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雍正:务实是治国之道

雍正:务实是治国之道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世宗崇尚务实,以“为治之道在于务实,不尚虚名”相标榜,除了上述实政之外,摊丁入地、开豁贱籍、改土归流最为引人注目。惰民,又称堕民,列入贱籍。清世宗的谕旨宣布把上述这些贱民开豁为良,即除去贱籍成为良人,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与良人具有同等地位。

雍正:务实是治国之道

康熙后期,诸皇子夺嫡争储,闹得不可开交,各树朋党,形同仇敌。太子胤礽废而又立,立而又废,就是这种纷争无法调和的结果。清圣祖晚年崇尚政宽事省、无为而治,其实这位一代名君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康熙晚年,各皇子的朋党逐渐分化改组,形成若干小集团,其中皇八子胤禩(sì)最强,皇九子胤禟(táng)、皇十子胤(é)、皇十四子胤禵(tí)为其党羽;当胤禩为圣祖所嫌弃,继嗣无望时,此派领袖转为胤禵。皇四子胤禛,自成一派,皇十三子胤祥为其党羽。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圣祖在离宫畅春园病逝,遗命由皇四子胤禛继位,这就是清世宗(雍正帝)。即位之初,宫廷内外就传言世宗继序不正,乃矫诏篡立。所谓矫诏篡立,据说圣祖原拟“传位十四子”(胤褪),被世宗改为“传位于四子”(胤禛)。孟森、王钟翰、陈捷先、金承艺、杨启樵等历史学家都对此作过考证辨析,冯尔《雍正传》认为,胤禛“盗名改诏篡位说实于理不通”,传位胤禵的“材料并不可信,很难成立”,他倾向于圣祖在弥留之际决定传位给胤禛(即清世宗),并从斋所召其至畅春园继位是完全可能的。

其实,所谓篡立之说是诸皇子夺嫡争储斗争的产物,其源盖出于胤禩、胤禟。由于储位虚悬,诸皇子角逐加剧,即使世宗名正言顺即位,出乎政敌胤禩之流的意料,中伤是可以预见的。退一步论,在皇子们争夺皇位的斗争中,皇四子捷足先登,是否算作篡立,也是一个问题,现代历史学家似乎不必过分纠缠于此。

清世宗像

清世宗胤禛在位执政仅十三年(1723—1735年),与其父清圣祖玄烨在位六十一年、其子清高宗弘历在位六十年相比,为时短暂,但其治绩颇值得注意。他严禁朋党,整顿吏治,重视用人,强调务实,在雍正一朝多所建树,在不少方面实为乃父所不及。

他一即位就宣布严禁朋党,把打击朋党作为他施政纲领中的首要任务,他说:“朋党最为恶习,明季各立门户,互相陷害,此风至今未息……此朋党之习,尔诸大臣有则痛改前非,无则永以为戒。”他打击对皇权威胁最大的胤禩、胤禟、胤禵,并穷治其党羽,即使被人加以苛刻严厉之名,也在所不顾。独揽陕甘川三省军政大权的年羹尧,身任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理藩院尚书的隆科多,倚仗拥立世宗的特殊地位,旁若无人,公然结党营私,也相继遭到严惩。同时,把田文镜、鄂尔泰等封疆大吏树为楷模,以澄清吏治。对历年的钱粮亏空和积欠这个老大难问题,大刀阔斧严追不休,查出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至雍正四年(1726年)积欠税收一千多万两(银),限时追缴。由于理财有方,雍正时期进入了清朝最富庶的阶段,国库存银达六千万两之多,为乾隆初年国库存银六七千万两至八千万两的盛况奠定了基础。

清世宗崇尚务实,以“为治之道在于务实,不尚虚名”相标榜,除了上述实政之外,摊丁入地、开豁贱籍、改土归流最为引人注目。

(一)摊丁入地

清初赋役制度基本上根据晚明的一条鞭法,征收地银、丁银两项,丁银的科派是不分等则一律按人丁摊派,弊端不少,所以顺治以来许多地方广泛采用“以田载丁”、“丁从地起”的方法。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使丁银总数固定化,为摊丁入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康熙五十五年广东率先摊丁入地,把全省丁银按各州县田亩分摊,每地银一两,均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0.1064两)。对全国范围摊丁入地影响最大的不是广东,而是直隶。雍正元年(1723年)直隶巡抚李维钧提出摊丁入地具体方案:直隶地银二百零三万余两,丁银四十二万余两,统为核算,把丁银均摊于地银之内,每地银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七厘。直隶的先例二开,嗣后各省陆续开展了摊丁入地的进程,从雍正二年至七年,各省大体完成,山西、台湾贵州迟至乾隆年间才开始实行摊丁入地。摊丁入地又叫作地丁合一或地丁并征,是一条鞭法的进一步发展。其总方针是一致的,但具体做法因地而异,较普遍的做法是把丁银平均摊入地银中征收,另一些地方把丁银按田地面积平均摊派,有的按全省通融均摊,有的按各州县分别均摊。由于田地多者分摊到的丁银也多,负担丁银者必有田地,无地少地农民不摊或少摊丁银,而且又在法律上宣布取消官僚豪绅优免特权,使赋役负担一元化、合理化,它显示了从一条鞭法开始的人丁负担向土地转移的发展趋势的终结。

(二)开豁贱籍

雍正五年(1727年)清世宗在给内阁的谕旨中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厉廉耻而广风化也。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几与乐户、惰民相同……若果有之,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累及后裔。”

这里所谓贱民原是特种人身隶属关系的产物,他们不完全具有人身自由,听凭主人支配,在法律地位上低于良人一等。世仆、伴当是一种奴仆化佃农,即所谓佃仆。徽州府、宁国府的伴当、世仆是很典型的佃仆,与其主人有明显的主仆名分。他们或由于租种主人田地,或由于借住主人房屋,或由于葬主人的坟山,或由于入赘于主人家中,或由于负债典押于主人,而成为伴当、世仆。他们不仅要为主人佃种田地,交纳地租,还得终身服役,世代相承。一些庄仆文书表明,他们要为主人看守坟墓、照管山场,在主人家冠婚丧祭及科举赴考时,要听唤应役。显然,他们在法律上属于贱民之列。(www.daowen.com)

乐户、惰民是与世仆、伴当属于同一类型又有差异的贱民。

乐户又称乐籍,据俞正燮《癸巳类稿》考证,乐户古已有之,入乐籍即为倡优,其子孙世袭为业。清初所谓乐户,是指山西、陕西等地编入乐籍的贱民,从事歌舞吹打等业,“绅衿、地棍呼召,即来侑酒”。他们不得穿与良人一样的服装或持有与其身份不相称的用品。

惰民,又称堕民,列入贱籍。明清之际的惰民,是指绍兴府属各县分散居住的一种贱民,数以万计,其职业卑微,男的充当婚丧礼仪中的帮手、牙侩,女的充当发结、喜婆、送娘子等,禁止读书、缠足,不许与良人通婚,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清世宗的谕旨宣布把上述这些贱民开豁为良,即除去贱籍成为良人,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与良人具有同等地位。雍正年间先后开豁为良的贱民,还有苏州府常熟、昭文两县的丐户,浙江钱塘江上的九姓渔户,广东的蛋户。

贱民开豁为良后,在法律上具有良人的地位,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身份、地位仍受到原先贱民户籍的影响,捐纳、应试为官必须以三代清白为条件。可见人身隶属关系的消除,不是一二道法令可立时奏效的。但无论如何,雍正年间的开豁为良作为一个开端,其积极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三)改土归流

元明以来边疆地区(主要是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授予原民族的首领爵禄名号,加封其为世袭官员,对该地区进行统治。明朝中叶以后,开始逐步改土归流——把土司改为中央政府委派的流官。改土归流有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土司借口向朝廷纳贡,把负担加倍摊派到人民头上,“其征之私橐不啻百数十倍,而输之仓库者,十不及一二,百不及二三”。土司苛索花样繁多,土司家婚丧、寿诞、生子、盖房、过节都要征派,当地百姓咒骂土司是“生补”、“穷补”、“嫁补”、“娶补”直到“死补”。恣意作恶称霸一方的土司,使得中央政府对该地区只能进行间接统治,所谓“虽在控驭直隶之内,不过供差发属羁縻而已,法令所不及也”。地处边隅的土司,“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致使西南边疆的统治十分不稳定。

清世宗为了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于雍正四年(1726年)任命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进行改土归流,其理由正如他在雍正五年的一道谕旨中所说:“向来云贵川广及楚省各土司僻在边隅,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疆尤复任意残害,草菅人命,罪恶多端,不可悉数。是以朕命各省督抚等悉心筹画,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各遵王化。”

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一部分地区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增进了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当地土民痛恨土司制度,迫切要求改革,吁请早日改土归流,土司在外有清军威迫、内有百姓要求之下,被迫放弃土司职位,接受改流。另一部分地区,土司负隅顽抗,不愿改流,鄂尔泰以大军进剿,迫使其就范,这种地区的改土归流带有暴力的强制性,留下了政治后遗症。

从雍正四年到雍正九年,改土归流大体告一段落。湖南地区全部改土归流,其余地区还有数量不等的土司保留下来。在改流地区,设置了与中原地区同样的府、州、县及镇、协、营、汛,派驻官兵,以中央委派的流官代替世袭的土司统治,并着手改革许多落后的剥削方式及种种陋规恶习。以湖南为例,改土归流后的永顺府,把以前土司征收的“火坑钱”、“锄头钱”、“烟火钱”等项杂派私征加以禁革,而代之以与中原划一的制度,按田地肥瘠分别征收数量不等的赋税。改土归流后在西南地区开辟了若干交通要道,使各族人民交往日趋密切,先进的经济文化不断输入少数民族地区,“久荒之土,亩收数倍”。改土归流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对于西南边疆的巩固,自有其不可低估的意义。

清世宗即位后,积极推行密折制度,并定下缴批的规则。现存雍正朱批谕旨,就是这样保存下来的。臣下的密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小至天气变化、农业收成、米帛价格,而口才雄辩、笔锋锐利又精于书法的清世宗亲拆亲阅,用红笔写下意见(即朱批),发回具奏人阅后,才缴回朝廷。雍正十年(1732年)清世宗命臣僚选编其中百分之三四十,编印成书,即《雍正朱批谕旨》,成为研究雍正朝历史的基本史料。1949年日本京都大学宫崎市定发起《雍正朱批谕旨》研读会,其后主持人易为佐伯富及小野川秀美。一部书的研究持续近二十年,成果源源不断,足见其史料价值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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