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秦汉的文献及出土之西周金文中,确实有关于“司徒”一职的记载,以传世文献为例,《周礼》在六官系统中有地官司徒一类,“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28]。不过,这里的司徒像是一个职能部门的总称,而非某一具体的职官,司徒之官权力最大,负总责的是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人民之数”[29],凡稼穑农桑、山林川泽、邦国都鄙,乃至礼乐教化和刑赏征伐,都由大司徒统御。
《周礼》的记述与金文材料中对司徒的定位是比较接近的。在西周早期的金文中只有“司土”,“司徒”的出现是较晚的事情,学界普遍认为两者是异名同实[30]。“司土”,仅就字面意思看与料土理民关系密切。但金文记载的司徒的职能更为复杂和多样化,司徒更像是一类官员的概称,存在于各级政权中,甚至军事系统中也有其踪迹。有的司徒明显是作为中央政府官员身份出现的,如西周晚期的郃夗簋中载:“唯元年三月丙寅,王各于大室,康公佑郃盌,赐织衣,赤芾,曰:用嗣乃祖考事,作司土”[31]。此处郃夗被任命为司徒,且周王亲自列席,其地位应是较为尊崇的。军队征伐中也有司徒的踪迹,如西周中期之盠方尊载曰:“用司六师王行、三有司:司土(徒)、司马、司工(空)”[32]。此外,在农业生产、土地管理、册命仪式等大大小小的各类场合中,都能见到形形色色的“司徒”,或直接处理土地买卖之类的琐事,或参与较大决策的制定,职能相差很大[33]。(www.daowen.com)
就金文与《周礼》的记载看,司徒之官的特点与职能还是比较明显的:一是所掌事务繁杂,遍及经济、社会、军事的各个领域,且司徒并非某一具体的职官名称,更像是某一类之官的概称,那些与理民相关的官吏似乎都可视为司徒之官;第二,司徒在整个政治事务中虽然必要,但未见有十分特殊之处,至少不会处于最核心和关键的地位。因为西周官僚体系有卿事寮与太史寮两大部分,此外还有太祝等独立性较大的官员,而司徒只是卿事寮三有司之一,其实际地位并不像后来儒家典籍中描述的那样高,这其中的出入颇值得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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