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黄帝的后裔夏后氏,是夏部落联盟的创始者。夏部落联盟发展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当时大约是公元前21世纪(约公元前2070年)。从传说中的禹开始,到桀灭亡,共传十四世、十七王,约四百多年。夏的事迹,在后世文献中留传下来的,大抵是“太康失国”与“少康中兴”之类传闻。由于缺乏当时的文字记载,夏文化便显得扑朔迷离,引来后人持续不断的探索。
对于夏文化的探索,可以追溯到汉朝的历史学家司马迁,他为了写《史记 · 夏本纪》,作了实地考察。在《史记 · 太史公自序》中,他如此回忆道:“年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鉴于《史记 · 殷本纪》关于商朝世系的记载,已被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证实为信史,由此推断,《史记 · 夏本纪》关于夏朝历史的记载,肯定是有所根据的。但这必须由考古发掘予以证实。
20世纪20年代,以田野发掘为基础的近代中国考古学的形成,为探索夏文化奠定了科学基础。30年代初,徐中舒首先根据仰韶文化分布地域与传说中夏代活动地域互相重叠,推测仰韶文化便是夏文化的考古表现。他在《安阳发掘报告》第3期(1931年)上发表了《再论小屯与仰韶》,提出仰韶文化为夏文化说。40年代末,范文澜又提出龙山文化为夏文化说。50年代末,徐旭生根据《左传》、《国语》、古本《竹书纪年》等文献中有关夏后氏都邑的记载,对分布于豫西、晋南的“夏墟”进行了实地考察调查,从而揭开了以田野工作为重点的探索夏文化的序幕。徐旭生发表了《1959年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确定了此后夏文化考古的方向。
夏人活动的地区,西起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沿黄河东至今河南、河北、山东三省交界的地方,南接湖北,北入河北。今河南西部的河、洛流域是夏人居住的中心,夏的重要都城斟寻,就在嵩山西北的洛阳平原东部。夏人聚居的另一个地区,是今山西南部,特别是汾水以东今翼城附近,后世称为“夏墟”。
考古学家在今河南西部发现了一种“二里头文化”,分布于豫西黄河南岸的陕县、荥阳、郑州,及洛河流域的洛宁、宜阳、洛阳、偃师、巩县等地。二里头文化介于龙山文化和商代前期文化之间,学者们倾向于认为,二里头文化从分布地区和时间序列来看,同传说中的夏朝所在的中心地区大致相符。据测定,偃师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为公元前2080年至公元前1690年,在时间上也大体相当。
有的学者认为,偃师二里头文化的一、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代表夏末的都邑文化。照目前资料来看,二里头类型文化是夏文化的可能性,在空间上是全合的,在时间上是很可以说得通的。这个问题的进一步了解,还要靠二里头类型文化早期和河南龙山文化遗址中青铜器的发现。二里头遗址三期文化开始大量出现的陶文的早期历史,与其在中国文字发展上的地位,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如果二里头遗址的宫殿基址与夏末的桀都(斟寻)有关,那么夏代诸王的其他都城,将来在二里头类型文化分布地域之内会有新的发现。夏朝的考古目前还只是开了个头。
偃师二里头文化第三期最辉煌,至今已发现两座宫殿遗址,这里可能是夏桀的都城斟寻。古本《竹书纪年》说“桀居斟寻”。学者们考证斟寻在今偃师县东北、巩县西南,或径直判定二里头就是夏都斟寻。历史地理学单纯孤立地论证斟寻地望,无法解答二里头是不是夏都,但一结合商汤都城尸乡,论证就坚强了。因为尸乡沟与二里头相距很近,商汤与夏桀又是并世之人,如果尸乡沟古城是商汤都城,二里头的宫殿遗址大概不可能也是商汤所建的都城。根据1998年8月的报道,偃师挖出中国古代第一都——为夏商两代划分提供明确界标。所说的就是偃师商城——位于河南省西北部、郑州之西90公里的偃师市郊。它的发现解开了夏商两代分界年代这一重大历史疑团。最有意义的是在大城内西南部发掘出一座小城,南北长1100米,东西宽740米,小城早于大城,小城是商王朝灭夏之初修建的,如作进一步研究,商灭夏的绝对年代大致可寻。(www.daowen.com)
诸如此类发现很多。1976年在河南登封告成镇王城岗遗址发掘后,有学者推论登封告成镇就是历史文献所说“禹居阳城”的阳城。1978年起,对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发掘,为了解“尧都平阳”,提供了实物资料。
总之,到目前为止,已经从考古发掘中找到了探索中的夏文化,它的上限可以定为河南龙山文化和山西龙山文化的晚期,偃师二里头遗址则属于夏文化的中晚期。夏朝的存在已在考古学上得到确证,不是某些疑古派学者所宣扬的夏王朝纯属子虚乌有的虚构。出土的不少铜块、炼铜渣、青铜器残片表明,夏朝已进入青铜时代。
夏禹像
禹治洪水,是夏文化探索中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顾颉刚1923年5月在《努力》增刊《读书杂志》上发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认为禹是“蜥蜴之类”的虫。顾颉刚说:“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禹是上帝派下来的神不是人。以虫而有足蹂地,大约是蜥蜴之类。我以为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顾氏所说,显然是从“禹”的字形来考证的。按:“禹”字不见于甲骨文,最早见于西周中期铜器“禹鼎”,其字形像一个爬行动物:仿佛一条三足支地、尾巴上翘、张口反噬的鳄鱼形状。但这不足以证明禹不是人而是动物。因此,上述一说遭到鲁迅的批驳,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坛奇闻轶事。按照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看来,把一个民族或部族的首领人物,与该民族或部族所崇拜的图腾,混为一谈,显然是荒谬的。禹作为夏部族的首领,经过十三年艰苦卓绝的奋斗,率领民众治服了肆虐的洪水,因而受到民众的崇拜,把他看作神灵的化身——水中之王(龙)的化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禹就是“蜥蜴之类”的虫。
禹治洪水的传说,经过学者们的考证,已可看作信史。夏朝或夏朝以前,中原大地上确曾不止一次地洪水泛滥。甲骨文中的“昔”字,作会意结构,意为洪水之日;“災”(简化字“灾”)字也是会意结构,意为河流被壅为害。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从中国最早的地理书《禹贡》中,在“兖州条”下发现两处讲洪水的记载。一是“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是说洪水治平后,原来栽桑的土地又可以养蚕,人们从高地上下来,住到了平地上,可以印证禹治洪水以后的情况。另一是“作十有三载”,与传说中“禹湮洪水十三年”相呼应。因此他的结论是:“洪水发生及大禹所施工的地域,主要是在兖州。”
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夏文化已经日趋明朗化了。然而问题依然存在。西方学者指出,某些中国学者把二里头遗址归属“夏”的做法,是难以接受的,甚至是误导的。对于这类质疑,或许还要假以时日才能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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