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雍正、乾隆时代国内的相对和平,刺激了社会经济的大发展,明清之际改朝换代的动乱时期陷于停滞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在新的社会安定的环境下获得了大规模、高速度的发展。
农业生产内部结构的变化呈现出引人注目的态势。南方各省实行水稻双季种植,一年三熟(稻、稻、麦),大幅度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及单位面积产量。一般地方稻米亩产两三石已很寻常,南方某些高产地区亩产可达五六石或六七石。明中叶以来出现的“湖广熟,天下足”的格局,到这一时期显得更加明朗化了。高产粮食作物番薯、玉米的引进与推广,在这一时期已大见成效。番薯于1576年传入中国后,首先种植于云南,稍后传入福建,成为粮食不足的东南地区农民的一种主食。1742年以前主要在南方传播,以后才传向北方。乾隆时期推广番薯种植很有成效,嘉庆以后又继续推广,使它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玉米于1531年传入中国的西南及东南地区,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成为西南山区的主要作物。东南移民流入川陕豫鄂山区时,把它推广种植到那里,使这一地区玉米获得意料不到的高产。嘉庆时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说:“近日,遍山漫谷皆包谷(即玉米),包谷高至一丈许,一株常二三包,上收之岁一包结实千粒,中岁每包亦五六百粒,种一收千,其利甚大。”不仅迅速开发了这里未曾开发的大片山地,而且为源源涌来的移民提供了口粮。
另一方面,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也有明显增加,桑、茶、棉、甘蔗、蓝靛、烟草都成为当时极重要的商品化的农作物。原来很少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区,受商品化趋势的影响,也普遍种植经济作物,例如河北的冀州、赵州、深州、定州“栽培棉花者占十之八九”;又如烟草由菲律宾传入后最初种植于福建,康熙时已传播到湖广、广东、直隶、河南、陕西等地。由于商品作物栽培的日趋专业化,引起了对主要粮食作物不断增长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粮食销售网络:由湖南、湖北、四川、江西、安徽运销至江苏、浙江;由台湾、浙江运销至福建;由湖南、湖北、江西运销至广东。从总体上看,依然可以概括为“湖广熟、天下足”,于是湖南的湘潭、湖北的汉口,形成了兴旺的米市,成为商品粮的集散中心。湘潭是湖南内部米粮最大集散地,据乾隆《湘潭县志》说:“湖南米谷,自衡州而下,多聚于湘潭。大约视湖北、江南之时价为低昂。”湖南所产米粮集中于湘潭,再由湘潭转运汉口,沿江而下。汉口为湖南、湖北、四川米粮的最大交易市场,据赵申乔《自治官书》所载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九月的一个奏折说:“湖南相距江浙甚远,本处所产之米,运下江浙者多,或在汉口地方出售,或转卖与江浙贸易之人……且江浙买米商贩多在汉口购买,而直抵湖南者无几,是湖北转运江浙之米,即系湖南下汉口之米。”《雍正朱批谕旨》中,无论封疆大吏的密折,还是清世宗的朱批,都不约而同地探讨“江浙仰给于湖广”的问题。浙江巡抚程元章说:“杭嘉湖三府属地,地窄人稠,民间以育蚕为主,田地大半植桑,岁产米谷,除办漕外,即丰收之年尚不敷民食,向藉外江商贩接济。”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高宗的上谕也说:“浙西一带地方所产之米,不足供本地食米之半,全藉江西、湖广客贩米船,由苏州一路接济。”
清中叶的苏州盛况
湖广、四川、江西的商品粮沿长江东下折入运河南下,在长江三角洲最理想的集散地当然是当时全国首屈一指的经济中心地苏州,于是形成了以苏州为中心的米市,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苏州阊门西七里的枫桥米市。枫桥米市再转运长安镇米市,向浙江各地转销,或经由上海县、乍浦镇运往福建。据全汉昇《清朝中叶苏州的米粮贸易》推算,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一年中,自湖广运往江浙的食米,为1000万石左右,于此可见一斑。据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估计,鸦片战争前全国的商品粮达245亿斤,按每石150斤计,合16333.3万石,值银16333.3万两。从中可以窥知粮食商品化的程度以及米粮贸易的盛况,而这种盛况是历史上前所未见的。
康熙、雍正、乾隆时期,作为农村副业的纺纱、织布与养蚕、缫丝、织绸,都比明朝有所推广,除了知名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四川、福建、山东、湖南、广东等地也正在迅速发展。南京、佛山、广州等地的丝织业,已可以与苏州、杭州相媲美,乾隆时南京城内已有织机三万台,产量相当可观。雍正时从杭州迁至广州北郊的丝织业,所产纱绫号称“甲于天下”,“金陵、苏、杭皆不及”。
值得注意的是,松江、苏州一带生产的优质棉布“衣被天下”的情况较前更胜一筹。松江人钦氏的《松问》说:“冀北巨商,挟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关内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河,泛舸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标号监庄,非松不办。”据钦氏估计,“松之为郡,售布于秋,日十五万焉”,松江棉布每天的销售量达15万匹,一个秋季(三个月)的销售量达1350万匹。无锡号称“布码头”,由这里销往江北淮扬高宝一带的棉布也相当可观,《锡金识小录》说:“一岁交易,不下数十百万。”据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估计,鸦片战争前国产棉布的商品量为31517.7万匹,值银9455.3万两。
这种农家生产的“土布”还成为外贸的重要商品。早在18世纪30年代,东印度公司已经开始运销“南京棉布”。所谓“南京棉布”是当时洋人对上海及其附近地区所产棉布的通称,正如一个在上海附近考察的英国植物学家所说:“在上海附近种植的棉花,名曰南京棉花,用它纺织成的棉布,叫做南京棉布。”这些棉布大抵是经上海港运往广州出口的,与其称为南京棉布,不如称为上海棉布或松江棉布更为合适。18世纪30年代,中国的手工织造的棉布(即所谓土布)首次由东印度公司运销英国。18世纪50年代以后,西班牙、荷兰、法国、丹麦、瑞典等国也开始运销中国棉布。在北美大陆,早在美国独立前,就有中国棉布输入,到19世纪中叶,美国已成为中国棉布的主要买主。著名学者马士(H.B.Morse)根据东印度公司的档案,研究了18世纪、19世纪欧美商船从广州输出的中国棉布的详细情况:1786年372020匹,1790年509900匹,1792年402200匹,1793年426000匹,1794年598000匹,1795年1005000匹,1795年820200匹,1797年573000匹,1798年2125000匹,1799年1160000匹……从1798年至1833年由广州输出的棉布共计44622739匹。(www.daowen.com)
蚕丝一向是中国驰名世界的外贸商品,进入清代以后销售势头愈旺。据乾隆《吴江县志》说,从明嘉靖年间到清乾隆年间,丝价由每两值银二分增加到银六分至八分,增长三至四倍。这种情况与国内及国际市场对丝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有密切的关系。
中国对外出口的商品,就其价值而言,一直到1720年为止,丝与绸都是第一位的,1720年以后茶的出口价值才跃居第一位。乾隆时丝虽然成为仅次于茶的出口商品,出口数量却与日俱增。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李侍尧在一个奏折中说:“外洋各国夷船到粤,贩运出口货物,均以丝货为重,每年贩卖湖丝并绸缎等货自二十万余斤至三十二万斤不等。统计所买丝货,一岁之中,价值七八十万两,或百余万两。至少之年,亦买价至三十余万两之多。其货均系江浙等省商民贩运来粤,卖与各行商,转售外夷,载运回国。”
从广州出口的湖丝,每年价值白银数十万两至百余万两上下。由于有利可图,太湖周边丝绸业市镇出产的湖丝,经由商人之手源源不断外销,致使国内市场丝价日趋昂贵,刺激了农民从事湖丝生产的积极性,出现了湖丝的黄金时代。乾隆二十四年李兆鹏在奏折中指出:“近年以来,南北丝货腾贵,价值较往岁增至数倍”,“民间商贩希图重利出卖,洋艘转运,多至盈千累万,以致丝价日昂”。鉴于国内市场丝价日益昂贵,政府申令限制出口。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高宗颁发谕旨:“前因出洋丝斤过多,内地市价翔踊,是以申明限制,俾裕官民织衽。”所谓限制,其实是官样文章:“每船准其配买土丝五千斤,二蚕湖丝三千斤。”两年后便宣布弛禁。这固然是考虑到前任浙江巡抚庄有恭的申请,即体察杭、嘉、湖三府民情,以丝斤弛禁为便,其实恰恰反映了湖丝出口的经济趋势不以官方意志为转移。此后输出量与价格都在不断增长。马士对康熙、乾隆时期东印度公司购买湖丝的价格有详细记录,从中可以看出随着出口贸易的发展丝价上涨的一般趋势:1699年每担丝值银137两,1720年涨至150两,1750年涨至175两,1755年涨至190两,1759年涨至198两,1763年涨至250两,1768年涨至294两,1784年涨至310两。
湖丝集散中心南浔镇因此生意兴隆,一片繁华。南浔镇的丝行因其销售对象及经营方式不同,而有京行(庄)、广行(庄)、经行(庄)、划行(庄)、乡行(庄)等,时人有诗曰:“闾阎填噎驵侩忙,一榜大书丝经行,就中分列京广庄,毕集南粤金陵商。”温丰《南浔丝市行》说“一日贸易数万全金”,蚕丝贸易的旺季是从小满到中秋,约四个半月,以每天贸易额数万两白银计,整个旺季的贸易额约为五百万两至一千万两白银之间。这一估算可以从另一资料得到证实,徐有珂说:南浔镇“湖丝极盛时,出洋十万包”。十万包丝的售价为白银一千万两左右,就是说,湖丝极盛时南浔镇出口额达白银一千万两左右,由此可见“一日贸易数万金”,并非夸张之词。
以上从几个侧面勾画了康雍乾盛世的景象,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乾隆晚期出现了清朝由盛转衰的转折,财政消耗是一大原因。清高宗模仿他的祖父清圣祖,多次出巡南游,每处供奉消耗银两动辄二三十万两,比乃祖多二三十倍。他还大造宫殿园林,是整个清朝建园林最大最多的皇帝,如扩建圆明园,增建长春园、万春园,其他如避暑山庄七十二所(分布于热河承德等地),连他的亲信大臣也不无嘲讽地说:“皇帝之庄真避暑,百姓乃在热河口。”乾隆在位六十年中,穷兵黩武,还自鸣得意,自夸为“十全武功”、“十全老人”,消耗了大量军费,单是大小金川(四川西北部)两次战事就耗银七千万两,十全武功的代价可以想见!
清高宗宠信的大学士和珅担任军机大臣二十四年,擅权跋扈,卖官鬻爵,招权纳贿,督抚司道畏其气焰,无不奉迎拍马,于是官场从上到下糜烂不堪。著名的山东巡抚国泰贪污集团案,造成山东一省财政亏空达数十万两白银;甘肃侵粮冒赈案,牵连官吏达七十多人,其中贪污银子二万两以上被处死的就有二十二人,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是“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然而这些人与和珅相比不免小巫见大巫。和珅在苏州建造陵墓,立享殿,置隧道,可以与皇陵相比,号称“和陵”。和珅姓钮祜禄氏,正红旗籍文生员,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始授三等侍卫,四十一年任户部侍郎、军机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他建立了一个由他控制的遍布全国的亲信集团,贪污腐败,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初四日,太上皇(高宗弘历)驾崩,仁宗颗琰立即剥夺和珅之职,定其二十四大罪,十八日赐和珅自尽。査抄家产,共一百零九宗,计有赤金五百八十万两,生沙金二百万两,元宝银九百四十万两,当铺七十五家,银号四十二家,古玩铺十三家,土地八千余顷。据说和珅家产总计达白银二亿三千万两之多,相当于国库数年的总收入。学者们以为不可轻信,迄今仍是一个疑案。
盛世必由富、强两方面构成,富既不再,强也难存,必然成为衰世。嘉庆以后,一代不如一代。一次清仁宗(即嘉庆帝)南巡到杭州阅兵,士兵射箭“箭箭虚发”,练骑术“驰马人坠地”,这种不祥之兆,预示着衰世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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