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各国变法成果,法家代表李悝魏文侯变法

各国变法成果,法家代表李悝魏文侯变法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国时代各国新兴的统治者,无不关注如何维护自己的威权。于是各诸侯国为了适应社会的大变动,纷纷进行变法。魏国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任用李悝为相国,主持变法。李悝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以法治国。他收集各国现行法律,编成《法经》。楚国公元前402年,楚悼王即位后,启用法家吴起,实行变法。守旧派的反扑,使变法的成就逐渐化为乌有。秦国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发布求贤诏令,征求“能出奇计”使秦强盛的贤才。

各国变法成果,法家代表李悝魏文侯变法

“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诗经 · 十月》中的这句话,早就被人引用来形容春秋时代社会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春秋末期“君子”陵夷,政权易手,先前的封建秩序早已荡然无存。《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史墨对赵简子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杜预注:“三后,虞、夏、商。”事实上,“三姓之后”应从更广泛的含义上去理解,春秋以来的贵族而今沦为庶民,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结构的变化不能不引起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观念形态等方面的相应变化。继春秋之后,中国历史进入了战国时代(公元前476—前221年)。这是一个社会大变动时期。春秋时代的世家大族几乎都已烟消云散,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消失了,新的阶层取而代之。战国时代各国新兴的统治者,无不关注如何维护自己的威权。这一时代,纵横捭阖,波诡云谲,兼并战争不断,各国都必须集中一切力量为生存而奋斗。于是各诸侯国为了适应社会的大变动,纷纷进行变法。

魏国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任用李悝为相国,主持变法。李悝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以法治国。他收集各国现行法律,编成《法经》。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典,共分六编: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针对侵犯私有财产,贼法针对侵犯人身(包括杀伤),囚法用于断狱,捕法用于捕亡,杂法用于惩罚轻狡、越城、博戏(赌博)、借假(欺诈)、不廉、淫侈、逾制等七种违法行为,具法是根据具体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法经》的本意是以法治来保障社会变革的有序进行,然而它的影响超越了魏国。商鞅从魏入秦,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便是依据这部《法经》行事的;以后的《秦律》、《汉律》都是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充而成的。

李悝一方面是法家,另一方面又是农家,他在变法时很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为此必须铲除旧的领主土地关系。孟子说“善战者服上刑”,“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是针对李悝的。李悝主张“尽地力之教”——派官员督责农民加紧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为此必须杂种五谷——稷(小米)、黍(黍子)、麦、菽(大豆)、麻,充分利用空闲土地,多种蔬菜瓜果,栽树种桑,扩大副业生产。李悝还实行“平籴法”,目的在于防止粮价太贵太贱,因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他主张采用“取有余以补不足”的手段,“使民适足,价平而止”。

人们从李悝所说的五口之家治百亩之田承担什一税这点,已明晰可见这种农民不再是领主土地上的农奴了;从“籴贱伤农”这点,约略可见小农经济已初步形成了。

赵国

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竹简表明,早在春秋末年赵国就把百步为亩改为二百四十步为亩,这种新亩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小农经济的形成。

公元前403年,赵烈侯用公仲连为相国,进行改革,在“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节财俭用,察度功德”的同时,“以仁义,约以王道”。也就是说,按照法家的理论选拔人才、处理财政、考核臣下,按照儒家的理论教化民众。

此后,赵武灵王为了加强军力,改革军制——“胡服骑射”,建立骑兵。他学习胡人的骑射与服式,并驳斥反对派说:“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这种因时制宜的改革,使赵国由此而日趋强盛。

楚国

公元前402年,楚悼王即位后,启用法家吴起,实行变法。吴起变法的指导思想是“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即剥夺旧贵族的权力和财产,扶植新兴势力。凡封君子孙已传三代以上的,收回爵禄;裁汰无能无用之官,节约开支,供养“选练之士”;把旧贵族迁移到荒凉地区,充实与开发那些地区。

吴起针对楚国官场的歪风邪气,大力整顿,明确规定:“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目的在于提倡公而忘私,禁止私门请托,不准纵横家进行游说,扰乱视听。(www.daowen.com)

吴起变法使楚国迅速强盛,成效卓著。由于损害了以旧贵族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遭到了猛烈的反对,攻击吴起是“祸人”,楚悼王“逆天道”。一时间反对变法的舆论甚嚣尘上。楚悼王一死,守旧派发动叛乱,吴起被肢解而死。

吴起的死,显示了涉及社会制度各个方面的改革,阻力之大是难以想象的,改革家往往遭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没有好下场。守旧派的反扑,使变法的成就逐渐化为乌有。韩非说:“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殊不知,商鞅为此也付出生命的代价。

秦国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发布求贤诏令,征求“能出奇计”使秦强盛的贤才。商鞅就在此时从魏国前往秦国。

商鞅,本名公孙鞅,也称卫鞅,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号为商君,故后人称为商鞅。

商鞅带了李悝《法经》,在秦国进行了两次变法,使秦国一跃而为强国。

他首先反驳了守旧派“法古”、“循礼”的主张,提倡“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经过三年准备,于公元前356年进行第一次变法。(一)商鞅把李悝《法经》在秦国公布、实施,增加了连坐法——相互告发与同罪连坐。他还主张对轻罪用重刑,称为“以刑去刑”,目的在于张扬法律的威慑力。(二)商鞅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依军功授田宅的新法,把军功分为二十等,论功行赏,授官赐田宅。(三)商鞅鉴于秦国地广人稀,实行奖励垦荒、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政策。凡从事耕织成效显著的人,可以免徭役;凡是从事商业手工业不力而破产的人,连同其妻子儿女一同罚作奴隶。(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私门请托、游说求官。

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涉及面更深更广。(一)废除秦国境内的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百亩为顷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封疆,并且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的合法性。(二)把秦国的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三)为争取中原向东发展,而把都城从雍迁到咸阳。(四)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标准器。(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要加倍征赋,刺激一夫一妇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

商鞅变法是各国变法中最全面、最彻底、最有成效的,秦国从此富强,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国的基础。正如汉朝人王充在《论衡》中所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商鞅变法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遭到嫉恨,一场殊死的较量势不可免。因为太子犯法,商鞅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予以严惩,以示法不阿贵的严肃性,使矛盾更趋激化。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即位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人见时机成熟,诬告商鞅谋反,迫使他回到封地商邑,举兵抵抗。商鞅被秦兵杀死后,又处以车裂的极刑。商鞅的悲剧性结局,与秦国因商鞅变法而振兴,形成强烈的反差,令人深思。

与商鞅变法差不多同一时候,韩国任用申不害,齐国任用邹忌,先后变法,都取得了成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国邹忌变法中,稷下学宫起到了决策咨询、舆论先行的作用。齐威王还任用军事家孙膑,讲求练兵,重振武备,收到明显的效果,齐和秦曾一度互相称帝(东帝、西帝),成为东西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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