则天以后,这个制度还在继续发展,直至开元时期出现了制度化的“翰林院”。皇帝需要词学之臣担任这个特殊任务,为的是提高决策效率,开始并没有具体名目,“乾封已后”,才出现“北门学士”之称,当然后来“北门学士”之称被“翰林待诏”等取代,而这些都是翰林学士的前身。

旧唐书》对《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有很大的补充,其文曰:

翰林院。天子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若在西内,院在显福门。若在东都、华清宫,皆有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廪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刘懿之、刘祎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北门学士。天后时,苏味道、韦承庆,皆待诏禁中。中宗时,上官昭容独当书诏之任。睿宗时,薛稷、贾膺福、崔湜,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簡当代士人,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2]

《旧唐书》的这个记载,比《唐会要》文字更多,内容更详实。追溯历史,《会要》但记“武德已后”,《旧唐书》多“贞观”,表明这个制度从武德已后到贞观,未曾中断。有关安史之乱后的情况,《旧唐书》也多所交代。

《新唐书》这方面的记载,也大有贡献。在基本内容比较一致之外,《新唐书》尤其重视具体名称的演变,其文曰: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3]

从“北门学士”到“翰林待诏”,翰林院的发展从“北门学士”开始讲起,显然是一个制度史常识,至少是唐宋间学人共识。北宋学者们编辑《册府元龟》时,对于翰林院,依然重复以上的内容。《册府元龟》的《词臣部》总序有如下文字:

……有以他官特诏草制者,然未有名号。乾封已后,始名北门学士。自永淳已来,天下文章道盛,中书舍人为文事之极,任朝廷之盛选。中宗朝,制、诏多出宫中。明皇始置丽正殿学士,又改为集仙、集贤,以典治书籍,然亦别草诏书。后置翰林待诏,又改为翰林供奉。开元二十六年,乃为学士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专掌内命,然而学士班序未立,廷见之际各趋本列。[4]

从翰林院的历史视角看待“北门学士”,这种思路来自唐人,宋人也给予承认和继承,于是成为一般性的书写。对此,《资治通鉴》也无力改变。《通鉴》在回顾翰林院的来历时,也从“北门学士”谈起,其词为:

唐初,诏敕皆中书、门下官有文者为之。乾封以后,始召文士元万顷、范履冰等草诸文辞,常于北门候进止,时人谓之“北门学士”。中宗之世,上官昭容专其事。上即位,始置翰林院,密迩禁廷,延文章之士,下至僧、道、书、画、琴、棋、数术之工皆处之,谓之“待诏”。[5]

以上史料,就其基本信息而言,一致性很强,可以认为有相对稳固的史源基础。是否出自李肇《翰林志序》并不清楚,但李肇的序,确有价值。其文曰:

国朝修陈故事,有中书舍人六员,专掌诏诰,虽曰禁省,犹非密切,故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褚遂良、许敬宗、上官仪,时召草制,未有名号。乾封已后,始曰‘北门学士’,刘懿之、刘祎之、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为之。则天朝,苏味道、韦承庆。其后,上官昭容独掌其事。睿宗,则苏稷、贾膺福、崔湜。玄宗改为翰林待招,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相继为之,改为翰林供奉。开元二十六年,刘光谨、张垍乃为学士,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之南。又有韩紘、阎伯舆、孟匡朝、陈兼、李白、蒋镇在旧翰林院,虽有其名,不职其事。至德宗以后,翰林始兼学士之名。代宗初李泌为学士,而今壁记不列名氏,盖以不职事之故也。[6]

李肇,元和时人,曾任翰林学士,著《唐国史补》。两《唐书》《资治通鉴》等书,皆出于李肇《翰林志序》之后,如果说受到此序的影响也是很自然的。加上《唐会要》的同质,完全可以认为诸书在这个问题上史源的一致性。所有这些文献中,北门学士作为翰林学士的前史,清晰明白,没有分歧。

《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有关“北门学士”的问题都有两种写法,其中的一种写法如上,跟《唐会要》《册府元龟》一样,同意北门学士是翰林院的前史,在追述翰林院的历史时,并不回避“北门学士”这个概念。这是史学家面对强大的史料时不能强行违犯的表现,如果违背这一原则,有违职业道德

二、作为武则天夺权手段的“北门学士”

今天,我们在传统史书中,有关“北门学士”的问题,还能见到另外一种书写方式,即把北门学士写成武则天权力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环节、一种手段。

《旧唐书·元万顷传》如此记载:

时天后讽高宗广召文词之士入禁中修撰,万顷与左史范履冰、苗神客,右史周思茂、胡楚宾成预其选,前后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等凡千余卷。朝廷疑议及百司表疏,皆密令万顷等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万顷属文敏速,然性疏旷,不拘细节,无儒者之风。则天临朝,迁凤阁舍人。无几,擢拜凤阁侍郎。万顷素与徐敬业兄弟友善,永昌元年为酷吏所陷,配流岭南而死。时神客、楚宾已卒,履冰、思茂相次为酷吏所杀。[7]

这种写法,与前节所列史料不同,强调高宗时期的北门学士的设置是武则天努力的结果,目的也是为武则天服务,“朝廷疑议及百司表疏,皆密令万顷等参决,以分宰相之权”,这个行为的主语很容易理解为武则天。于是,北门学士不再是武德、贞观以来的习惯做法,而是武则天的特别举措。

同书《刘祎之传》也秉持同一逻辑与文辞:

祎之少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俱以文藻知名,时人号为刘、孟、高、郭。寻与利贞等同直昭文馆。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与著作郎元万顷,左史范履冰、苗楚客,右史周思茂、韩楚宾等,皆召入禁中,共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凡千余卷。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祎之兄懿之,时为给事中,兄弟并居两省,论者美之。[8]

很明显,“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之辞,与《元万顷传》一致,令人对北门学士的核心功能不能不产生怀疑。此处比《元万顷传》多一信息,即时间上不再强调乾封之后,直接写作“上元中”,给人印象突出,那就是在上元年间才出现“北门学士”的。此前,有关文学之士受宠,入北门待诏以草王言的内容全然不见,只剩下为皇后编写书籍,参决朝廷疑议和百司表疏之事,而目标就是“分宰相之权”。但是,是谁让这些“北门学士”参与如此重要的事情,这么重要的问题反而没有交代,主语省略,造成悬疑。

这个写法,《新唐书》继承下来,如《刘祎之传》的写法几无不同:

祎之少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俱以文辞称,号“刘孟高郭”,并直昭文馆。俄迁右史、弘文馆直学士。上元中,与元万顷等偕召入禁中,论次新书凡千余篇。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时谓“北门学士”。兄懿之,亦给事中,同两省。先是,姊为内官,武后遣至外家问疾,祎之因贺兰敏之私省之,坐流巂州。后为丐还,除中书舍人。[9]

这里,“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言辞清晰,发令者不是皇后武则天,而是皇帝本人。而“上元中”这个时间标志,依然很醒目。这样,关于“北门学士”的出现,即不再考虑武德贞观以来的传统,仅仅述为高宗一朝之事,那么主导者究竟是高宗还是武则天呢?《旧唐书》与《新唐书》的北门学士个人传记,写法有所不同,前者强调武则天的作用,后者突出的是高宗作用。是非对错暂且不论,至少有两种观点摆在这里,对于后来人,不得不进行选择。

不过,即使同为《新唐书》,在后妃传的武则天条下,则是另外一种写法,其词曰:

初,元舅大臣怫旨,不阅岁屠覆,道路目语,及仪见诛,则政归房帷,天子拱手矣。群臣朝、四方奏章,皆曰“二圣”。每视朝,殿中垂帘,帝与后偶坐,生杀赏罚惟所命。当其忍断,虽甚爱,不少隐也。帝晚益病风不支,天下事一付后。后乃更为太平文治事,大集诸儒内禁殿,譔定《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等,大抵千余篇。因令学士密裁可奏议,分宰相权。[10]

这里虽然只说到“学士”,但肯定就是北门学士,而与同书的《刘祎之传》相矛盾,“分宰相权”分明写作是来自武则天的命令。

影响更大但后出的历史名著《资治通鉴》,在面对不同的前人表述时,把武则天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其文如下:

天后多引文学之士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之等,使之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几千余卷。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时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祎之,子翼之子也。[11]

《旧唐书》在强调武则天在“北门学士”的作用时,没有回避她是通过高宗来完成的设置,即“天后讽高宗广召文词之士入禁中修撰”。《新唐书》一则直接写作是高宗决定,另外一种写法是武则天命令北门学士“分宰相权”。而到了《通鉴》,连通过高宗这个程序被省略,变成了武则天自己直接的行动:“天后多引文学之士。”比较新旧《唐书》,《通鉴》晚出,这样的选择和表达,当然代表了《通鉴》的思想感情。

对于后世而言,两《唐书》与《通鉴》比《唐会要》《册府元龟》这类书籍影响更大,自然是因为两《唐书》与《通鉴》的阅读者更广泛的缘故。而这些书籍,在“北门学士”问题上,几乎都存在着两种书写的问题。即使《册府元龟》也一样。如《册府元龟》在写到刘祎之的时候,有这样的文字:

刘祎之为左史弘文馆直学士,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祎之兄懿之时为给事中,兄弟并居两省,论者美之。[12]

可见,两种书写问题,是个普遍的问题,并非后来著述者才如此。那么,两种北门学士的书写,一种作为翰林院的前史来书写,一种当作武则天夺权手段来书写,而我们今天,应该如何分析呢?

在此,我们首先分析后一种情况。而这种书写文献中,我们可以根据他们的表达,进一步区分出彼此的差异。

第一,《册府元龟》与《旧唐书·刘祎之传》,他们表述的主人公都是刘祎之,而且是从刘祎之的才华受到肯定的角度进行叙述的。即使是“分宰相之权”也是当做他受到重用的证明。“论者美之”是当时人的赞扬。他们兄弟受到重用,是他们的才华赢得的,即使“分宰相之权”,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完全是肯定性的正面资料。

第二,《新唐书·刘祎之传》,刘祎之等人获得“北门学士”的工作与待遇,完全是唐高宗的决定,即使参与机密分宰相之权也如此,“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完全不提是否存在武则天的影响。既然是高宗的命令,自然是合法行为。

第三,《旧唐书·元万顷传》,强调北门学士的设置,是高宗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似乎是武则天出主意而高宗执行一样。

第四,对于武则天的作用只有《通鉴》最彻底,连一个字都没有分配给唐高宗。北门学士于是仅仅与武则天有关系,包括为武则天编写书籍,包括参决时政,分宰相之权,也完全是武则天的决定。看看《通鉴》的具体写作,后面一句虽然没有主语,但因为前一句话的主语是“天后”,那么后一句话的主语就很自然地被理解为主语从前省略。这一点,应该是受到《新唐书》武则天传的影响,但更应该看作是《通鉴》的选择。

在进行了如上这些区分之后,有关北门学士分宰相之权的判断就没有必要再笼统去理解了。除了《新唐书》的部分写法和《通鉴》的写法之外,我们很容易看明白,其实“北门学士”与武则天保持的是一种有限的关系。即使如《旧唐书·元万顷传》的写法,高宗设置北门学士是受到武则天的影响,那么也可以理解在获得高宗同意之后,才出现北门学士的。甚至还可以进一步理解,如果不经过高宗同意与推动,武则天自己应该是无法设置北门学士的。在高宗和武则天之间,到底谁是设置北门学士的主使呢?显然是高宗。因为坚持武则天设置而与高宗没有关系的,只有《新唐书》《通鉴》持有此说,而在这些文献中,《新唐书》《通鉴》是出生最晚的。既然没有前面这些书籍作为依据,这种说法只能认为是来自作者的发明创造。

《通鉴》之说自身是存在矛盾的,在回顾翰林院历史的时候,他也承认“北门学士”开始于乾封。但在强调武则天与北门学士的关系时,因为在上元二年(675)叙述此事,自然让人相信是在上元中的故事了。尤其在突出武则天的作用时,《新唐书》《通鉴》不仅是少数派,而且看不到任何根据。虽然如此,这种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紧密联系的观点却是后来居上、影响最大的观点。于是,在一般印象中,北门学士就成了武则天权力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分宰相之权”的人,看上去是北门学士,而实质则是武则天。

三、“北门学士”产生的时间及其职能

在“北门学士”的问题上,虽然只有《通鉴》坚持武则天通过“北门学士”夺权说,很不幸的是,这一观点却是影响最大的。

胡戟先生认为“北门学士”产生于乾封而不是上元,除了这一点以外,多同意《通鉴》观点,并且补充证明,认为“当年拥戴武则天的原班人马,到乾封年间只剩下两个不久人世的耄耋老人,没多少活动能量了。武则天从泰山封禅回来,不免踌躇满志,但她并没有陶醉在那一时的荣耀里,她现在还不能登顶告天主持封泰山的仪式,她有更高的目标,于是清醒地估量了下一步政治战略,其中很关键的一着是重新物色一批文人学士,作为自己心的新信力量”。这批文士即“北门学士”[13]

雷家骥先生承认“北门学士”是翰林学士制度的前史,承认高宗一直在延续这个来自先帝的作法。不过最后还是以武则天为“北门学士”的所属者:“武后当了皇后后,以礼部尚书许敬宗为外朝腹心,引至便殿待诏,即是沿用此例。及至腹心宰相先后衰老凋零,武后于是引用刘懿之、刘祎之兄弟……等资浅文学之士为之,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进一步,雷先生认为所谓“分宰相之权”,其实是在与太子争权[14]。如此,雷先生也是在帮助《通鉴》进行补充论证。

显然,在“北门学士”产生的时间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记载。在翰林院历史的书写方式中,强调“乾封”之后,而“分宰相之权”的记载中,则强调“上元”这个时间标志。刘健明先生对此进行专文考证,认为“上元”期间出现“北门学士”更合理[15]。为什么上元期间更有道理?刘先生认为,上元期间出现了高宗要武则天摄政的问题,但被宰相们否决,只有此时才有“分宰相之权”的需要,所以才有如此结论。此前,雷家骥先生对翰林院前史的书写有所赞同,故对于乾封之说给予同情,也受到刘先生的坚定批判。

正如所述,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联系起来的说法,最突出的只有《资治通鉴》,连一贯被《通鉴》赞同的《新唐书》也没有这样的说法。现在看来,学者们无不受到了《通鉴》的影响,而刘健明先生所受影响似乎更大,正是他的论证,又强化了《通鉴》的观点。上文已经指出,《通鉴》的这一观点,不仅是少数派,而且最缺少根据。

新出资料证明,北门学士名称的出现,不可能是上元时期。《李元轨墓志》提供了新的信息。李元轨,“年廿四,补国子生”。“以龙朔二年(662)射策高第,拜国子监大成,俄征为北门学士,教羽林军飞骑”,“迁秘书省校书郎”。“奉敕检校婺州常山县丞”,结果途径洛阳病逝,享年只有四十五岁,时间是永淳元年七月十一日[16]。李方先生最早利用此墓志研究北门学士问题,认为李元轨出任北门学士的时间只能是乾封时期,不可能是上元时期[17]。新资料的新证明价值很高,北门学士不仅不是高级官员,而且流动性很强,曾经出任过“北门学士”的李元轨,最后的历官不过一个检校县丞。《李元轨墓志》也再次证明了翰林志序这类文献记载的正确性,而《通鉴》坚持的上元说难以成立。那些基于《通鉴》观点所进行的继续论证,本来就推测性很强,现在更需要谨慎了。

讨论“北门学士”,轻易忽略第一种书写,即把北门学士作为翰林前史的书写方法是不负责任的,而探讨北门学士的职能是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北门学士,从翰林院的历史角度书写,是连《通鉴》也不能回避的一种重要资料,而这种资料中保存着最重大的历史信息,是后来出现的夺权论不能抹杀的历史真实。从武德、贞观以来,个别文学大臣待诏北门,是一个未曾中断的传统,除了上官婉儿独揽其事的时期以外,这个传统一直存在,并最终发展成了翰林院。

本来中书舍人起草王言是有制度规定的,而北门待诏之类,不过是为着皇帝的方便,也应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如果仔细分辨,我们可以在上文所引的文献中,看到《通鉴》的书写差异,即只有《通鉴》用一句“唐初,诏敕皆中书、门下官有文者为之”来概括“北门学士”的前史,似乎是从乾封时代的“北门学士”才开始了翰林学士的历程。简化高宗之前的相关历史,有助于把“本门学士”的理解向着武则天的方向靠拢,可见《通鉴》在无法回避北门学士与翰林学士的历史关系时,还是有所侧重的。然而,省略温大雅、魏徵、岑文本和许敬宗等人在北门学士之前就承担同样的职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对于正确理解“北门学士”问题也只能会产生误导。可以说《通鉴》的书写策略确实获得了成功,后来很多学者都自觉自愿地帮助《通鉴》在同一思路上继续论证就是极佳的证明。

所以,正确理解“北门学士”问题,第一项工作就是把北门学士回归到原本的翰林学士发展的路径中去。那种试图脱离这个线索单独把北门学士与武则天夺权联络起来的思路,是《通鉴》的曲笔,不该获得认同。

之所以如此说,与以下问题有关。北门学士的选择,众多文献都证明是文学之臣,即朝廷文笔,为的是准确且优美地表达皇帝的旨意,把皇帝的想法恰当地转变为诏敕。那么,分配调动朝臣工作,有可能由皇后来完成吗?即使皇后有此意志,她有什么合法的渠道在指挥朝臣的问题上贯彻自己的意志呢?昊宗国先生认为,夸大武则天在高宗时期掌控朝廷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而关键的理解就是三省制之下,没有皇后置喙的机会[18]。武则天作为皇后,如果要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只有跟其他大臣一样,通过上表朝廷的办法进行,如众所周知的“建言十二事”,正是她以上表的方式来表达的[19]。所以,北门学士的人选,只能来自皇帝。皇后的作用,最多不过如《旧唐书》的暧昧说法,叫做“天后讽高宗”如何。而事实是,在高宗还没有武则天这个皇后之前,北门学士之类的职任已经存在,高宗不过是延续传统作法而已,说武则天的主意,是画蛇添足的另一种曲笔。

既然“北门学士”的职任是起草诏敕,就不难理解所谓的“分宰相之权”。既然令北门学士起草,就难免不进行商议,即使皇帝有倾向性的想法,但落实到诏敕文章中,也有遣词书写的方式问题。北门学士如果对具体的诏敕内容不了解,如何下笔成文便有困难。此时,皇帝与北门学士的商议、交流必然要发生。宰相的权力中,有一项“议政权”[20],如果皇帝与北门学士的商议,部分地取代了与宰相的谋议,那么就可以说北门学士分了宰相之权。其实,北门学士与皇帝的政事商议,如果一定认真追究,并非分了宰相之权,而是参与了皇帝之权。三省制下,即使以皇帝名义起草的诏敕等王言已经完成,但并不是立刻进入执行环节,而是进入宰相签署环节,通常称作“署敕”。如果宰相或相关官员不同意,他们会拒绝签署,而是另外撰写奏章提出异议。著名的北门学士出身的刘祎之,在当了宰相之后曾经拒绝接受武则天的敕书,说:“不经鸾台凤阁,何名为敕?”[21]刘祎之所说,是有制度根据的。鸾台凤阁,即中书门下两省,主要官员都要署敕,而宰相通常都是三省长官,也必须署敕。所以,北门学士即使在起草诏敕的时候参与皇帝的政事讨论,也无法替代宰相的意见,无法去分宰相之权。

此事的史学书写角度也应该给予注意。既然如此,史书为什么会津津乐道地去书写这个问题,把北门学士分相权说得活灵活现。认真注意这种写法的最初写作目的,有利于正确理解这个说法。所谓北门学士“分宰相之权”之说,皆在个人传记资料中出现的,而把帮助武则天撰写图书与“分宰相之权”集中起来表达,最容易引发主导者为武则天的联想,而个人传记的文字,应该是《册府元龟》这种资料书比较可靠,那就是一种表扬传主的写法:“刘祎之为左史弘文馆直学士,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祎之兄懿之时为给事中,兄弟并居两省,论者美之。”这是一种荣誉表达,北门学士为当时社会所羡慕,说他们被皇帝重视,甚至发挥了部分宰相的功能。

把北门学士的分宰相之权与武则天夺权联系起来,看来是一种后起的历史书写方法。把本来的个人受到皇帝重用的荣誉,改写成参与武则天夺权的阴谋,虽然这些北门学士的个人历史名誉受到影响,但是武则天夺权之路,因而变得更加丰富,更具有历史感。即武则天的女皇之路,绝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谋划、逐渐地发展,直到最终获得成功。正因为这种写法影响巨大,所以有学者把北门学士看成是武则天女皇之路的协助者。

以《资治通鉴》为代表的历史著作,在武则天的历史写作上,夸大武则天夺权的阶段性和一贯性,其写作手法也具有一贯性。就如同北门学士确有“分宰相之权”的记载,而北门学士也确实曾经为武则天编写书籍,于是在利用这样的资料时,巧妙地与武则天夺权进行联系,引导读者认同武则天的权力意志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如武则天与唐高宗并称“二圣”之事,其写法也如出一辙[22]

总之,北门学士的人选,皆为朝臣中的文学之士,是否被任命为北门学士,全权取决于皇帝的意志。而皇后在当时的制度中,只是负责后宫事物,无法干预前朝人事安排。何况北门学士的传统来自高祖、太宗,高宗不过是继承而已。夸大武则天在北门学士问题上的作用,甚至认为“分宰相之权”的主体是武则天,完全是一种历史曲笔。其实,如果按照《资治通鉴》的逻辑,武则天早在麟德时已经完全控制了皇帝,所谓“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23]。麟德元年(664)武则天已经大权在握,为什么到了上元二年(675),武则天还如此这般费心费力,要通过北门学士之手去分宰相之权呢?如果宰相不听话,一言废去、换上听话的人即可,完全没有必要煞费苦心去分权。

最不该忽略的是,北门学士的主要职责是草诏,其他皆为兼涉。

四、北门学士的结局

北门学士曾经帮助武则天编著书籍,这是双方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引发后人进行政治联想的重大缘由。

有关北门学士助武则天撰修之事,《旧唐书·元万顷传》记载:“时天后讽高宗广召文词之士入禁中修撰,万顷与左史范履冰、苗神客,右史周思茂、胡楚宾咸预其选,前后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等凡千余卷。”[24](www.daowen.com)

同书《刘祎之传》也有记载,为“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与著作郎元万顷,左史范履冰、苗楚客,右史周思茂、韩楚宾等,皆召入禁中,共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凡千余卷”[25]。元万顷传与刘祎之传所述武则天修撰图书目录一致。且《新唐书·武则天传》所列书目,恰好也是《列女传》等四部,“后乃更为太平文治事,大集诸儒内禁殿,撰定《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等,大抵千余篇”[26]。《资治通鉴》曾记载,因为太子李贤听到一些谣言对自己不利,内自疑惧。“天后尝命北门学士撰《少阳正范》及《孝子传》以赐太子,又数作书诮让之,太子愈不自安”[27]。显然,以武则天名义撰写的书籍众多,而这些书籍都是北门学士帮助下完成的。武则天与北门学士的关系,因此增加了一层联想的空间。

首先,北门学士的主要职能是帮助皇帝撰写诏敕,这是唐初以来的传统。北门学士的选任,除了他们自身必备的文学才能以外,只有来自皇帝的命令,才能够让他们获此殊荣。那么,帮助皇后撰写图书,是撰写诏敕之外的工作,而这项工作的产生,正如《旧唐书·元万顷传》和《刘祎之传》所述,始于皇后武则天的动议,而获得唐高宗的赞同。所谓“召入禁中”的主语,只能是皇帝唐高宗。至于具体撰写什么题目,则是来自武则天的命令,如《通鉴》的表述“天后尝命北门学士撰……”等。皇后是没有渠道绕过皇帝直接命令朝臣接任新工作的。

其次,武则天集合北门学士编写的这些书籍,以通俗政治教材为主,《臣轨》《百僚新诫》等都是如此。有的书籍编辑目标十分明确,如《少阳正范》是专门针对太子编写的政治教科书。包括《列女传》,不仅符合皇后的身份,也有利于维护当时的政治秩序。这些政治教科书,以当时主流的道德、制度、法律规范为依归,体现皇后的母仪天下的教育功能,更好地为现实政治服务。

唐朝最高统治者喜欢编写政治教科书,最晚是从唐太宗开始的。唐太宗著有《帝范》四卷,可以认为是专门写给继承人的书。唐高宗着有《天训》,是对皇帝子女们的教诲书。武则天的著书活动,应该是受到长孙皇后的启发,因为长孙皇后此前撰写了《女则要录》十卷。[28]有关长孙皇后《女则》的事,《通鉴》有一段生动记载,其文曰:

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又尝著论驳汉明德马后以不能抑退外亲,使当朝贵盛,徒戒其车如流水马如龙,是开其祸败之源而防其末流也。及崩,宫司并《女则》奏之,上览之悲恸,以示近臣曰:“皇后此书,足以垂范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为无益之悲,但入宫不复闻规谏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怀耳!”[29]

唐太宗对长孙皇后《女则》的评价是“足以垂范百世”,而如此评价,足以令后来的武则天全力以赴地积极学习。

北门学士的这些编写工作,是否有具体名称呢?最近孔祥军先生利用对“北门修撰,一词探讨“北门学士”的形成过程,认为武则天组织写作班子始于贺兰敏之,贺兰敏之败后才出现“北门学士”。[30]从中,我们可以受到启发,北门学士协助武则天编写书籍,称作“北门修撰,是可行的。不仅如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北门修撰”与“北门学士”存在着一个合二为一的过程。北门学士为皇帝撰写诏敕,是武德以来一直存在的传统。此外,武则天利用贺兰敏之组织另外一个写作班子,称作“北门修撰”。这个班子以贺兰敏之为首,而听从武则天指挥。因为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存在一层特殊关系,这个组织结构是合理可行的。贺兰敏之败后,武则天才请高宗调配“北门学士”来帮助自己工作,于是北门学士便拥有了新的“北门修撰”工作。

北门学士们,因为他们拥有良好的才学基础,帮助皇后完成这些图书的编写,是他们完全胜任的,尤其有皇帝的指示,所以责无旁贷。这些书籍的编写,是皇后出名,学士门出力的工作,而把这种工作联系到武则天夺权,不论在事实上还是逻辑上,都有很大距离。对此,如果从北门学士后来的经历,也可以得出结论,至少不可认为北门学士是协助武则天夺权的人群组织。

具有北门学士背景,后来成长为重要政治人物的只有一人,这就是刘祎之。刘祎之有文学之名,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等人一起,被称为“刘、孟、高、郭”,后来直昭文馆[31]。然后,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如此进入北门学士之列。刘祎之的历官,与睿宗系统大有关系。“仪凤二年,转朝议大夫、中书侍郎,兼豫王府司马,寻加中大夫。”几年后“拜中书舍人。转相王府司马,复迁检校中书侍郞”。《旧唐书·刘祎之》接着记载到:

祎之居家孝友,甚为士族所称,每得体禄,散于亲属,高宗以此重之。则天临朝,甚见亲委。及豫王立,祎之参预其谋,擢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男。时军国多事,所有诏敕,独出祎之,构思敏速,皆可立待。及官名改易,祎之为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32]

刘祎之后来晋升为宰相,直接与睿宗即皇帝位有关。史书所谓“及豫王立,祎之参预其谋”,就是指中宗废睿宗立之事。《资治通鉴》记录此事,其文曰:

中宗欲以韦玄贞为侍中,又欲授乳母之子五品官;裴炎固争,中宗怒曰:“我以天下与韦玄贞,何不可!而惜侍中邪!”炎惧,白太后,密谋废立。二月,戊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勒兵入宫,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下殿。中宗曰:“我何罪?”太后曰:“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于别所。己未,立雍州牧豫王旦为皇帝。政事决于太后,居睿宗于别殿,不得有所预。立豫王妃刘氏为皇后。[33]

刘祎之之所以能够参与中宗、睿宗废立大事,不是因为他官为检校中书侍郎,而是因为他是相王府司马。睿宗即位后,刘祎之立刻升为宰相,原因也如此。但是,随后朝廷发生众多的变故,扬州事变、裴炎被杀,刘祎之都能够置身事外,但最终回避不了与武则天的冲突,终于还是被杀。《旧唐书·刘祎之传》记载道:

后祎之尝窃谓凤阁舍人贾大隐曰:“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其言,则天不悦,谓左右曰:“祎之我所引用,乃有背我之心,岂复顾我恩也!”垂拱三年,或诬告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兼与许敬宗妾有私,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34]

这段文字中,最容易令人联想到北门学士往事的,就是太后的那句我所引用而背我的话。但最多只是联想而已。刘祎之因文学和孝友,受到高宗器重,之所以在中宗睿宗废立之后升为宰相,完全是因为他是相王府司马的背景。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文字与北门学士的故事发生联络。《新唐书·刘祎之传》对此有特别明白的表达:“后既立王为帝,以其参奉大议,愈亲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县男。”[35]刘祎之是睿宗的属官,即相王府司马,他在废中宗立睿宗的事件中,站在睿宗的立场上,是很容易理解的。当然,这个立场也同时支持了武则天,与裴炎一样,受到史家“见迟虑浅”的评价,不无道理[36]

最终,刘祎之之死,依然还是睿宗属官这个背景,他主张武则天“返政”,自然就是返还睿宗之政。这个观点,与他支持废中宗立睿宗的逻辑是一致的。裴炎其实也是死在这个主张之下。其次,“捍拒制使”是条重罪,原因是刘祎之的“何名为敕”那句话被武则天理解为不承认自己的最高权威。而刘祎之此话最有可能的含义是敕书发布的程序有瑕疵。

更根本的还在于刘祎之与睿宗的关系。《刘祎之传》中最后一段文字,再次暴露了这个关节点。其文为:

初,祎之既下狱,睿宗为之抗疏申理,祎之亲友成以为必见原宥,窃贺之。祎之曰:“吾必死矣。太后临朝独断,威福任己,皇帝上表,徒使速吾祸也。”……睿宗即位,以祎之宫府旧僚,追赠中书令。[37]

为什么当今皇上替他说情,而在刘祎之看来反而是“徒使速吾祸也”?因为武则天现在是太后临朝,取代的正是睿宗,而对武则天当前地位最有威胁的,自然也是睿宗。虽然睿宗自身谨慎小心,绝无半点夺权的想法,但是对睿宗的故吏却是不能不设防的。刘祎之深明此理,所以在大家都以为是福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正在加速驶来的祸。

刘祎之的历史定位很清楚,因为反对武则天太后临朝,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刘祎之确实曾经帮助武则天编写书籍,如果后人竟然因而认为“武后干政成功,以及后来临朝称帝,北门学士均曾起过很大作用”,实在是太漠视刘祎之的牺牲了。刘祎之是主张太后返政的,当时的武则天还没有称帝问题。刘祎之是反对武则天以太后名义临朝称制的,当时虽然还没有发生武周代唐的问题,但是他是被武则天当作障碍除掉了。在李唐和武周之间,如果必须用忠诚概念进行衡量的话,刘祎之当然是忠于李唐的。

刘祎之帮助过武则天编书,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对唐朝的忠诚。武则天主编的那些书籍,对于武则天的声誉应该有正面影响,但这跟武则天以武周替代李唐是不可画等号的。“北门学士”在武则天夺权过程中,到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问题。武则天主编的那些书,既不是为篡夺进行的舆论准备,“北门学士”更不是武则天夺权的组织。最有代表性的“北门学士”出身的宰相刘祎之,最终的结局是因为反对武则天临朝称制而死。其他“北门学士”无人从武则天称帝中获得政治好处,反而纷纷被追杀致命。如《旧唐书·元万顷传》所记:

万顷素与徐敬业兄弟友善,永昌元年为酷吏所陷,配流岭南而死。时神客、楚宾已卒,履冰、思茂相次为酷吏所杀。[38]

这就是北门学士在武则天得势之后的结局。连这个重要的史实都置之不顾,依然坚持说“北门学士”是武则天的夺权力量,距离史学研究的准则太遥远了。

北门学士,从一个受到皇帝重用的褒义词,一变成为武则天夺取政治权力的帮凶,这种书写的演变,是史学的“蝴蝶效应”。它不曾在真实世界存在过,仅仅是历史书写世界的思想产物。考察妖魔化武则天写作,可以认为这种蝴蝶效应是一个基本模式。

附记:赵文润先生长期研究武则天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赵先生揭示了很多武则天的历史真相,同时也成为后学的表率。赵先生长期领导的中国武则天研究会,为推进武则天历史的研究,也作出了巨大贡献。欣逢赵先生八十大寿,特著此文以表后学的敬祝之意。

(孟宪实: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释】

[1](北宋)王溥撰:《唐会要》卷五七“翰林院”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145页。

[2](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四三《职官二·翰林院》,中华书局,1975年,第1853~1854页。

[3](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四六《百官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11831~184页。

[4](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五〇,《词臣部》总序,中华书局1960年,第65996~600页。

[5](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天宝十三年《754年)正月,中华书局,1956年,第6923页。

[6]《全唐文新编》卷七二一,李肇《翰林志序》,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8264页。

[7]《旧唐书》卷一九〇中,《元万顷传》,第5011页。

[8]《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6页。

[9]《新唐书》卷一一七《刘祎之传》,第4250~4251页。

[10]《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则天顺圣皇后》,第3475~3476页。

[11]《资治通鉴》卷二〇二,上元二年(675)三月,第6376页。

[12]《册府元龟》卷七八二《总录部·荣遇》,第9296页。

[13]胡戟:《武则天本传》,三秦出版社,1986年,第43页。本书新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2页。吴枫、常万生《女皇武则天》,在这个问题上不仅完全同意《通鉴》观点,还加入了许多细节,如武则天宫中宴请北门学士,不拘君臣之礼,在百般启发之后,学士们才恍然大悟,“他们才真正明白了天后召他们入宫的真实目的。他们认识到,著文不过是件次要之事,首要的是要当好天后的臂膀,忠心辅佐她处理政事。”从此以后,“他们虽然品级低下,但可以和三品以上重臣同时入朝,共议国事,而且,他们的意见还有一种不可理解的权威性……”如同小说一般。辽宁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114~115页。

[14]雷家骥:《武则天传》,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0~211页。雷先生此前撰写《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一书,曾经特别强调北门学士的作用,说“这批人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唐朝后来有‘内相’之称,实应溯源于此”(联鸣文化有限公司出版,1983年,114页)。新书《武则天传》,不再有这样的说法。

[15]刘健明:《论北门学士》,载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第205~218页。

[16]《李元轨墓志》,全称《唐故秘书省校书郎赵郡李君墓志铭并序》,载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90~691页。

[17]李方《唐李元轨墓志所见的北门学士》,《文物》1992年第9期,60~61页。但此文开篇所指出的“武后干政成功,以及后来临朝称帝,北门学士均曾起过很大作用”的判断,则需要更多论证。

[18]吴宗国:《隋唐五代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44页。

[19]见《资治通鉴》卷二〇二,上元元年十二月壬寅,“天后上表,以为……及其余便宜,合十二条。诏书褒美,皆行之”。第6374页。

[20]参见祝总斌先生认为,宰相有两项最基本的权力,一是议政权,二是监督百官执行权。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8~42页。

[21]《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8页。

[22]参见作者另文《论高宗、武则天并称“二圣”事》,《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2期(总第102期),第137~156页。

[23]《资治通鉴》卷二〇一,麟德元年(664),第6343页。

[24]《旧唐书》卷一九〇中《元万倾传》,第5011页。

[25]《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6页。

[26]《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则天顺圣皇后传》,第3476页。

[27]《资治通鉴》卷二〇二永隆元年(680年),第6397页。

[28]有关这些书籍的著录,可见《旧唐书》卷四七《经籍志下》,丙部儒家类,中华书局,第2026页。

[29]《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十年(636),第6121~6122页。这里,《通鉴》记《女则》为三十卷,与两《唐书》所载《女则要录》十卷不同。见《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中华书局,第1486页。

[30]孔祥军:《唐代“北门学士”新探》,载王双怀、梁咏涛主编《武则天与广元》,文物出版社,2014年6月,第139~147页

[31]“武德初置修文馆,后改为弘文馆。后避太子讳,改曰昭文馆。开元七年,复为弘文馆,隶门下省。学士。学士无员数,自武德已来,皆妙简贤良为学士。故事,五品已上,称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学士,不定员数”。见《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中华书局,第1847~1848页。

[32]《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7页。

[33]《资治通鉴》卷二〇三,光宅元年(684年),第6417~6418页。

[34]《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8页。

[35]《新唐书》卷一一七《刘祎之传》,第4251页。

[36]《旧唐书》卷八七,史臣曰中,说裴炎“见迟而虑浅”,即“唯虑中宗之过失,是其浅也。不见太后之包藏,是其迟也”。第2857~2858页。刘祎之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7]《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第2848页。

[38]《旧唐书》卷一九〇中,《元万顷传》,第5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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