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钓鱼岛问题,不能不提到日本对琉球王国的吞并。因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归属本来和日本没有任何关系,问题是日本吞并琉球王国之后企图再占钓鱼岛而引起的。
(一)日本吞并琉球
明清时期,琉球一方面是中国的附属国,其政治制度、思想教育、科学技术、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乃至文学艺术都深受中国影响[1],另一方面与日本又存在着非常微妙的关系。
在琉球王国的东北方向、日本九州岛的西南部有一萨南诸岛,古称萨摩藩,今属日本鹿儿岛县,琉球王国史书则称之为萨州。琉球与萨州相距200余里,在尚巴志王时代(1422—1439)便与萨州有贸易往来。嘉靖、万历年间,也曾先后遣使至萨州,互通聘问之礼。但到了琉球重臣法司官谢浦添当政时,不仅拒绝与萨州交往,而且在日本关白丰臣秀吉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中,多次为当时也是朝鲜宗主国的中国明王朝提供情报。
17世纪初期,德川幕府建立起统一的日本国家政权。为了解决丰臣政权时期出兵朝鲜的战后遗留问题,实现日本与明朝政府的贸易通商,德川幕府请求琉球作为调解方,帮助日本与明王朝进行斡旋。但几经交涉,琉球均未积极响应。万历三十七年(1609)四月,萨摩藩主岛津家久得到幕府的默许,便以琉球中断与其交往为由,派大将椛山久高率兵三千、战船七十余艘攻占琉球,掳其国王尚宁及群臣,迁其宗器以归;并强逼尚宁立誓文,岁输粮八千五百余石(dàn,一百二十斤为一石)以当纳款。两年后,萨摩藩主岛津家久释放尚宁回国,并于当年开出一纸目录,逼迫琉球割让鬼界、大岛、德岛、永良部、与论五岛(即奄美群岛)予萨州。
自此以后,琉球事实上形成了中日之间的两属状态。不过,琉球无论是向萨摩藩进贡还是向日本本土派遣使节,都是在秘密之中进行的,对外仍然以对中国的关系为主,纪年仍旧用中国皇帝年号,国王受中国皇帝册封,官方文字仍然使用汉文。
日本明治天皇睦仁上台后,首先决定单方面结束琉球两属状态。1872年9月,日本政府借琉球正副使到东京向日本天皇祝贺实行新政并问安之机,突然宣布改变两国以往的关系,册封琉球国王为“藩王”,列入日本的“华族”序列。1874年,日本抓住1871年54名琉球渔民漂到台湾被当地高山族杀害事件大做文章。由于中国政府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上态度软弱,更加助长了日本吞并琉球的野心[2]。1875年 6月,日本特派内务大臣松田道之到琉球传达其处分琉球的决定,强令琉球国王断绝和清朝的“宗藩关系”,停止二年一次的对华朝贡,停止使用中国年号并改用日本“明治”年号。1879年4月4日,日本在国内发布文告,改琉球为“冲绳县”。并强行将尚泰王等王室成员移送至东京,琉球王国从此覆亡。
在日本吞并琉球的过程中,琉球王国政府曾进行过激烈抗争。一方面多次遣使与日本政府交涉,反对日本政府对于琉球的处分决定;另一方面,琉球寄希望于中国政府的干预。1876年冬,在日本屯兵琉球、阻止其向中国进贡时,中山王尚泰便曾秘密派紫巾官向德宏及都通事蔡大鼎、陈情通事林世功等到中国陈说日本阻其进贡之事;向德宏去天津见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李鸿章,每天长跪在总督衙门外作“秦庭之哭”,请求中国“尽逐日兵出境”。 琉球亡国后,又遣陈情陪臣法司官毛凤来等人于1882年6月再次来到北京,毛凤来向礼部呈文称:“日本禁阻进贡,甚至废藩为县。国主被其胁迫,阖国臣民皆因日人苛政猛烈,号泣载途,仰望天讨,复国复君,仍修贡职。”
中国政府也强烈反对日本吞并琉球。
在向德宏等到中国报告国内新近发生的情况并请求援助时,清政府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到任,马上就琉球问题与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进行交涉,指责其行为是“背邦交,欺弱国”的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举。
1879年5月10日,当清政府听说日本将琉球“废藩置县”之后,总理衙门向驻北京的日本公使宍(肉)户玑提交抗议照会,以灭我藩属责问日本,指出日本的行为是“灭人之国,绝人之祀”,并违背了中日修好条规中“两国所属邦土,以礼相待”之条款。
不久,已卸任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游历来华,时又将有日本之行。他主动在中日之间调停。到日本后,格兰特提出琉球三分方案,即拟将中部归琉球立君复国,中日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希望以此可平息事端。中日两国均未答应。当时日本气焰十分嚣张,认为自己强,中国弱,“不但琉球可并,即台湾暨各属地动兵侵占,中国亦不过以笔墨口舌支吾而已”。
日本政府虽不同意格兰特提出的琉球三分方案,但为了尽快结束球案之争,并获得在中国内地通商权,却接过其分岛的建议,提出了所谓“分岛改约案”,并于1880年4月17日在内阁会议通过。其具体内容是:以琉球南部接近台湾之宫古、八重山两岛分让与中国,作为区划两国之国境线。而且与此同时,修改中日通商条约,增加利益均沾条款,使日本人能与西洋人相同,得以与中国内地贸易。 1880年8月,日本驻华公使宍户玑与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沈桂芬等正式展开谈判。10月28日,总理衙门接受了日本方案,并与宍户玑草拟了《琉案专条》的约稿。但该草案遭到李鸿章、陈宝琛、张之洞等众多大臣的反对。李鸿章认为,“中国以存琉球宗社为重,本非利其土地”,日本“仅分我以南岛”,将使我“进退两难”;“倘能竟释球王,畀以中、南两岛,复为一国,其利害尚足相抵,或可勉强允许”。所以他请求缓结球案,用延宕之法,将琉球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等待时机成熟再做处理。由此,1881年3月5日清廷发布上谕,否决了总理衙门与日本公使宍户玑达成的协议草案。(www.daowen.com)
清政府在否决了“分岛改约案”之后,臣僚们仍就琉球问题的处理展开讨论。其中侍读学士张佩纶、王先谦、给事中邓承修等少壮派官员的态度最为强硬。1882年9月27日,张佩纶上奏折,要求“密定东征之策,以靖藩服”。光绪皇帝对张佩纶请求东征的意见非常重视,认为“所奏颇为切要,着李鸿章先行通盘筹画,迅速覆奏”。10月3日,李鸿章上《议覆张佩纶靖藩服摺》,就张佩纶所奏“东征”一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日本步趋西法,虽仅得形似,而所有船炮,略足与我相敌。若必跨海数千里,与角胜负,制其死命,臣未敢谓确有把握。第东征之事不必有,东征之志不可无。中国添练水师,实不容一日稍缓。”所谓“东征之事不必有”,主要是基于晚清中国的国情考虑的。因为当时中国海军不及日本,不能与日本直接对抗,所以李鸿章认为只能以柔克之,暂时韬光养晦;所谓“东征之志不可无”,就是要力图自强,大力发展海军,添购先进的武器装备,为事态的发展预先做好安排,为日后收复琉球做好军事上准备。
日本之所以敢于吞并琉球,一方面固然因为当时中国海军不及日本,李鸿章觉得出兵没有必胜的把握;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当时新戡定新疆,以伊犁边务与俄罗斯剧争改约,筹战方急,没有时间和精力兼顾琉球。清政府最终没有在与日本的谈判条约上签字,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尽管后来清日之间仍就琉球的处理多次进行交涉,但到了甲午战争时,中国战败,连台湾都被割让,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二)得陇望蜀,日本觊觎钓鱼岛
日本吞并琉球将其改名为冲绳县之后,很快就向冲绳派遣知事等行政管理人员,并从日本本土向冲绳县移民。不久之后,它又得陇望蜀,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了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1884年,移居冲绳的日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开始在钓鱼岛采集信天翁羽毛和海产品,称该岛为“无人岛”,因此而提出“开发”的申请报告。冲绳县向日本内阁提交呈文并得到允许后,于1885年派遣 “出云丸”号船只秘密前往钓鱼岛调查,得出其为“无人岛”的初步结论,并企图建立标桩。当时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未敢轻举妄动。1894年,尽管冲绳县秘密调查得出最终结论:“自明治十八年派县警察对该岛勘察以来,未再开展进一步调查,故难提供更确切报告……此外,没有该岛之旧时记录文书以及显示属我国领有的文字或口头传说的证据。”但是日本还是乘“甲午战争”中国战败之机,将钓鱼岛秘密 “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并于1900年由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根据英国海军出版地图中对部分岛屿的命名,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意译为“尖阁列岛”。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本应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台湾一起归还中国,但当时被美军占用作靶场。新中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出于遏制中国的战略需要,在排除中国参与的情况下,于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签订了“旧金山和约”,把北纬29度以北的岛屿划入琉球群岛范围,由美国托管。其时钓鱼岛尚不包括在内。朝鲜战争使冷战的紧张局势急剧恶化,并提高了琉球群岛和东亚地区对美国安全的重要性。出于军事上的需要,1953年12月19日,美国政府又发布第27号令,重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以北纬24度至28度、东经122度至133度之内为“琉球列岛的地理境界”。由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位于北纬25度至26度、东经122度至124之间,正好在美国所指定的“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的经纬度内。对此,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曾先后五次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称其非法、无效,中国政府坚决不予承认;并正告美日政府,对于中国的领土主权,“和约”“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影响”;台湾“外交部”也照会美国“驻华使馆”,表示“不能接受”。但是美国政府还是一意孤行。1969年11月,美国总统尼克松与日本首相佐藤荣作达成协议,决定自1972年起把琉球群岛的施行政权交给日本。 1971年6月 17日,美日两国正式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该协定根据“旧金山和约”和美国第27号令所划琉球群岛范围,将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施政权授予冲绳县。日本政府则于同年10月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围海域划入日本自卫队的“防卫识别圈”之内。
日本政府自1972年因与美国政府私相授受获取对钓鱼岛的控制权后,一方面纵容、默许日本右翼人士登岛屿,建灯塔,树标牌,进行所谓宣示主权活动;由于钓鱼岛是从中国手里非法窃取的,日本政府心里不踏实,没底气,还先后于1972年、1992年、2003年、2012年上演了一幕幕“租岛”、“购岛”闹剧。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多方干涉、极力阻挠中国政府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正当行使主权和管辖权,阻止、妨碍中国台湾与大陆民众在岛上从事生产活动,禁止中国渔民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这一中国传统渔区进行捕鱼作业。日本政府围绕钓鱼岛问题所进行的种种非法行为,就是企图从所谓“时效取得”的角度,窃取中国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自2012年日本非法“购岛”以来,随着中国政府的不断抗议并以各种形式表达严正立场,以及民间“保钓”运动的持续高涨,中日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之争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在此情况下,日本政府又为窃占钓鱼岛打起了舆论战。其途径之一是利用在国际场合的发言机会争取舆论支持。如在2012年9月26日的第67届联合国大会上,时任日本首相的野田佳彦颠倒黑白地影射中国,以恶人先告状的做法,在国际舞台上为日本侵占中国领土做宣传。在当年11月举行的亚欧会议上,野田再次进行挑衅性发言,声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2012年11月,时任日本外相的玄叶光一郎从中亚五国开始,在全世界游说宣扬其在钓鱼岛上的所谓“主权”和立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2012年12月上台后,更是变本加厉,利用各种场合宣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与中国没有任何谈判的余地。日本进行舆论战的途径之二是利用西方主流媒体展开舆论工作。自2012年7月27日起,为获得美国民众理解,日本东京都政府便相继在美国《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等各大报纸上刊登巨幅“购买钓鱼岛”主题广告,并为此花去数千万日元。2012年10月16日,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到法国访问,并在《费加罗报》(Le Figaro)上发表文章,强调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一部分”;11月21日,他又在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上发表署名文章,为日本政府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国有化”做辩解。此外,日本政府还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展开舆论工作,以争取年轻受众。日本政府的种种行为都是在玩弄“贼喊捉贼”的伎俩,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欺骗国际舆论。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日本政府为窃取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而采取的新的手法,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所以有学者指出:“日本的舆论战,是企图将‘重复千遍的谎言变成真理’,中国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进行足够的准备。”[3]
【注释】
[1]参见拙作《从现存琉球王国汉文文献看中国文化的影响》,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2]按,此指1874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北京专条》事。1871年11月,有66名琉球渔民漂到台湾,其中54人被当地生番(高山族)杀害;次年复有4名日本小田县难民在台湾被害。日本遂派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领3000日军远征台湾,虽然最后侵略台湾的目的没有得逞,但是清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在英国使臣威妥玛居间调停下,于1874年10月与日本政府签订《北京专条》(又称《台事专条》),以被害漂民抚恤费的名义向日本赔偿了50万两白银(开始日军索要出兵费三百万两,后廷议答应以“被害漂民抚恤费”五十万成约)。在这一事件上清政府软弱无能暴露无遗。当时日军仅有三千人,且因暑热瘴气减员甚多;而中国方面两江总督沈葆桢却带领几万人在台湾,且
福建巡抚王凯泰添兵二万五千即将渡台。所以“专条”签订时沈葆桢写信给李鸿章,力争不可;李鸿章复信则说“今乃以抚恤代兵费,未免稍损国体,渐长寇志。或谓若启兵端,无论胜负,沿海、沿江糜费奚啻数千万”, 要沈葆桢“忍小忿而图远略”。结果日兵回国,行凯旋礼,给西乡从道加官进爵。日本从此开始轻视中国。当时的西方舆论就认为,“这次事件向全世界宣布,这里是一个愿意偿付而不愿战斗的富饶帝国,它实际上决定了中国的命运”。由于被高山族杀害的渔民中也有日本人,《北京专条》声明中还笼统地说“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杀害”,这无形中使得日本吞并琉球有了口实。来北京和清政府交涉的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回国后便向日本政府表示,“今者中国承认我征番为义举,并抚恤难民,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效”。清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无疑助长了日本吞并琉球的野心。
[3]吴怀中《警惕日本“谎言重复千遍成真理”》,《环球》2013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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