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史概要第4版:文化专制与文字狱

国史概要第4版:文化专制与文字狱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初,统治者推行文化专制政策,迫使知识分子疏远政治。知县吴之荣告发,酿成大狱。庄廷钱已死,仍处以“断棺戮尸”的刑罚。凡是为该书作序、校补、刻印、发售者,乃至与该书有一字一词牵连者,全部处死,先后死者七十多人,株连七百多家。雍正时期汪景祺、查嗣庭、钱名世、曾静等,也因文字遭祸。由曾静一案引起的吕留良案,影响更大。当局竟望文生义,指责蔡显影射满人夺取朱明天下即“异种称王”。

国史概要第4版:文化专制与文字狱

明末,以东林、复社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投身政治运动,抨击时政,开拓了新的学问之道。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都是对现实具有批判精神的思想家。清初,统治者推行文化专制政策,迫使知识分子疏远政治。

顺治九年(1652年)政府宣布禁止学者创设书院、纠众结社:“各提学官督率教官诸生,著实讲求平常所学之经书义理,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集群作党,号召地方游食之徒,空谈废业。”清廷对于书院再度成为在野知识分子政治集会的场所是高度警惕的,为此又宣布禁止言论与出版自由:“说书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尚典实纯正,今后督学以《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蒙引存义》、《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书,责成提调教官,课生儒诵习讲解……坊间书贾只许刊成文业有益诸书通行,严禁滥刻其他琐语淫词及一切窗艺社稿,违者从重治罪。”康熙时期继承了顺治时期的政策,康熙二年(1663年)重申顺治九年对书坊的禁令,康熙九年公布了取缔书坊的罚则规定。雍正时期再次重申取缔集会、结社,“文人纠众结社,大有关系于人心风俗……如生员监生等以文会结社聚众……该地方官立即拿究申革。远集各府州县之人,标榜社盟……照奸徒结盟律分首从定罪”。于是乎,形成了与晚明截然不同的社会风气,生员阶层的政治运动完全萎缩了、沉滞了。

思想箝制的另一方面是,提倡理学,科举考试以八股取士比前朝更加严格,旨在以功名利禄收买汉人,必令俯首帖耳。科举考试的第一级是夤(yín)试,三年举行两次,通过县考、省考(院考),即为生员(秀才),全国每次录取二万五千名;第二级是乡试,每省三年举行一次,考中第一名者为解元,其余为举人,全国每年录取一千四百名;第三级是会试,三年一次在首都举行,通过礼部考试,第一名为会元,其余为贡生;接着进行殿试(或廷试),中试的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为同进士出身,合计约二百名左右。这一场场的考试,注重的是背诵高头讲章,以及与国计民生毫不相干的八股文,那些状元、进士大都并无真才实学,更不知经世致用,其中不乏蠢才、庸才。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专制。

还有更令人望而生畏的文字狱接二连三地袭来,以康熙二年(1663年)的庄廷明史狱”和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戴名世“南山集狱”最为严厉。

庄廷湖州南浔人,家道殷富,稍有才学,顺治年间购得同乡朱国桢《明史稿》,请名士修改,并增补天启崇祯南明史事,以《明史辑略》的书名作为自己的著作出版,引起哄动。知县吴之荣告发,酿成大狱。庄廷钱已死,仍处以“断棺戮尸”的刑罚。凡是为该书作序、校补、刻印、发售者,乃至与该书有一字一词牵连者,全部处死,先后死者七十多人,株连七百多家。

戴名世,安庆桐城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任翰林院编修。此人一向关心明史尤其是南明史,广泛收集史料,编成《南山集》,把南明福王、桂王政权视为正统。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南山集》用南明弘光、永历年号。戴名世因此被处死,祖孙三代直系、旁系亲属,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统统处死,其他受株连的有几百人之多。

雍正时期汪景祺、查嗣庭、钱名世、曾静等,也因文字遭祸。汪景祺是年羹尧的幕僚,其所著《西征随笔》,不仅讥刺时政,而且对年羹尧大事吹捧,什么“洗刷数十年之陋习,整顿数千里之封疆”,誉之为罕见之功臣,这构成了年羹尧九十二条罪状中的一条。清世宗作为“奸党”的证据,在惩处年羹尧的同时,把汪景祺照“大不敬律”斩决。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任江西主考官,被人告发所出试题(“维民所止”)有讥刺皇帝之意,又查出其日记中有“狂妄悖逆之语”,以侍讲钱名世获罪系“文字之祸”,清廷定他“腹诽朝政,谤讪君上”,把他关入监狱,死后遭戮尸处分,株连到亲属学生。侍讲钱名世因为写诗为年羹尧称功颂德,落个革职回籍的处分,清世宗亲书“名教罪人”匾额张挂于其宅第加以凌辱。著名的曾静一案卷入了当时最为敏感的政治尖端——世宗嗣位与诸王纷争的纠葛之中,从《大义觉迷录》看来,曾静的主要罪状是“遣其徒张熙授书于总督岳钟琪,劝其谋反,将朕躬肆为诬谤之词”,所谓“诬谤之词”是指诬世宗“谋父”、“逼母”、“弑兄”、“屠弟”之类。由曾静一案引起的吕留良案,影响更大。吕留良在著述中力倡夷夏之别,为反清复明造舆论。曾静劝岳钟琪谋反,宣扬吕留良的言论。清世宗下令把早已死去的吕留良戳尸示众,族人斩首,孙辈流放宁古塔,而曾静因悔过认罪,并公开写文章批判吕留良的“逆说”,而免罪释放。清高宗即位之初,便下令把曾静等人处死。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浙江天台人齐周华刊刻为吕留良鸣不平的文稿及其他“悖逆”著作,而遭凌迟处死,可见此案的余波一直延续了几十年,也可见乾隆时文网更加严酷。

戴名世处斩后五十多年,清高宗又因“南山集案”大兴冤狱,杀了七十一岁的举人蔡显,受牵连的达二十四人。因为蔡显刻印了自己的著作《闲闲录》,被人揭发其中有“怨望讪谤”之词。所谓“怨望讪谤”之词,是指蔡显引古人《咏紫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原意是说红牡丹是上品,紫牡丹称上品是夺了牡丹的正色,是“异种称王”。当局竟望文生义,指责蔡显影射满人夺取朱明天下即“异种称王”。蔡显只得被迫自首,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上报皇帝,拟按大逆罪凌迟处死。清高宗看了奏折和《闲闲录》,下旨把蔡显“从宽改为斩决”,同时对高晋等大加申斥,因为他们没有发现《闲闲录》中有“戴名世以《南山集》弃市,钱名世以年(羹尧)案得罪”之类大逆不道的话,是“有心隐曜其词,甘与恶逆之人为伍”。(www.daowen.com)

《大义觉迷录》书影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字贯案”更为离奇荒唐,也更加蛮不讲理。江西举人王锡侯编了一本字典,名曰《字贯》,删改了钦定的《康熙字典》,没有为清代皇帝名字避讳。结果不但王锡侯遭严惩,书版及书册均被销毁,而且牵连江西巡抚海成、两江总督高晋等官员,以“失察”治罪。此案的审问笔录十分滑稽,犹如一幕荒诞剧。官员问:“你身为举人,该知尊亲大义,乃于圣祖仁皇帝钦定《康熙字典》擅行辩驳,妄作《字贯》一书,甚至敢于凡例内将庙号御名排写。这是大逆不道的实迹,究竟你是何主意?据实供来!”王锡侯答:“我从前因《康熙字典》卷帙浩繁,约为《字贯》,原因便于后学。这书内将庙讳御名排写,也是要后学知道避讳,实是草野无知,后来我自知不是,就将书内应行避讳之处改换另刻了,现有书板可据,求查验……”

清高宗对文字挑剔之苛细令人防不胜防,也使那些谄媚奉承的大臣们因露骨的沽名钓誉而自讨没趣。大理寺卿尹嘉铨已经退休,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高宗巡幸五台山回京时路过保定,尹嘉铨派其子送上两本奏折,其一是皇帝曾有诗褒奖其父尹会一,请皇帝赐给谥号;其二是请求把本朝名臣范文程等与其父尹会一给予从祀孔庙的待遇。高宗大怒,下令革去尹嘉铨的顶戴、交刑部审讯,指定大学士英廉和直隶总督袁守侗负责对尹嘉铨抄家事宜,特别嘱咐要留心搜检“狂妄字迹、诗册及书信”。结果断章取义地查到其文章中有“为帝者师”字样,高宗咬文嚼字地批驳道:“尹嘉铨竟俨然以师傅自居,无论君臣大义不应如此妄语,即以学问而论,内外臣工各有公论,尹嘉铨能否为朕师傅否?”在严刑逼供之下,七十多岁的尹嘉铨叩头认罪:“只求皇上将我立置重典,以为天下后世之戒,这就是皇上的恩典。”高宗亲自作出裁决:处以绞刑,销毁其著述及有关书籍九十三种。鲁迅在《买小学大全记》中,谈到尹嘉铨之狱,议论风生:“乾隆时代的一定办法,是:凡以文字获罪者,一面拿办,一面就查抄,这并非着重他的家产,乃在查看藏书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别有‘狂吠’,便可以一并治罪。因为乾隆的意见,是以为既敢‘狂吠’,必不止于一两声,非彻底根治不可。”

据《清代文字狱档》所收录的文字狱档案,从乾隆六年(1741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的四十多年中,就有文字狱五十三起,几乎遍及全国,造成一种以文招祸的恐怖气氛。清高宗由大兴文字狱进而发展到全面的禁书、焚书,开馆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就是一个禁书、焚书的过程。《四库全书》的编纂当然是一大盛举,分经史子集四大类收集三千四百五十七种、七万九千零七十卷,装订成三万六千多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其中有内府藏本、各地藏书家的进献本、《永乐大典》的辑本,弥足珍贵。但是,四库全书馆在编书的同时承担了一项重要使命:禁书与焚书。四库全书馆从各省采进本中查出禁书,送交军机处,再由翰林院仔细审查,把“悖谬”文字逐条写成黄签贴在书眉上,或把应毁原因写成摘要,由清高宗裁定后,一并送到武英殿前的字纸炉,付之一炬。

为了禁书,首先必须征书。清高宗通过其亲信搜集江南情报,对江浙著名藏书家了如指掌,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给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萨载、浙江巡抚三宝下旨,要他们对东南藏书最富之家,如昆山徐氏之传是楼、常熟钱氏之述古堂、嘉兴项氏之天籁阁、朱氏之曝书亭、杭州赵氏之小山堂、宁波范氏之天一阁征求书籍,并声明:“即使将来进到时,其中或有妄诞字句,不应留以贻惑后学者,亦不过将书毁弃,转谕其家不必收存,与藏书之人并无干涉。”等到征书已全面展开,禁毁书籍的本意已无须隐晦,清高宗在乾隆三十九年诏谕各地督抚,凡在征书中发现“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而重点是明季野史,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等人的著作,乃至民间流行戏曲剧本诸如昆腔、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都要“不动声色”地查禁。

据海宁陈乃乾《禁书总录》统计,查禁焚毁书籍中,全毁2453种,抽毁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四库全书》是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才保留下来的。尤其可恶的是,四库全书馆的官员奉命无端删改文字,如今所见《四库全书》中的部分著作,已非本来面目,它的文献价值是大打折扣的。《四库全书》收录3457种,销毁2453种,占十分之四;而且收录的书中,也有十分之一的字句被删改。何况它的版本选择不精,又失于校勘,为学者所诟病。叶德辉《书林清话》说:“当时编检诸臣,急于成功,各韵散见之古书,既采之未尽,而其与见行刻本有异者,全不知取以校勘,甚有见行者非足本,大典中有足本,亦遂忽略检过,不得补其佚文,可知古今官修之书,潦草大都相类。”因此,曹聚仁慨乎言之:“‘潦草’二字,可作《四库全书》定评,用不着把这部书看得了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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