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富山行政指导案2005年

富山行政指导案2005年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Y认为,该县“地区医疗规划”所定的“需确保病床数”已经达到既定目标,于是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规定,提出以中止医院开设为内容的劝告。本案是原告请求撤销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医院开设中止劝告等而提起的撤销诉讼。不过,在实务中,即便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劝告已经实施,也不对核发开设许可本身构成影响,正如本案所显示的那样,只要满足法定要件,无视劝告强行开设医院也是可行的。

富山行政指导案2005年

原告X为开设医院向Y(富山县知事)申请许可。Y认为,该县“地区医疗规划”所定的“需确保病床数”已经达到既定目标,于是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规定,提出以中止医院开设为内容的劝告。由于X拒绝接受该劝告,Y在不得不许可X开设医院的同时,通告如下:一旦医院建成开业,将拒绝将其指定为医疗保险适用机关。X不服,遂提起请求撤销本案劝告以及通告的抗告诉讼。

最高法院判决要旨:

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医院开设中止劝告,是作为行政指导而设置的规定,在《医疗法》上是否遵从该劝告内容取决于被劝告人的任意。然而,若被劝告人不服从劝告,后果很可能就是,即便成功开设了医院,但无法获得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指定。

在采用所谓全民皆保险制度的国家,几乎任何人都是利用健康保险或国民健康保险等到医疗机关就医。众所周知,几乎不存在不受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指定而开展诊疗行为的医院。换言之,当无法被指定为医疗保险适用机关时,实际上也就不得不放弃医院开设本身。

从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医院开设中止劝告给医疗保险适用机关指定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指定对医院经营所具有的意义来看,将本案劝告视为相当于《行政案件诉讼法》第3条第2款所说的“行政机关的处分以及其他相当于公权力行使的行为”,是正当的。

本案是原告请求撤销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医院开设中止劝告等而提起的撤销诉讼。其焦点在于:医院开设中止劝告亦即行政指导是否具有行政处分性、可否对其提起抗告诉讼?(www.daowen.com)

《医疗法》第7条第1款规定,若有人想开设医院时,必须事先经过开设地所在的都道府县的知事许可。与此同时,该法第7条第4款规定,当第21、23条所定的结构设备、人员配备等要件获得满足时,必须核发许可。同时,该法第30条之七规定,当确有必要(如,病床数已满足了需求等)时,知事在听取都道府县医疗审议会的意见之后,可就医院的开设实施(中止)劝告。不过,在实务中,即便基于《医疗法》第30条之七的劝告已经实施,也不对核发开设许可本身构成影响,正如本案所显示的那样,只要满足法定要件,无视劝告强行开设医院也是可行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拒绝指定为医疗保险的适用机关。[103]

本案中,X若想最后成功开设并经营医院,以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的两个平行角度来看,需要经过以下的几个步骤:第一步,制定地区医疗规划(行政机关),提出开设医院的申请(当事人)。第二步,实施(中止)劝告(行政机关),拒绝劝告并申请开设许可(当事人)。第三步,许可开设医院(行政机关),开建医院并申请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指定(当事人)。第四步,拒绝指定(行政机关),以非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身份强行开诊(当事人)。[104]

可是,正如本案判决所指摘的那样,在一个全民皆保险的国度,未经医疗保险适用机关指定下的医院经营近乎天方夜谭,上述路径对于X而言,仅剩下理论上的可能性而不具现实意义。因此,这里就提起了如下的一个疑问:到底应该在哪个阶段允许X提起行政诉讼以确保其正当的权利利益?在最后的第四阶段,即在X的申请遭到行政机关拒绝时,由于这种拒绝属于典型的行政处分,因此当然可以就其提起撤销诉讼。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行政处分性本身不存在任何疑问。然而,若等到这个阶段才向X提供司法救济,从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以及司法救济的实效性这个角度来看,是否合适?[105]

本案中,最高法院考虑到,其一,尽管中止劝告属于行政指导,但根据当时《医疗法》《健康保险法》等法规的规定以及实际的制度运用情况来看,如不服从劝告,几乎可以断定无法获得医疗保险适用机关的指定;其二,前述指定,在一个全民皆保险的国度,往往决定着医疗设施的生死,医院无法在未经指定的前提下维持经营。因此主张,应该在第二阶段亦即劝告阶段提供救济,从而承认了行政指导具有行政处分性。从救济的时机以及实效性的角度来看,应该受到肯定。

然而本案中,最高法院虽然也主张应该对行政处分性加以综合判断,但是针对法律效果性的有无,却没有作出明确说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或许也可以把本案视为,为了灵活解释行政处分性而没有套用“基本公式”的一个例外,由此可见,最高法院对行政处分性予以扩大解释的倾向愈发显明。[10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