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汉书·艺文志》体例的遮蔽:四部分类法的影响

《汉书·艺文志》体例的遮蔽:四部分类法的影响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这个角度看,四部分类法之于《汉志》的变化,不单单是类例上的调整,背后还有着对各种知识体系价值评判的变化。下面我们就简单陈说几点四部分类法对《汉志》本意的一些遮蔽和消磨。因此,从这点来看,四部分类法之经部的设置,就辨识经学知识形态和结构而言,确实不如《汉志》明晰。

《汉书·艺文志》体例的遮蔽:四部分类法的影响

《汉志》之六分法与《隋志》之后的四部分类法,各有其产生的背景和依据,也都有自己的历史适用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如前所述,四部分类法是由六分法演变而来,在很多方面做了较大的变动和改易。这些变化很多是不得已的,可能无意间改变或抹杀了一些《汉志》体例的功用和学术考量。从这个角度看,四部分类法之于《汉志》的变化,不单单是类例上的调整,背后还有着对各种知识体系价值评判的变化。下面我们就简单陈说几点四部分类法对《汉志》本意的一些遮蔽和消磨。

1.经、传关系的模糊

在《汉志》中,对六艺文献的处理是十分谨慎的。《六艺略》之主体,是按照六经之框架,对经传文献进行归类。其后,鉴于《论语》《孝经》及小学类文献在当时经学传授中的地位,特别是与孔子的密切关系,又将三类文献作为附录,放在六经类文献之后,即所谓“序六艺为九种”。也就是说,《汉志》尊经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对六艺类文献的处理也是有层次感的,经与附录都有合适的位置。《论语》和《孝经》虽在汉代有较高的地位,特别是《孝经》与西汉“以孝治天下”的理念相合,受到政府的提倡,但因缺乏学理上的足够支撑,无法与时人所共识的“先王之圣典”六经等同。《汉志》重心是放在六经上的,其在《六艺略》总序中,是围绕六经关系展开论述的,对三种附录没有专门提及。应当说,《汉志》对六经与论语、孝经、小学类文献的处理,是符合汉代经学发生、演进的基本形态的。

至王俭之《七志》,将六艺类文献改称《经典志》,“以六艺之称不足,标榜经目改为经典”[106]。王俭的做法,自有其考虑,但将六艺类文献统称为“经典”,某种程度上混淆了《汉志》所确立的六经与《论语》等的界限,开启了经传不分的先例。阮孝绪《七录》认同王俭的做法,设有《经典录》,在其中设立了独立的论语部、孝经部和小学部,使之在类目上与六经取得了平等地位。《经典录》在体例上达到了九部,与《汉志》“序六艺为九种”的做法有了较大变化。至《隋志》,《论语》《孝经》和小学类与六经并称“经”的规制,被正式引入官方史书之中,此后再无大的改易。

这种名称和类目上的改易,表面看来只是一种体例上的细微变化,实际助长了对经学知识体系的误解和歪曲。六经之称,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秦汉人对“经”之范围的限定是有十分清楚的认识的,即只有六经才是真正的“经”。《汉志》对六艺类文献的处理就是这种认识的绝好写照。

但这种集体共识随着时间的演进,逐渐发生变化。经的范围在逐渐扩大,东汉时已有“七经”之称,《汉书·张纯传》有“七经谶”的说法,《三国志》有“文翁遣相如东受七经”[107]语,而七经的内容众说不一,或以五经加上《论语》《孝经》,或以六经加上《论语》,或以五经之“礼”一分为三[108]。入唐之后,又有九经之称,其内容有两种说法,或以《春秋》三传、三礼,加上《易》《书》《诗》,或以三礼、《论语》、《孝经》,加上《易》《书》《诗》《春秋》[109]宋朝,出现了十三经,即以三传、三礼,加上《易》《书》《诗》《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经之类目至于顶峰。

经典范围的逐步扩充,有时也并非完全出于个人意志的随意变更,背后还有一些实际动因。一方面,学术的由简而繁,由浅而深,是学术演进的一个基本路向。西汉时期毕竟处于中国经学发展的起步阶段,六经的研究也都是开山和奠基之作。随着历朝历代六经类典籍的累积和经学名家的涌现,经学逐渐走向条目化和专门化,各种经传如《春秋》三传、《论语》、《孝经》等都有了相当规模的论著和从学之人,在数量上具备了自立一家的可能性。我们姑且将之称为学术演进上的“积累模式”,这种积累是传统学术分门别派的一个重要路径。

另一方面,经学部类的扩充,有时也受制于时代学术变易的影响。最明显者是宋代十三经的出现。《孟子》本是传统之儒家类文献,即子书。此时理学成为宋代之主导学术,而孟子之心性论为理学家所极力推崇,四书的重要性开始抬升,并逐渐取得与五经相类的地位,《孟子》此时跻身经部,正是这种学术潮流的一个表征。

经典范围的扩充,也引起了一些学人的注意。如章学诚认为:“至于《论语》《孝经》,则非六经之本体也;学者崇圣人之续余,而尊以经名,其实皆传体也”[110],指出了《论语》《孝经》属传记,“经”之名与两书性质并不一致。龚自珍专门有《六经正名》篇,认为六经渊源已久,后世所作只能称传、记,不能冠以“经”名。龚自珍对《汉志》处理六艺类的做法十分认可,认为:“善夫,汉刘向之为《七略》也!班固仍之,造《艺文志》,序六艺为九种。有经、有传、有记、有群书。传则附于经,记则附于经,群书颇关经,则附于经”[111],后世之九经、十三经诸说乃“喋喋”之论。刘师培也言道:“不察以传为经、以记为经,以群书为经,以释经之书为经,此则不知正名之故也”[112]

与经典范围扩充相应,四部分类法的经部的设置,也以一种略显笼统的形式对六艺类文献进行著录,《汉志》中那种较为清晰的经传之分被忽视,六艺类文献都附于“经”的名目之下,很容易带来认知上的错误和困难。因此,从这点来看,四部分类法之经部的设置,就辨识经学知识形态和结构而言,确实不如《汉志》明晰。

2.诸子名目的固守与内涵的迁移

如前面所讲,《汉志》中诸子“九流十家”的学派框架,在后世四部分类法中基本被承袭下来,但这种承袭在很大程度上是存在问题的。在《汉志》那里,诸子的内涵是明确的,从时间断限上看,诸子论著以春秋战国时期为主,西汉之作占少数。《汉志》定义诸子的功用,认为其乃官学失守后的一种文化现象,有其特定环境和承载条件,是与春秋战国分裂态势相匹配的文化碎化的体现。因此,学界多将子学思潮之主体,限定于春秋战国。当然,文化有其独立性,其沉浮兴衰不可能与政治变动完全一致,有时有一定的超前或滞后。《汉志》将西汉中前期的一些文献录入《诸子略》,是可以成立的。

但《汉志》之“九流十家”毕竟不是单纯的目录分类的权宜之计,其划分带有很强的整齐学术的意旨,学术的时代性印记较为强烈,其框架不可能没有下限地随意延伸。因为先秦诸子之血脉,入汉之后已经十分微弱,墨、名等家基本没有了传承,后世也没有新的文献可以归入其中,他们作为学派意义上的一家之学已名存实亡。余嘉锡认为:“考汉诸子十家,惟儒、道、阴阳三家有西汉末年人之著作,余若纵横、杂家,皆武帝时止,农家至成帝时止,小说家至宣帝时止。而名、墨二家,则只有六国人书。可以见当前汉时诸子之学,已在若存若亡之间”[113]。若继续袭用此框架作为子部类目的重要依据,则难免削足适履,进退失据。所以有些学者倾向于将先秦诸子视为一种特定的学术思潮,在图书分类中也应占有特殊地位。如荀勖之《新簿》,其乙部将子书分为古诸子家和近世子家,可见荀勖已意识到子学之脉络,前后当区分对待。与此相类,张之洞之《书目答问》子部中,亦单列周秦诸子一类,并对后世书目强分诸子的做法进行了驳斥:“后世群书,其不能归入经史者,强附子部,名似而实非也”[114]

但绝大多数目录著作,仍不加区分地将《汉志》之《诸子略》的框架直接承继下来,因而造成一些学派作为部类归属,缺乏明显的代表性。如在《七录》之《子兵录》中,阴阳家只有1卷,名家只有23卷,墨家只有10卷,纵横家只有5卷,农家只有3卷[115]。《隋志》子部中,法家仅6部,72卷,新增者唯有东汉崔寔之《正论》和曹魏桓范之《世要论》;名家仅4部,7卷,除《邓析子》《尹文子》外,新增魏文帝《士操》和刘劭《人物志》;墨家,3部,17卷,全为先秦之作;纵横家2部,6卷,为两种传本的《鬼谷子》,亦为先秦之作。[116]这种情况在其后的历代经籍志、艺文志中,大致相类。因此后世之四部分类法拘泥于《汉志》之成规,以之整齐后世典籍,在逻辑上是走不通的。黄虞稷将《汉志》中那些血脉断绝的诸学派一并省入杂家,处理虽嫌简单,某种程度上是对这种墨守的不满和应对。

与墨、纵横、名诸家不同,其他的一些诸子学派虽不断有新的典籍出现,但其意义与《汉志》所言已经大相径庭。如《汉志》之杂家,重在治国理民而兼取诸家,“兼儒、墨,合名、法”,是与学术相涉的诸子学派之一。其所谓“杂”,乃指其学术理念的综合性,并非杂乱无章之意。而在后世四部分类法中,杂家渐渐成为那些不好确定类属的书籍的集合,学术和学派意义开始蜕变,从而成为单纯的图书类目设置。在《隋志》中,杂家所包的内容已经非常庞杂,佛、道、类书等内容都可置之其中,“诸子杂家之义,汉后已亡,著录杂家之冗,历世愈烈”[117];《旧唐书·经籍志》中,杂家还包含了一些符应、祥瑞的东西,如《瑞应图记》《瑞应图赞》《祥瑞图》等。《宋史·艺文志》中,杂家的内容有与政治相涉者,如虞世南《帝王论略》;有涉及符瑞者,如《祥瑞录》;有涉及乡约族规者,如《谕俗编》《弟子职》《女诫》《乡约》《家仪》《乡仪》;有涉及小学韵理的,如《十经韵对》《四库韵对》;甚至还有谈及服饰的,如《服饰变古》。杂家之杂,被推至一个极致。《明史·艺文志》受黄虞稷影响,将法、名诸家归入杂家,则其所谓杂家又多了一些内容。由于《明志》收录书籍限于本朝,所以杂家更多一些笔记类著作。从《隋志》至《明志》,杂家作为类目存在,其内容庞杂不堪,成为了各类闲散典籍的大杂烩。著录的依据也很难固定,编目者的主观性较强,“凡于诸家著述,不能遽定意指之所归,爱之则附于儒,轻则推于杂”[118]

至《四库全书总目》,杂家作为一种图书类目在内容和范围上更加清晰,有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六个小类目。从目录学的角度来讲,《总目》的这种做法解决了杂家类典籍的无序状态,是目录体例上的一大进步。但若是从《汉志》的角度看,无疑将“杂家”作为学派意义上的价值涤荡一清。杂家完全成为满足于目录之学的工具,《汉志》中赋予它的诸子特性,在此基本没有了踪迹,完成了“目录学史上的‘杂家’向‘杂家类’转化”[119]

又如道家。《汉志》之道家,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为核心,乃是老庄所言之无名、无为之道,意旨是较为单一的。随着后来道教的兴起,“道家”的内涵逐渐发生变化,宗教意味越来越浓。如《旧唐书·经籍志》中的道家类,除了收录一些道家的基本典籍外,也将道教书籍著录其中,如陶弘景之《登真隐诀》、张湛之《养生要集》等修道长生之书,且道家类后还附有佛教之书。在《宋史·艺文志》中,道家类同样将佛家及神仙附入其中,所谓神仙就是道教中成仙、炼丹、长生之术。在《明史·艺文志》中,道教典籍则从附录正式进入道家的范围,《明志》对道家和道教典籍不再作区分,有涉及炼丹者,如《金丹密语》《金丹直指》《金丹秘旨》等;涉及神仙之事者,如《蜀中神仙记》《国朝仙传》等。至《四库全书总目》,“道家”中道教内容更多,求仙、修道、炼丹等,应有尽有。

因此,从杂家、道家的例子看,《汉志》之诸子体系在小的类目中也发生了一些潜移默化的变化,与《汉志》的原始寓意发生了较大差距。变化的原因,乃是后世学术、知识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动,而目录在典籍著录上又不得不借助于《汉志》的诸子学派体系,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原有类目进行“旧瓶装新酒”的改造。这种改造,使得《汉志》原有的学术关照被极大扭曲,很多类目都已名存实亡。当然,我们这些分析并不是要对四部分类法的这一改造进行谴责,而是指出其与《汉志》是如何在表面的相似中进行变动的,并在这种变动中寻得中国思想、学术演进的轨迹。

3.对数术、方技类文献的轻视

在《汉志》中,数术、方技类文献的比重是很大的,约占全部图书总量的四分之一。两者分别作为独立的一级类目出现,与六艺、诸子类文献并驾齐驱。《汉志》的这种安排,不单是基于数量对比的考虑,确实也是由于数术、方技在时人的精神世界中“日用而不知”的作用,《史记》《汉书》中诸多传、志都浸染着它们的痕迹,如《史记》之《天官书》《律书》《历书》《封禅书》《日者列传》《龟策列传》,《汉书》之《律历志》《郊祀志》《天文志》《五行志》等。除了官方认可的层面,在个人精神领域,数术、方技知识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前面所举的出土文献中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证明。这些出土材料有的来自贵族、官吏的墓葬,有的来自边吏、戍卒的生活用品,地域上不分东西南北,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如此,则数术、方技知识确实为当时知识、信仰世界的重要内容,《汉志》对两家的重视,是于史有征的。

至荀勖《新簿》,数术与诸子及兵书同被纳入乙部,开启了后世数术、方技类文献并入子部的先例。不过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处于六分法与四部分类法相互拉锯的状态,数术类文献的部类归属仍不固定。如王俭之《七志》,有《阴阳志》,“纪阴阳图纬”[120],又有《术艺志》,“纪方技”[121]南朝梁时,“于文德殿内别藏众书……乃分数术之文,更为一部”,也赋予了数术文献的独立地位。甚至在阮孝绪《七录》那里,其已经具备了经史子集的基本体例,仍有专门之《技术录》著录数术文献。至《隋志》,数术或方技类文献作为独立一级类目不复存在,完全被纳入子部之中,以后的正史之经籍、艺文志也没有恢复它们的独立地位。

如前面所讲,四部分类法继承了《汉志》中两者所辖的小类目,如天文、历算、五行等,对两类书籍进行著录、归并,对数术、方技类典籍也没有完全忽略。这种处理,从效果上讲尚能使人接受,但毕竟取消了数术、方技类典籍的独立性,降低了它们在知识、思想体系内的作用,消解了它们作为一类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这对于我们把握传统社会的知识结构和社会心理,实际上是一个重大的损失。就这一点,《汉志》的体例设置,显然更加合理。

【注释】

[1]《史记》卷八十四《屈原贾生列传》,第2491页。

[2]《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3页。

[3]《史记》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第3206页。

[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6页。

[5]《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7页。

[6]《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31页。

[7]《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34页。

[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34页。

[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39页。

[1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1页。

[1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3页。

[1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4页。

[13]白寿彝主编:《中国史学史》第二卷(秦汉时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6页。

[14]《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第2841页。

[15]《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传》,第2971页。

[16]《汉书》卷七十九《冯奉世传》,第3294页。

[17]《汉书》卷十《成帝纪》,第326页。

[18]《汉书》卷十一《哀帝纪》,第342页。

[19]《汉书》卷十二《平帝纪》,第354页。

[20]《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第4068页。

[21]《史记》卷九十一《黥布列传》,第2606页。

[22]《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第2615页。

[23]《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第2617页。

[24]《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2927页。

[25]《汉书》卷四十九《晁错传》,第2279页。

[26]《汉书》卷四十九《晁错传》,第2280页。

[27]《汉书》卷五十二《韩安国传》,第2402页。

[28]《汉书》卷六十四上《主父偃传》,第2801页。

[29]《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传》,第2981页。

[30]《汉书》卷七十《陈汤传》,第3023页。

[31]《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第4183页。

[32]葛兆光:《中国思想史——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9页。

[33]李零:《中国方术正考》,中华书局,2006年,第11页。

[3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5页。

[35]《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73页。

[36]《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83页。

[37]《汉书》卷四十五《息夫躬传》,第2184页。

[38]《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传》,第2981页。

[39]《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81页。

[40]《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第2955页。

[41]《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75页。

[42]《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78页。

[43]《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294页。

[44]《史记》卷一百二十八《龟策列传》,第3223页。

[45]《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2745页。

[46]《汉书》卷八十一《张禹传》,第3351页。

[47]《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73页。

[48]《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63页。

[49]《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1971页。

[50]《史记》卷一百二十五《佞幸列传》,第3192页。(www.daowen.com)

[51]《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第2766页。

[52]《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3946页。

[53]《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44页。

[54]《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46页。

[55]《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第2622页。

[56]《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2821页。

[57]《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2922页。

[58]《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368~1369页。

[59]据李零统计,秦代可考的方士共有八人,即徐市、茅蒙、卢生、韩终、侯生、石生、安期生和黄公。见李零:《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106~109页。

[60]《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2页。

[6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47页。

[62]《史记》卷十二《武帝本纪》,第455页。

[63]《史记》卷十二《武帝本纪》,第458页。

[64]《史记》卷十二《武帝本纪》,第462页。

[65]《史记》卷十二《武帝本纪》,第473页。

[66]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31~240页。

[67]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41~244页。

[68]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44~255页。

[69]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55~270页。

[70]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73~277页。

[71]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77~280页。

[72]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81~283页。

[73]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83~287页。

[74]表格之基本数据、信息采自骈宇骞、段书安《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87~290页。

[75]《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第906页。

[76]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6页。

[77]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见于《四部精华》(子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7页。

[78]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956页。

[79]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65页。

[80]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特点》,《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1987年第二辑,收录于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44页。

[81]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见于《四部精华》(子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7页。

[82]同②。

[83]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见于《四部精华》(子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7页。

[84]参见逯耀东《:〈隋书 ·经籍志 ·史部〉形成的历程》,见于逯氏著《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中华书局,2006年。

[85]黎子耀:《史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新地位》,《杭州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

[86]仓修良:《中国古代史学史》,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2页。

[87]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第89页。

[88]《后汉书》卷六十上《马融列传》,第1972页。

[89]《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列传》,第1940页。

[90]《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列传》,第2007页。

[91]《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列传》附班固,第1386页。

[92]胡宝国:《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49页。

[93]《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第948页。

[94]《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上》,第1963页。

[95]《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上》,第1983页。

[96]《宋史》卷二百二《艺文一》,第5041页。

[97]李锐:《九流:从创建的目录名称到虚幻的历史事实》,《文史哲》,2004年第4期。

[98]《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第1051页。

[9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6页。

[10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76页。

[101]《明史》卷九十八《艺文三》,第2425页。

[102]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23页。

[103]《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零六《子部》天文算法类序。

[104]《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零八《子部》术数类序。

[105]《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零八《子部》术数类序。

[106]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见于《四部精华》(子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 97页。

[107]《三国志》卷三十八《秦宓传》,第973页。

[108]周予同:《群经概论》,岳麓书社,2011年,第4页。

[109]周予同:《群经概论》,岳麓书社,2011年,第4页。

[110]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第1022页。

[111]龚自珍:《六经正名》,见《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7页。

[112]刘师培:《经学教科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页。

[113]余嘉锡:《目录学发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7~148页。

[114]张之洞撰,范希曾补正:《书目答问补正》,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17页。

[115]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见于《四部精华》(子部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 97页。

[116]《隋书》卷三十四《经籍三》,第1004页。

[117]程千帆:《目录学丛考》,中华书局,1939年,第43页。

[118]叶瑛:《文史通义校注》附《校雠通义》,中华书局,1985年,第1038页。

[119]程有庆:《“杂家”与“杂家类”浅说》,《文献》,2002年第3期。

[120]《隋书》卷三十二《经籍一》,第906页。

[121]《隋书》卷三十二《经籍一》,第9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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