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学术中,六经次序的形态共有两种。一种以《诗》为首,这也是出现较早、流行最广的排列顺序。如《天下》篇:“《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85]《礼记·经解》:“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86]。
进入秦汉之后,这种以《诗》为首的排序仍然十分普遍,如董仲舒《春秋繁露》:“《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书》著功,故长于事;《乐》咏德,故长于风;《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87]又如贾谊之《新书》:“是故内本六法,外体六行,以与《诗》《书》《易》《春秋》《礼》《乐》六者之术以为大义,谓之六艺”[88]。
所举数例,虽然在具体顺序上并不完全一致,但均将《诗》置于六经之首。这种情况在出土文献中也有体现,如郭店楚简之《语丛一》,竹简有残损,廖名春依据楚简之行文范例,将其厘定为“《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也者,[《书》者所以会]□□□□者也,[《礼》所以会]□□□□也,[《乐》所以会]□□□□[也],《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89]。
“以《易》为首”的六经次序的确定,古今多认为始于《汉志》。但廖名春认为可以溯至《淮南子》,因为《泰族训》有“故《易》之失也卦,《书》之失也敷,乐之失也淫,《诗》之失也辟,礼之失也责,《春秋》之失也刺”[90],又有“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91]。我们认为,虽然字面上《易》被置于首位,但《泰族训》的这种表述可能并未包含任何特殊内涵,因为古人著书在体例上并不规整,带有较强的随意性,偶尔的次序颠倒或错乱是常见的。如《荀子》,在《劝学》篇中就有将《书》置于首位的情况,而《儒效》篇则又恢复了以《诗》为首的顺序。与此相类,在《泰族训》中,虽然有两次以《易》居首的例子,但同一段落中同样也有以《诗》为首的表述,即“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92]。
更为重要的是,《泰族训》谈及六经,主要是阐述诸经之短长,要择诸家之长而用之,“六者,圣人兼用而财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其美在调,其失在权”[93],对诸经仍是一种平等的态度,并未表现出对《易》的特别关注,这与《汉志》中对《易》的多方位引据有着十分明显的差距。反过来看,《汉书·王莽传》有指责刘歆的话语:“国师嘉信公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所谓“颠倒五经”,有学者认为就是将《易》置于六经之首的做法。如果《淮南子》已有其说,时人当有所知晓,也就不会将其归罪于刘歆了。所以,综合看来不宜将“以《易》为首”的经学次序推溯至《淮南子》。
从《汉志》的体例看,将以《易》为首的做法归于刘歆是成立的,证据已如上述。无论是将《易》视为五经之原,还是将易类文献置于六经之首,或是引《易》以点评诸学,都表明《汉志》对《易》的优礼是一以贯之、自成系统的,数个环节环环相扣,用意甚明,与《泰族训》那种偶尔一现的情况有本质的差别。同时《汉书·儒林传》在罗列诸经之传承谱系时,也将易学置于首位,而《儒林传》传承谱系之主干取自《汉志》,如杨树达有言:“近人姚振宗谓《汉书·儒林传》所载之师授多本《七略》,其说亦信而有征”[94],可为辅证。
关于两种六经次序的产生原因,古今有不少意见,现择其要者,论列如下:
第一种意见,对于以《易》为首的六经次序,陆德明认为其标准在于“著述早晚”,即以时间先后解释这种排列顺序。《易》居于首位,乃是因为《易》出现最早,“虽文起三代,而卦肇伏羲,既处名教之初,故《易》为七经之首”[95]。
第二种意见,周予同在评点两种六经次序时,吸收了陆德明的意见,并依据今古文的分野作出了新的判定:“古文学的排列次序是依六经产生时代的早晚,今文学却是按六经内容程度的浅深”[96]。缘此,以《易》居首的六经次序的出现是因为“古文学家以《易经》的八卦是伏羲画的,所以《易》列在第一”[97];在今文学家的视野中,六经包含了孔子德行教化由浅入深的逻辑,《诗》《书》更为基础,是“符号的(文字的)教育”,所以列在前,而《易》与《春秋》涉及政道、天道,乃是高深之学,所以列在后。
第三种意见,当代学者廖名春在上述两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他认为在今古文的视域中考虑六经次序问题是不恰当的,因为六经的次序问题在今古文问题出现之前,甚至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出现,周予同的判定没有历史说服力。他剖析了以《易》居首产生的历史可能性,认为孔子学术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其早年对《易》没有足够的认识,对六经的认识停留于传统范围内;至晚年,孔子“好《易》”,对《易》的重视也超过了诸经。孔子学术上的变化,是以《易》居首的六经次序产生的最基本依据。
第四种意见,当代学者黄丽丽认为《诗经》与先秦时期,特别是西周以来的礼乐文化背景相关,无论是人神交流、君臣对话,还是朝聘盟会,《诗》都是贵族必备的媒介,“以《诗》为首”的六经次序是这种氛围的反映。而春秋战国以来的“轴心突破”,特别是儒门对易学的介入和统摄使《易》的地位逐渐抬升,至西汉中期列五经博士,并对《易》的文本进行了写定工作。因此,她认为两种经学次序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是以中国思想上的重大转折为背景的。(www.daowen.com)
陆德明的解释表面看来似有一定道理,将《易》置于首位的做法与六经出现时间上的判定也基本一致,但我们认为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一方面,六经在汉人的视野中并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而是带有大经大法的性质,汉人对其顺序的认定不可能是随意的。况且此前以《诗》为首的次序沿袭已久,刘歆仅以时间先后重新厘定六经次序,似乎理由并不充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从《汉志》体现的对《易》的尊崇看,显然并不仅仅是出于时间先后的考虑。刘歆将《易》赋予与天地统一,统摄诸经、五常的功能,还有更深的意旨在里面。陆德明的说法低估了刘歆等人的识见,以“著述早晚”为据是一种表面化的解读。
周予同的说法,其最大特点是将两种六经次序纳入了今古文之争的框架。但正如廖名春指出的那样,今古文之争是后起的事情,在刘歆之后才成为热点,而六经次序在《商君书》《左传》等中就早已有之,且基本都以《诗》为首。周予同评判的基本依据是不牢固的,是用后起之理念强加于早先之学术。正如我们后面将谈及的那样,我们更倾向于将“今古文之争”视为清末学人对汉代经学的过度诠释,西汉并没有这种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以此为据的学术论断,自然也是空中楼阁。
廖名春立论的基本点在于对孔子前后学术重心的把握,特别是其晚年对《易》的重视。其基本资料依据乃是《史记》《汉书》中“孔子晚而喜《易》”的记载及马王堆帛书《要》篇的记载。《要》篇确实为我们提供了孔子之于《易》的重要信息,“夫子老而喜《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98],在论述六经关系时也透露出对《易》的倾心,“故胃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诗书礼乐不□百扁,难以致之……能者由一求之,所胃得一而君毕者,此之也”[99]。在《要》篇的表述中,实际已将《易》作为统摄诸经的纲领提出。因此,从大的学术趋势看,《易》地位的提升与儒门对其态度的转化有密切的联系,廖名春对这一点的判断是相当敏锐的。
黄丽丽的意见对此问题是有重大推进的,特别是对“以《诗》为首”的六经次序作出释读,认为“《诗》居首位的六经次序是由我国轴心时代以前《诗》本身巨大而独特的社会功能所决定的”[100],这是少有学者谈及的。其对“以《易》为首”的六经次序的解释,也与易学演进的大势相合,特别是与经学在汉代的官学地位联系紧密。
前辈时贤在六经次序问题上已经为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很多意见也都非常接近于真理。我们在此基础上,对这些意见稍作点评,力图提出一点新解。
首先,孔子晚年推重《易》,《要》篇还被予以特别重视,但毕竟未明确出现以《易》为首的六经次序,是否能将这种次序确凿地断定于廖名春所认定的《要》篇,这是有讨论的余地的。
其次,若孔子之时或其弟子门人已将《易》置于六经之首,为何在孔子至刘歆之间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不见有人提及,而以《诗》为首的六经次序频频见于史籍?关于这一点,廖名春认为孔子对《易》的态度转变发生在晚年,接受此新说的弟子较少,所以一直到刘歆之时才正式首发其例。这种可能性虽不能完全排除,但总让我们觉得几率较小。一来,从孔子至刘歆之间的历史间隔过于长久,这种长期不为人知的六经次序忽然由数百年之后的刘歆提出,实在有些过于突兀;二来,汉人既以“颠倒五经”指责刘歆,亦可见以《易》为首的做法为汉人所不知,确出于刘歆首创。
再次,黄丽丽的勾勒虽然大体不错,但还是没有对汉代中期之后的易学特点进行分析,因为仅就官学地位言,并不能看出西汉政府对易学博士有特殊的关注,也未见对各家经学博士排定座次,论定高下。所以,官学地位和学术进展还不能说是一回事。而且易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明显的阶段性,汉代易学较之孔子及其后学的易学,在论证方式和重心上已经有了新的变化,把握这一变化才能真正把握《汉志》中“以《易》为首”之六经次序出现的语境。
综合起来,我们认为将以《易》为首的六经次序的出现归因于孔子晚年对《易》的推重和《易》在西汉中期的官学化,从大处看是正确的,在逻辑上也可成立,但在具体论证过程中尚有一些关键链条的缺失。以此回答《汉志》对《易》的推重,在解释的说服力和相关度上似乎仍显隔了一层。刘歆对《易》的推重还应当从更贴近历史的角度考虑,即从当时学术形态的演化和流变中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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