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的宗教活动和断代写本
梅弘理(Paul Magnin)
在佛教传统中,抄经成了一种功德事业。抄经可以由一名信徒亲自完成,或托人订制,也可以为了各种目的而为一座寺院制作。但所有这些私下的或公开的虔诚活动的目的,都在于维护佛法的兴旺发达并由此而获得功德,始终是为了祈求中华帝国内地和边陲的和平盛世。敦煌僧众也没有摆脱这种规则。在敦煌写本中检出的已被断代的题跋和各种文献,都向我们提供了这一问题的例证。对收藏于列宁格勒、伦敦、巴黎和北京的重要敦煌特藏的全面研究,说明了敦煌僧众的活动在何种程度上受中国历史动荡变化的影响。几乎每次断代写本的明显减少,都相当于一个混乱动荡的时代。无论大家研究的是哪一个世纪或哪一个朝代,大都一样。此外,对题跋(甚至是某些行政文书)的研究都趋向于证明,其中所记录的日和月的选择,也并不是随心所欲和信手拈来的。
因此,我们被迫面对两类问题:敦煌僧众的宗教生活在何种程度上取决于历史及其危机?题跋中最经常记载的是哪些日子和月份?这两个问题要求作出差异极大的答复,并开辟两个单独的研究领域。我要在此提出的是,第一批研究成果可以被用来做更为深入的工作。
我的方法在于借助于某个年号和某个独特年号的某一年的名称,而编制所有断代文献的统计表。为了从事这种研究,我并不是仅仅保留根据干支(甲子)纪年而断代的写本。我也没有更多地考虑分布在中国或其他地方的敦煌文书小特藏,虽然对这些资料所作的探讨,将会加强根据上文提及的大特藏而获得的成果。相反,我并没有排除抄写于敦煌之外,而又与其他写本一并在17号洞中发现的断代写本。在我最早接触这一内容时,并没有希望在写本中把那些真正的抄写时间与在晚期又用作其他的某些抄件中的时间区别开来。最后,为了确定具有行政特点的文书,是否遵守与一种宗教行为有关的某些规则,我都把它们纳入自己的统计表中。
对说明僧众生活的已断代写本的年代划分
宗教和行政管理事务,在敦煌僧众的宗教生活中,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对于这二者,和平或具有不同程度潜在的战争时代,都产生过直接后果。这一点通过持续于5—11世纪的时代而得到了证实。事实上,尽管在各个时代保存下来的写本数量中,存在有很大的差异。但我们尚有可能发现在僧众中有利于协调发展的时代,与其他那些在写本中未保留下任何断代迹象的动荡时代,形成了鲜明对照。我编制了已断代写本的第一幅分布图。第1行指所参照的世纪,第2行是我们根据自己的方法而统计到的已被断代的敦煌写本数目,第4行指出了相当于一个特定世纪的断代写本数目,与我的统计表中所研究的全部写本数目之间的比例。我列出了下表。
如果保存下来的写本的比例,符合由于古老时代和6—10世纪历史的偶然性而造成损失的规律,那么对于5世纪时的情况却绝非如此。如果大家将之与10世纪相比较,那么对于6世纪、7世纪、8世纪和9世纪的比率则分别为5、3、2和1.5。这就意味着,如果采用一种为避免小数而仅将零数变成整数的大致计算法,那么我们就是每掌握10世纪的5卷写本,才只掌握6世纪时的1卷写本。大家可以假设,在断代写本问题上存在的这种比例关系,同样也适用于未被断代的敦煌写本。
5世纪违背了写本损失的这一共同规律。5世纪与10世纪,其比例为1∶23;在5—6世纪期间,其比例却为1∶5。此外,我所统计到的16卷写本中的11卷,则属于一个从453一直延伸到497年之间的时代。如果大家充分注意这一点,那就要被迫承认,敦煌僧众在5世纪下半叶处于一种最好的稳定状态之中。这种事态是很容易设想的。在五胡十六国时代,尤其是在公元385—439年,甘肃地区被置于不同民族和五凉的控制之下。此外,五凉之一的西凉(400—420)曾选择敦煌立都。公元440年左右,拓跋魏对该地区的吞并则标志着一个极其混乱时代的结束。战争在此后也持续了数年,一直到北凉立足于吐鲁番为止,他们在那里创建了高昌王国,而吐谷浑人则定居于阗。一种类似的军事局面,部分地解释了在敦煌地区出现的不稳定形势,以及由年轻的佛教僧众在表达其信仰时所遇到的困难。
我应该提及,该王朝的建立相对还不太久。如果据传说认为,它是与公元353年或366年第一批敦煌石窟的开凿有关,那么S. 799正面这一断代为公元406年的《十诵比丘戒》经文的敦煌写本,便可以被认为是其最早的毗奈耶(律)经文之一。这一点最具意义的是,敦煌僧俗当时不可能拥有大量抄经,因为纸张的使用仅仅是在4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广为普及。该地区的政治形势、僧众团体的幼稚和刚刚开始使用纸张等因素,都是导致当时在敦煌制造主要是佛经的很少写本之因素。我们还可以假设认为,公元574—577年的法难,导致了5世纪时抄写的某些写本的损失。大家通过其他地方还知道,考古学家在北周(557—580)时代开凿和装饰的石窟数目很少的问题上,观点仍不统一。因此,敦煌的宗教活动在5世纪的某些时期,可能暂时受到压缩或有所减少。因为即使将上述原因都综合起来,也不足以解释在5—6世纪出现的敦煌写本的1∶5的比例关系。
从6世纪起,无论是保存下来的写本数量还是题跋或文中所记载的年代数目,都能够使人复原一种可供正确使用的年代表。在把所有已断代的写本按年代分类之后,大家将被迫承认,在某些时代或年代没有存在任何文书。在其他情况下,其中所提到的时间非常不规则地覆盖了其相对时代。年代中的这些逆差,在它们的前前后后的全部年代都有更多写本代表的情况下,则是颇有意义的。因此,我们编制了一张表,其中把具有一种不正常状态的所有时代都分门别类。对于这10个时代中每一个来说,最重要的是确立所有年代的百分比,并将此与前一个或后一个时代的百分比相比较。这样就产生了下表。(见下页)
如此区别出的10个时代中的每一个都相当于敦煌或中华帝国历史上的一些具体事件。我们现在就简单地对此作一番浏览。
第一个时代从魏孝明帝登基之年515年延续到尔朱荣的末年530年。当孝明帝登基时,他尚不足5岁。当时的摄政权便交给其母灵太后。灵太后本名为胡充华,原为先帝宣武帝之爱妃。这位残暴的铁娘子具有一种双重行为:一方面,她想方设法地对佛教僧众广施恩惠以积累功德;另一方面,她又下令杀死了原来的皇后,当她自己的情人一旦失宠时,也就杀死他们。反对派成功地于520年把她囚禁了起来。但在525年,她又利用所谓“六镇之乱”而重新夺权,并镇压了那些反对派。当时不仅仅京师内发生了内乱,而且驻扎在帝国北部和西部边陲各镇的叛乱,都干扰了敦煌的生活。528年,尔朱荣(495—530)起兵反对刚刚杀死了青年皇帝、以让一名3岁幼童取代了他的灵太后。当年5月,女篡权者被杀,同时被杀的还有千余名汉人,他们的府第都被没收并转给了佛教僧尼。
551—560年第2个时代,由与另一批和前一些事件有关的事件相吻合。我仅凭自己的记忆就可以提及:侯景的叛乱(548—552)对当时存在于那里的每个王国都有影响。也是在这个时代,北方的各王朝走马灯般地互相交替:北齐人于550年推翻了东魏,北周于557年经过数月的混乱之后取代了西魏。
第3个时代特别突出的事件是574—577年的法难。在568—583年,现在仅存两卷载有题记的写本,即被断代为572年的S. 8453和已被断代的576年的P.2965号敦煌写本。事实上,敦煌的这一混乱时代从565年一直延续到587年。敦煌在这个时代属于由北周控制领土的组成部分,北周继承了宇文泰(505—556)获得的势力。宇文泰出自一个投靠了匈奴人的家族,由于部将之间冲突的偶然机缘而先成为魏孝武帝的保护者,后又成为禅位于北周的东魏的保护主。在宇文泰死后,他那位在周王朝的侄子宇文护(515—572)以王朝的摄政者自居而招摇。北周最早的几位君主都处于他的控制下,其中就包括登基初年的周武帝(执政于561—578年)。但在572年,周武帝在自己身边集聚了足以强大到能够摆脱宇文泰的控制并令人抄灭其家族满门的一派力量。这位英明的君主同样也成功地吞并了北齐(550—577)王朝。正是在他执政期间发生了第一次法难事件。567年,一名叛教的佛教徒卫元嵩(史书中把他与道教徒张宾联系起来了)向朝廷上表,表中诋毁齐和梁王朝为了支持佛教而大兴土木造成的巨大开销。据他认为,这样的行为消耗了国库的财富并使民心所背,使他们忘记其义务并转向了空心而又根本无生命的偶像。卫元嵩主张一种“大同”,从而为北周皇帝带来了荣誉。568年,在使佛教信徒对佛教的公开辩论中,论战是围绕着《老子化胡经》而展开的。573年,皇帝的一道敕书把佛教贬到某种低于儒教和道教的地位。到574年,另一道敕书又命令僧尼还俗和掣夺寺院的所有财产,把它们分给大臣和王公们。这次法难扩大到整个中国北方。其深刻的原因并未被史学家澄清,但他们都提到,该皇帝于其执政初年,对佛教特别虔诚。
无论如何,这次法难对敦煌僧众肯定具有影响。他们的生活在隋王朝于581年开国时变得更为错综复杂了。这是由于定居在西域的突厥人提出了领土要求,他们希望控制整个通商大道以及河西的领土,而这里当时正是中国中原王朝与在该地区周围活动的许多小王国之间,大量贸易和政治交流的舞台。
在7世纪时,我们发现了一个从618年到658年这40年间平静(637—641)和混乱交替的漫长时代。它正相当于唐朝的开国皇帝高祖(618—626)及其子太宗(627—649)执政年间。也正是高宗(650—683)执政的前10年。我顺便指出,本为后两位皇帝妃子的武则天于655年被赐予皇后的封号,从而确定了她在宫中的全部影响。我们应记住这一时代的某些事件。617年,凉州的军事首领(司马?)李轨起兵反叛并自称是“河西大凉王”。619年,唐帝国重新恢复了在敦煌的政权,但反击吐谷浑和唐古特人的战争却仍在该地区持续。624年,突厥人进犯长安。626—630年,唐帝国的军队成功地把他们驱逐至蒙古地区。于是便出现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局面,从而方便了唐王朝与西域的联系。玄奘正是在这一时代经过敦煌赴印度。624年,西突厥人重新入侵西域。唐朝由于与回纥人结盟而战胜了突厥人并将安西都护府设于高昌。
武则天于705年薨逝之后,紧接着就是突厥人于706年在敦煌取得了对唐朝的胜利。除非是为作出更为深入的统计,否则现在尚不存在被断代为这一年的写本。敦煌同样也不存在725年的写本,这是继禁废非常富有的佛教宗派三阶教之后的一年。其次,在730—735年,当佛教在整个唐帝国中充分发展的时候,慧超于729年自印度归来,《开元释教录》的编修工作于730年完成。在仅仅引证这些例证时,大家还发现不了这个时代敦煌断代写本的任何踪迹。唯有近期增入北京图书馆特藏中的新字第1203号例外,它已被断代为732年。通过阅读《资治通鉴》(卷213和214,载第14—15册,第6788—6846页,1976年北京版),大家可以看到当时似乎在河西边陲维持着一种和平局面。然而,其中记载说在737年初,河西节度使崔希逸于青海之西击败了吐蕃人(清参阅第6826—6827页)。稍后不远(第6841—6824页),我们又获知某一位盖嘉运将军与突厥和吐蕃人发生了冲突。然而,石内德先生向我指出,在P.3855正面第2篇文献中存在有3份官方文书的抄件。其中提到了盖嘉运的名字。其名首先出现在一封致吐蕃赞普书中;在第2份文书中,又提到了向前北庭节度使和于740年成为河西与陇右节度使的盖嘉运交接职务印信的问题;第3份文书涉及了前河西与北庭节度使盖嘉运,于741年迫使燕支内附的问题。由于石内德先生搜集的这些资料,从而可以使人确定敦煌与盖嘉运活动之间的关系,大家可能希望从中找到730—735年写本数目锐减的原因。戴仁先生同样也发现,基本于同一时代,纸张的开本和厚度也起了变化。另外两类直到当时尚未曾使用过的纸张则被同时使用了。此外,P. 3274背(被断代为742年)和P. 3348背(被断代为748年)等敦煌文书,分别为衣服账和粮食账,它们证明该地区当时曾有过军事活动。(www.daowen.com)
761—849年,又出现了在年代上的一个新的断裂时代。这一时代相当于已成为我们参阅的许多精辟论著研究内容的吐蕃占领敦煌之漫长时代。我仅需引证某些时间就可以了。763年,吐蕃人夺取了长安。765年,唐朝军队借助回纥人在陕西使吐蕃人遭到巨大失败。766—767年吐蕃人占领了甘州、肃州和瓜州。768年,还应提到节度使已越来越独立地行事。781年,吐蕃彻底占领敦煌。787年,在唐朝与吐蕃人之间缔结会盟条约。然而,我也颇感兴趣地发现,786—790年,几乎所有的年份都在多种写本中出现。此外,我还应该指出,在766—776年间,吐蕃人对敦煌的包围并未能阻止宗教活动。唯有767年、770年、773年和775年的敦煌写本付阙如。此外,我没有掌握被断代为777—779年间的敦煌写本,其次,784—785年、791—792年以及后来的795—799年的写本也付阙如,我还顺便提一下,吐蕃僧诤发生于792—794年。
从790年起,唐朝失去了对玉门关以西所有领土的控制权。我们尚未统计到任何被断代为813—821年的写本。但在821年,一项新的唐蕃会盟条约承认了吐蕃人对整个甘肃地区的占领。从838年起,吐蕃势力衰落的迹象已经使人明显地感觉到了。848年,张议潮把吐蕃人驱逐出敦煌并继续收复河西,直到866年。收复敦煌并不是没有遇到困难,它可能导致了一些冲突。难道这就是对835—846年缺乏已被断代的写本(可以断代为839年和841年的P. 2705正面和P.2722背第3篇文献写本排除在外)解释吗?
这种衰落的另一个原因无疑应到中国法难的事实中去寻找。但这仍使人感到惊奇,因为密宗佛教当时在敦煌正蓬勃地发展。大家知道,圆仁在841年就曾发现了佛教在刚刚登基不久的武宗面前失宠的最早标志:在武宗寿诞时,唯有道教徒才被赐予紫袍。842年,玄玄和尚希望以其魔刀为唐人服务,以帮助他们战胜回纥人。而这种欺骗行为的揭露立即招致了一道诏令,迫使所有从事巫术和炼丹术修习的僧尼、所有那些以宗教为借口而逃避服兵役的人、所有那些违背佛教戒律而秘密蓄妻养妾的人还俗。844年,自唐朝开国皇帝高祖619年的诏令起,就在整个唐帝国中部遵守的每年3个月的斋期和每月6—10天持斋的戒规都被废除了。这场法难运动一直向前发展,直到武宗于会昌六年(846年)三月晏驾为止。同一年,宗教活动又重新在敦煌兴起,并没有明显间断地持续到911年。法难是否一直扩展到敦煌了呢?根据推理,吐蕃人对该地区的占领是不容置疑的。此外,在他们的推动下,密宗佛教渗透进了僧众的所有队伍和所有宗教表现形式中了。难道吐蕃人的力量当时就如此衰弱,以至于汉人可以对佛教僧众进行“报复”吗?另一种假设似乎同样也是值得欢迎的:于848年完成的张议潮收复敦煌的行动可能持续了数年,很可能从835年起就已经开始了。当时已不再有用汉文书写的敦煌文书了,从而解释了这一时代缺少写本的原因。但这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继吐蕃占领末年缺乏敦煌写本之后,又是一次写本大量增加的时代,一直持续到911年。我们于这一年后又发现有7年的突然中断,一直持续到918年。这次中断相当于敦煌历史上的某些具体事件。894年,张议潮的孙子张承奉夺权,900年被唐朝册封他出任节度使一职。905年,他自称“金山国白衣天子”,并创建了西汉金山国,其领地范围肯定很有限,但却持续到914年左右。正是从这一时代起,张氏与曹氏家族之间的权力之争转向有利于后者。曹氏家族中第一名享有“归义军节度使”之封号者,便是卒殁于936年的曹议金。
最后一个混乱时代是从993年起直到1002年,1002年是敦煌写本中的最后一年,也是曹延禄被曹宗寿所杀的一年。数年之后,唐古特西夏人吞并了敦煌。
对已断代的敦煌写本的这种初步的全面分析,可以使我们得出一种结论。当文书中的一系列的年代缺乏或含有的断代写本出现了经常性的空缺时,那么每次或在敦煌地区的范畴内或在中国中原都相当于一些具体事件的时间。相当于这些时代的断代写本的阙如,则既可以通过当时未抄经文,又可以通过偶然出现的破坏来解释。有一件事至少是可以肯定的:僧众的活动和佛教徒们的信仰,在任何时候都逃不脱历史的漩涡。
题识中最经常提及的日和月
我已经研究过的大批敦煌写本,都包括对被假设认为完成抄件的月份的记载,并且往往也带有被认为是写本完成的日子。一种粗略的统计,便可以使人列出下面的两幅示意图来。
根据832卷写本而编制的月份比率示意图
这两幅相辅相成的示意图清楚地说明了宗教活动主要出现在每年的最初几个月中,唯有三月份外,它与二月和四月相比显示了一种明显的减少。事实上,二月中则以几个节日为标志:释迦牟尼出家求法纪念日(八日),他进入涅槃的日子(十五日)和观音菩萨诞生日(十九日)。稍后不久,大家还要庆祝禅宗六祖慧能的诞生日。至于四月份,四月八日一天本身就是可以利用纪念释迦牟尼佛诞生日的机会而引起多种慈善行为。与这两个月相比,三月份则没有特殊节日。一月一日,佛教徒们要庆祝未来佛弥勒的生日;十二月八日,他们庆祝释迦牟尼升为佛陀的日子。至于五月,它是这批写本中提到最多的一个月份。它与一月和九月形成了被认为是持斋期的3个月的组成部分。九月似乎是所有月份中最少提到的一个月。它与其他被称为夏季月一起共同形成了一个休假的和最少活动的时期。本文这一简单解释是对根据敦煌佛教的发展及其教规戒律而从事更为深入和更为详细的研究的呼吁。这两幅示意图形成了正在从事的研究的出发点。
有关写本中指出的日子的示意图的情况也如此。在大家于其中同时发现年、月和日的677卷写本中,我们可以获得如下数据:
如果我们编制这些出现次数各自与我们所掌握的样本之百分比,那么我们就会得出一种颇能说明问题的曲线变化表:
这同一种比率的曲线上升示意图
为了编制这幅曲线示意图,我保留了所有载有题记的写本,即使是具有行政特点的文书也罢。我希望验证,尽管有某种混乱,用于持斋或一个佛教节日的日子始终占突出地位。这种论证似乎已经完成了,因为所保留下来的31%的写本都与每月的二十三日、一日、八日和十五日有关。然而,这都是一些庆祝佛陀生平中的某些事件而又忘不了持斋的日子。持斋在传统上是确定为每月6天(一、八、十四、二十三、二十九和三十日),非常奇怪的是这些斋日中的3天并不被严格遵守戒斋。它们各自的比例是:三十日为1.03%,二十九日为2.5%,十四日为2.8%。相反,一日则属于持斋最好的日子之列。事实上,完全如同在佛教传入初期那样,敦煌僧众采纳了在新月之前的日子里持斋,也就是一日、八日、十五日和二十三日。若能够确定,这同一些日子是否在敦煌佛教信徒们的思想中,也符合地藏菩萨每月的十斋日(一、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和三十日)仪轨,或者是否符合每年的十二日(一、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二十四、二十六)历法,那也是很有意义的。这是以我们在敦煌写本中发现了许多稿本文献为基础的两类宗教修持。此外,这一切都已由苏远鸣先生作了研究(《地藏菩萨十斋日》,载《敦煌学论文集》第1卷,巴黎1979年版,第135—159页;《敦煌写本中的每年十二日历》,载《法兰西远东学院通报》第69卷,1981年,第210—228页)。
另外,我还应更深入地研究一番,这些时间是相当于唯一的仪轨戒律或信徒是由更具有个性的动机所驱动;为其家庭活着的或已故的成员祈祷、获得减轻疾病痛苦、尊重一种许愿和对佛陀表示虔诚。有时也会出现一种简单的抄经,或供某一寺院使用的经文修订本便被故意标注这些时间之一。这些都倾向于证明,无论作什么用途的佛教经文都保持某种宗教特点。
这种仍属初步的研究会使人窥见,大家可以从对敦煌写本的宏观研究中得出的全部教诲。然而,为了更为完整起见,则必然考虑敦煌绢画和壁画中的题识。没有这种概貌,我就仅仅会对敦煌的宗教活动有一种片面的看法。大家还应该逐世纪地研究其发展。我的统计表可以通过例证而说明,每月的十五日要比八日的持戒遵守得更为严格。事实上,这后一个时间在包括9世纪在内的期间,始终占突出地位。在10世纪期间,这种情况则向有利于十五日的方向转变了。这不仅仅是由于一种比较严格的守戒,而且同样也是由于断代于同一日的同一篇文书的一系列抄件。最为有意义的研究尚有待于进一步去作,这就是把这种具体的活动,与在律部经文或供僧俗使用并在敦煌流行的文献中阐述的观点进行比较。它们同样也证明必须统计已被断代的文书之内容。
(译自《远东亚洲丛刊》,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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