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藩镇割据对财政改革的影响——国史概要(第4版)

藩镇割据对财政改革的影响——国史概要(第4版)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藩镇割据本质上是安史之乱的延续与发展。这就严重影响了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主要依赖于江淮一带。于是迫切需要整顿财政、改革税收制度,在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的是刘晏。唐德宗时,由于先前持续多年的财政改革,中央财力物力有所加强,便决心削藩。唐宪宗即位后,由于两税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从而可能扩大和强化中央

藩镇割据对财政改革的影响——国史概要(第4版)

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进攻,边地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内地,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次要的州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扼守军事要地。于是中原地区出现了不少的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大小军镇,以后又扩展到全国各地。这些军事官职成为地方上的军政长官,是州以上一级权力机构,即所谓藩镇(亦称方镇)。藩镇并非全是割据势力,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藩镇大都服从朝廷指挥,向中央贡纳赋税,但在今河北地区的所谓河朔三镇,割据一方,不受朝命,不纳赋税;在今山东、河南、湖北、山西一带也有类似河朔三镇的割据势力。这就是所谓藩镇割据。藩镇的弊端在于“地擅于将,将擅于兵”,地方军队、财赋为节度使专擅,朝廷难以过问;而节度使又受制于骄兵悍将,如果失去了部下的拥戴,不是被杀就是被逐。这样的藩镇割据造成的后果,只能是社会的动乱和瓦解。

藩镇割据本质上是安史之乱的延续与发展。安史之乱是边地藩镇反对中央的斗争,安史之乱平定后,那些参加平叛战争的藩镇拥兵自重,有意保存安、史旧部,与中央讨价还价。中央无力收回兵权,只好接受安、史部将名义上的归降。另一方面内乱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损失,加剧了国力的空虚,边患乘虚而起,吐蕃占领了陇右、河西之地,威胁长安。中央既无力消灭安、史余部,又不得不把原来边地节度使扩大到内地,以至藩镇相望,“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这就严重影响了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主要依赖于江淮一带。于是迫切需要整顿财政、改革税收制度,在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的是刘晏

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明县东北)人,唐肃宗、代宗时期长期担任有关财政的度支使、盐铁使、转运使,先后与第五锜、韩滉分掌全国财政。他在二十多年中作了一系列改革。

第一,关于盐法。肃宗时盐铁使第五锜改食盐征税为官卖,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却产生盐吏扰民的弊端。代宗上元元年(760年)刘晏任盐铁使兼任转运使,在产盐地区设官,把盐加价卖给商人,再由商人转销各地;在距产盐区较远的地方设常平盐仓,调剂盐价;又在各地设巡院十三所,查禁私盐。盐税从原来的四十余万缗上升到六百余万缗,居国库收入的一半。

第二,关于漕运。安史之乱后,唐朝财政仰赖江淮。为了解决转输问题,刘晏视察运河,疏浚河道,并按江、淮、河、渭各段水力特点,建造合适的运船,分段转运,十艘为纲,派军将督率,降低运费,提高效率,每年运到长安的粮食达数十万石,多时超过一百万石。

第三,关于平抑物价。刘晏以十三处巡院为据点,召募大批干练的“疾足”,置驿相望,及时报告各地物价动向,“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他还在各地设立“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的常平仓,以调节丰歉,平抑粮价。

刘晏的改革旨在扩大税收,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困难,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全面的赋税制度改革则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杨炎进行的。(www.daowen.com)

杨炎,字公南,凤翔天兴(今陕西凤翔)人,大历十四年(779年),唐德宗即位,从贬所召回,出任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对赋税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唐朝中央财赋本来储存于太府寺所属的左藏库。安史之乱后,移贮于宫廷的大盈内库,由宦官掌管,账目混乱,弊端百出。杨炎入相后,首先提出国家财赋不能变成皇帝私产,建议把大盈内库财赋仍拨归财政部门管理,蒙德宗采纳。建中元年他进一步倡议废除租庸调制,代之以两税法

两税法实行按资产征税的原则,征税对象一为户、二为地,户税按资产定等级,地税按亩数征收。两税法以户税、地税为内容,而其得名却由于分夏、秋两次征收(后来宋朝的两税法,专指地税,并无户税,仍分夏秋两次征收,故仍称两税)。原先的租庸调实际已转化为户税、地税,按丁征收的租并入按亩征收的地税之中,按丁征收的庸调并入按户征收的户税之中,所以两税法实行时正式宣布“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法的特点是简单化与合理化,先前的租庸调本质上以人丁为本,两税法宣布“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以资产为本。赋税由人丁向资产的转移,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当然,两税法绝不仅仅限于赋税制度的改革,它其实也是财政会计制度的改革,包含了重编国家预算,划定地方预算收支的范围与规模,建立预算管理体制等财政分配内容。两税征收后,分成三个部分:留州、留(送)使、上供,都要量出为入。中央采取以支定收的方法,严格核定州、使两级地方预算的收入项目及数量,以满足州、使两级的行政与军事的财政开支。中央财政完成了与地方财政划分收支的程序,理顺了安史之乱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混乱不堪的财政收支关系,有利于削弱地方割据倾向。

安史之乱平定后,朝廷无力消灭安、史余部及其党羽,便以赏功为名,授以节度使名号,让他们分统原安、史所占之地,这就是李怀仙的幽州节度使、李宝臣的成德节度使、田承嗣的魏博节度使,于是形成了所谓河朔三镇,割据今河北地区及山东、河南、山西一部分地区。唐德宗时,由于先前持续多年的财政改革,中央财力物力有所加强,便决心削藩。建中二年(781年)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死,其子李惟岳要求继任,遭到唐德宗断然拒绝。李惟岳联合魏博、淄青等发动四镇叛乱。唐德宗派河东节度使、昭义节度使及神策军(中央禁军)联手进剿。淄青节度使李正已死,子李纳要求继位,唐德宗坚决拒绝,并派宣武节度使等进剿。由于唐朝中央政府采取以藩镇打藩镇的策略,在河北、山东削藩取得胜利之后,引发了参与平叛战争的节度使之间的利害冲突,他们借口朝廷处置不公,相互携手共抗朝命,四镇节度使公然称王(幽州节度使朱滔称冀王、成德节度使王武俊称赵王、魏博节度使田悦称魏王、淄青节度使李纳称齐王),与朝廷分庭抗礼。淮西节度使李希烈以平叛有功,向朝廷讨价还价,自称天下都元帅。正当朝廷调兵进剿李希烈时,泾原节度使发动兵变,攻入长安,唐德宗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叛兵拥立原泾原节度使朱泚为帝,不久李希烈也称帝。一时间闹得乌烟瘴气。后来虽然平定了朱泚、李希烈之流,河北、山东四镇也表示服从中央,但唐德宗经过这场危机后,放弃削藩政策,转而采取姑息政策,求得暂时的安定。

唐宪宗即位后,由于两税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从而可能扩大和强化中央禁军,决心“以法度制裁藩镇”,加强中央集权,形成“元和中兴”(806—820年)的局面。宪宗是唐朝后期几乎重建太平盛世的皇帝,他选拔的宰相如武元衡、李吉甫、裴垍(jì)、李绛、裴度,都有所建树,一时朝廷鼎盛。宪宗鉴于德宗四面出击方针的失败,改变削藩策略,先弱后强,各个击破,孤立元凶;选择易于攻取、基础薄弱的西川节度使、浙西节度使开刀,然后使“五十年不沾皇化”的魏博镇表示归顺朝廷,接着集中全力对付强大的淮西节度使。由于名相裴度和名将李愬(sù)运筹帷幄,使中央与藩镇的大决战取得最后胜利。平定淮西,引起强烈震动,诸镇纷纷献地献质表示归顺。《资治通鉴》说:“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宪宗出色地达到了他的目的,成为唐朝后期唯一有成就的皇帝。这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客观上,他从德宗那里继承了重新充实的国库和一支强大的中央军队;主观上,他深刻地了解全国的政治、军事形势,使他能制订有效的策略,无怪乎后人要称颂他“自古中兴之主无人及之”了。

宪宗虽使藩镇归顺中央,但并不能铲除其根基,“尽遵朝廷约束”的局面是难以持久的。何况长期的战争,使中央财政状况又趋恶化。穆宗即位以后,实行“销兵”(裁减兵员)政策,以节省财政开支,被裁士兵无以为生,形成新的乱源。宪宗死,穆宗即位,宰相以为河北已没有问题,掉以轻心,结果河北三镇再度叛乱,直至唐末都难以平定。此后割据势力愈演愈烈。藩镇增加到六十一个,甚至长安附近也设置了凤翔节度使,朝廷可控制的不过山南、剑南、岭南、河西四道而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