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三)便于森林生态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四)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第17条第3款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或者管理组织应当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观赏价值。”
《条例》规定,“三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三山”保护规划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观赏价值,也是对上位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结合韶关实际的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有助于可操作和可执行。比如,本条借鉴了《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划定重点保护区域。”本条也借鉴了《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森林公园的天然林应当予以保护,人工营造的纯林应当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树种调整和改造,提高其游览、观赏价值和综合效能。”(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