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揭示钓鱼岛历史真相,解读日本企图与中国对峙

揭示钓鱼岛历史真相,解读日本企图与中国对峙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石油触动了日本的神经,促使日本在战后首次提出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要求。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为维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中国政府不仅通过外交途径强烈抗议和谴责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通过发表外交声明和照会抗议日本侵犯钓鱼岛主权的种种非法行径;而且通过国内立法明确规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并不断派遣海监、渔政等执法船到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巡航,对钓鱼岛海域实施常态化的管理。

揭示钓鱼岛历史真相,解读日本企图与中国对峙

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利益至上的原则支配着各国的政治外交行为。日本政府顽固地与中国争夺钓鱼岛主权归属,阴谋窃占钓鱼岛,绝不仅仅是为了总面积不足6平方公里的岛屿本身,日本所觊觎的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和军事战略价值。

先说经济价值。

日本是个海岛国家,物产资源十分匮乏。所以一直以来,对周边邻国尤其是对中国总是虎视眈眈。记得2012年我的一篇文章《历史文献中的钓鱼岛问题》在《文汇报》发表后,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一天,上海的一位老先生找到我,向我出示了一幅1895年日本东京印刷出版的《大清国最新图》。地图上面用十分醒目的红色文字密密麻麻地标注着中国物产资源分布情况,详细注明哪里有金矿,哪里有银矿,哪里有铁矿、磁矿、石炭,哪里出产木棉、羊毛、茶叶乃至鸦片等等。地图的上方标有“教科适用”字样。

1895年日本出版的《大清国最新图》。图中用十分醒目的红色文字密密麻麻地标注着中国物产资源分布情况。地图上方标有“教科适用”字样。

中国有句俗话,叫作“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日本政府心里总是惦记着中国丰富的物产资源,而且教育自己的国民在学生时代就学会惦记。过去因为这种惦记,日本多次发动侵华战争,使中国人民长期遭受战争的苦难;如今日本政府企图侵占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同样还是出于惦记其经济与物产的目的。只要我们稍作分析,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日本宣称拥有钓鱼岛主权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在此之前的近百年间,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20多年时间里,日本都是在偷偷摸摸地干着窃取钓鱼岛的勾当。1968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通过对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的我国东海大陆架海底资源的勘查,发现这里蕴藏着十分丰富的石油资源。石油触动了日本的神经,促使日本在战后首次提出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要求。先是以琉球政府的名义于1970年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的领土权》声明,接着日本外务省又于1972年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宣布对钓鱼岛“重新拥有主权”。并单方面采取行动,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随后擅自毁掉显示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更换属日本冲绳县的界牌,并给钓鱼岛列岛中的8个岛屿标示了日文名称。

石油是天使,也是魔鬼。石油的诱惑使得日本这个战略能源极端匮乏的岛国变得失去理性,不仅不尊重历史事实,而且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确立,日本把侵占岛屿并由此而攫取岛屿所拥有的海洋区域作为其进行海洋扩张的重要策略。日本海洋产业研究会编著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便曾毫不掩饰地将一些位置重要、与邻国有主权争议的岛屿视为其扩大 “海洋经济区间的边界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称假如达不到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要求,则日本海洋经济区只限于4个主岛海岸200海里水域内,日本将减少2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经济区域[1]。而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则是其染指东海大陆架丰富海底资源的“唯一根据地”。

日本一旦占领了钓鱼岛,就可以跨过二千多米深的东海海槽而登上中国东海大陆架,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划分海洋区域,日本就将从中国获得20多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

不仅如此。如果日本侵占钓鱼岛的阴谋得逞,以此为基础用所谓“中间线”与中国划分专属经济区,势必要和中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发生较大区域的重叠。

如果日本侵占钓鱼岛的阴谋得逞,以此为基础用所谓“中间线”与中国划分经济区,势必要和中国所主张的经济专属区发生较大区域的重叠。

再说军事战略价值。(www.daowen.com)

钓鱼岛在军事战略上的潜在价值是支配日本对钓鱼岛主权要求的另一重要因素。

日本虽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但是其国内右翼势力却一直在谋求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大国地位,并企图通过走军事大国的老路来达到这一目的。然而非常不幸的是,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离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使日本很难实施其军事大国的战略目标。因此,唯一的途径便是实行海上扩张。而钓鱼岛位居琉球群岛、中国台湾和大陆之间,可以视为第一岛链上一个重要支点。这里不仅是日本进入我台湾海峡和大陆东南沿海地区的战略必经之路,也是其南下东南亚、南太平洋的重要驿站。日本如果控制了钓鱼岛,不仅可以将其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出约400公里,而且日本军队很容易以此为依托对台湾北部重要港口和空中航道进行封锁,并可监视400公里到600公里的海域和空域,其范围可以覆盖台湾北部、大陆沿岸的福州、温州宁波等大片地区。这样一来,钓鱼岛这一明清时期中国军队防御“倭寇”的前哨,便有可能一变而成为日本军队入侵中国的桥头堡。日本军事评论家小山宏内曾对钓鱼岛的军事价值进行过评估。他认为钓鱼岛既适合建立电子警戒装置,又可设置导弹装置,将来这里还肯定可以建立军事基地。果真如此,用日本著名学者井上清先生的话来说,“那就等于在中国的鼻子尖下架起了大炮”[2]

总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归属,不仅涉及民族尊严问题,而且关乎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关乎国家安全;我们对钓鱼岛的主张,既是保护本来属于我们自己的领土,也是为子孙后代留下赖以生存的庞大海洋资源和发展空间。我们决不可退让半步。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为维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中国政府不仅通过外交途径强烈抗议和谴责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通过发表外交声明和照会抗议日本侵犯钓鱼岛主权的种种非法行径;而且通过国内立法明确规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并不断派遣海监、渔政等执法船到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巡航,对钓鱼岛海域实施常态化的管理。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也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

我们的斗争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因为国际法中对处理领土争端问题有所谓“时效取得”原则。所谓“时效取得”,即是指一国在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一块土地连续不断、不受干扰地行使权力,以致在历史发展的影响下造成一种一般信念,认为事物现状是符合国际秩序的,最终便可取得该土地的主权;即使最初该土地是以不正当或非法的途径占有的也是如此。1928年国际法庭裁决荷兰和西班牙的“拉帕尔马岛”主权争议案,便因荷兰人在该岛活动时,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议,被国际法庭认定“西班牙默认拉帕尔马岛属于荷兰”,而判决西班牙败诉。1933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丹麦和挪威关于“格陵兰东部领土”的主权争执案,虽然挪威人在格陵兰东部居住,但因“挪威人的活跃程度不及丹麦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麦人拥有整个格陵兰主权。尽管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领土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且“时效取得”原则也是与现行国际法中的非殖民原则相悖;然而时至今日,“时效取得”原则仍旧具有影响力。

让我们再回到钓鱼岛问题上来。自1972年因美日私相授受,日本政府取得对钓鱼岛的管辖权以来,日方多次登岛屿,建灯塔,树标牌,多方干涉、阻挠中国政府对钓鱼岛行使主权和管辖权,阻止、妨碍中国台湾和大陆渔民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捕鱼作业,便是从“时效取得”的角度来考虑的。我们必须针锋相对。要不间断地保持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长期存在,从中断时效取得的角度,干扰阻止日本对钓鱼岛继续长期的实际控制;而且必须加强力度,通过各种手段增强在钓鱼岛的活跃程度,以确保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不被日本窃占。

自从美国将钓鱼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政府已经过去40多年了,保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问题使人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但我们还是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军事实力的日益强大,日本最终会回到谈判桌上来,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及管辖权一定会得到确认。

【注释】

[1]〔日〕海洋产业研究会编,崔立增等译《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北京:海洋出版社,1988年版。

[2]〔日〕井上清著《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3年12月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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