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明朝对葡萄牙的态度
1517年,船队司令安德拉德与皮雷斯分开后,驻扎在东莞屯门。按照葡萄牙的历史陈述,他和当地的官绅、商民建立了良好的交往关系。这种和谐的局面来之不易,但很快就被新来的葡萄牙人破坏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安德拉德的兄弟西蒙·安德拉德。
西蒙·安德拉德是在一年之后,来华接替其兄工作。虽然两人是同胞兄弟,但性格、品行和处事方法却截然不同,哥哥还有一些官方的做派,知道温文尔雅,和气生财,弟弟西蒙却带有早期殖民者中典型的海盗作风。中国古代是礼仪之邦,泱泱大国,西蒙的斑斑劣迹,不但对皮雷斯使团的崩溃起了加速作用,而且还恶化了葡萄牙和广东官员的关系,导致了这场本来可以暂时避免的军事冲突。
西蒙的劣行,具体概况为三点:第一,他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对中国人或者说有色人种,怀着强烈的偏见;第二,他俨然一海盗头子,性格暴躁,专断蛮横,曾经杀死过手下的兵士和水手,甚至殴打前来收税的中国官员;第三,他未经允许,自行在中国境内修筑了一座堡垒,开始行使司法管辖权。这些行径,原本是西葡等国崛起之后,在非洲、美洲殖民地的常见行径,但是庞大的中华帝国绝不是弱小殖民地,越是野蛮暴行,就越遭到中国军民的强烈对抗。
明王朝对葡萄牙的所作所为,也作出强烈反应。不过,官方和民间的视角不同,所以采取的手段也不同。在明朝看来,葡萄牙在屯门的船队主要有三个问题,引发了中葡之间的对抗,最后导致明军与葡萄牙兵戎相见,也导致了皮雷斯在广州遭入狱之灾。
第一是外交事件,即葡萄牙将满剌加据为殖民地。明朝和满剌加的关系,在郑和下西洋的时候,就确立为朝贡与册封的关系。无论是按照朝贡体制的惯例,还是明朝与佛郎机的历史交往,明朝都有义务对满剌加实施保护。在明成祖时,满剌加曾遭到近邻暹罗的入侵,是郑和奉明成祖的敕谕,对暹罗的侵略进行了申饬,由于有郑和率领的庞大船队为后盾,暹罗很快退兵,赔礼道歉。明朝的确对满剌加起到了保护国作用。
对于葡萄牙侵占满剌加,明廷有所耳闻。现在,葡萄牙的正使皮雷斯使团正在中国活动,满剌加的求援使者也赶到了中国,奉国王之命对葡萄牙提出抗议,希望明朝帮助复国。双方对质,请中国做主。但此时正好明武宗晏驾,处于政治敏感时期,朝廷按照凶礼的要求,清退了所有的朝贡使团,要求他们离境以了事端,所以对皮雷斯使团,没有采取武力措施,只是要求他们迅速离境。至于满剌加提出的复国要求,此时的明朝早已不是永乐时代,对海外扩张完全没有兴趣,仅用不痛不痒的话语进行安慰,以敕令佛郎机退让、要求暹罗相助友邻来敷衍了事。
第二是西蒙船队盘踞在东莞屯门,进行武装走私一事。由于这伙人和海盗没有什么差别,来自广东的抗议之声此起彼伏。有两个来自顺德的御史邱道隆、何鳌分别上疏,要求朝廷出兵讨伐,将他们赶走。前者重点谈外交问题,后者重点谈军事威胁。(www.daowen.com)
御史邱道隆说:“满剌加乃敕封之国,而佛郎机敢并之,且啖我以利,邀求封贡,决不可许。宜却其使臣,明示顺逆,令还满剌加疆土,方许朝贡。倘执迷不悛,必檄告诸番,声罪致讨。”
御史何鳌的上书是:“佛郎机最凶狡,兵械较诸番独精。前岁驾大舶突入广东会城,炮声殷地。留驿者违制交通,入都者桀骜争长。今听其往来贸易,势必争斗杀伤,南方之祸殆无纪极。……致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遝于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机所以乘机突至也。乞悉驱在澳番舶及番人潜居者,禁私通,严守御,庶一方获安。”
仔细分析邱道隆和何鳌的上疏,不难看出,邱道隆更倾向于替满剌加说话,而且最后还对佛郎机的朝贡与册封留下了后路。而何鳌主要考虑广东当地的利益,对于佛郎机以后来华,要求禁私通、严守御。
第三是关于葡萄牙掠买男女之事,烹食小儿的传言。殖民者一贯有掳掠当地人贩卖为奴的劣迹,这毫无疑问是事实,面对西蒙的野蛮暴行,广东人民义愤填膺。但对于葡萄牙殖民者来自何方、为什么要抢人、贩奴到底是怎么回事,民间一直没有弄明白,于是开始流行各种传言,揭发葡萄牙殖民者的侵略行径。除了说佛郎机人乘坐的帆船可以风里来雨里去,如履平地,就是渲染他们手中的火铳,威力巨大,官军抵挡不住。
最典型的就是说他们抢掠儿童,目的是要吃他们的肉。西蒙·安德拉德等葡萄牙殖民者来到东亚,不改他们在非洲海岸的旧习,掠人贩卖为奴,这是不争的事实。这种记载不仅见于正史,还在古人的文集笔记中流传,成为中葡交往史中的猎奇景观。
上面提到的邱道隆上疏,可以说是与葡萄牙使者来华同时发生,他在奏疏中已经笼统地提到,葡萄牙殖民者“略买小儿,烹而食之”。而且《明史》也记载了葡萄牙人“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明清时期的方志将这耸人听闻的事件扩大了一下,指出所谓葡萄牙人吃中国儿童,是沿海奸民助纣为虐,内外勾结使然。
《广东通志》中说:“数掠十岁以下小儿烹食之,率一口金钱百文,恶少缘以为市,广人咸惴惴。”这句话说明,早期葡萄牙殖民者来华后,勾结当地奸民掠人为奴的事情是可信的,但关于吃人的传言并没有消失,一直到清朝末期还有史学家信以为真。王之春在《清朝柔远记》中仍然坚持:“(正德)十三年,遣使臣甲必丹来贡方物,请封诏。给值遣还。其使久留不去,剽劫行旅,掠卖良民,食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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