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写本中的乌鸣占凶吉书
茅甘
我本论文的缘起,是近来在伯希和敦煌汉文写本特藏中,发现了两卷根据乌鸦鸣叫声进行占卜的写本,这就是P. 3988和P. 3479号的乌鸣占凶吉书,这两卷写本都接近于P. 3035号中的藏文写本(现编为Pt.1045),后者已由巴科于1913年(1)和劳佛尔于1914年(2)刊布。一种误解使巴科认为藏文献中的征兆是与闪电,而不是与乌鸦有关,劳弗尔及时对此作了纠正。
Pt.1045(原编为P.3035)号是当时所知的唯一的一卷乌鸣占凶吉书。但此后,人们又先后清点出4卷敦煌藏文写本。因此,我们今天共拥有一整套7卷有关同一种占卜方法的敦煌写本,其中有5卷为藏文写本:Pt.1045、Pt.1049、IO.746(印度事务部图书馆藏斯坦因敦煌藏文写本)IO.747和P. 3896背;两卷汉文写本:P. 3479和P. 3988号。从这些新资料来看,我觉得非常有意义的是继续研究一下已使劳佛尔关心过的问题,也就是这种占卜方法的起源问题。我们是否应该如同劳佛尔曾希望作的那样,把根据乌鸣而占凶吉的做法,视为一种先起源于印度,后来才被吐蕃人接受并作了修改的占卜术呢?或者是新的汉文史料是否允许我们把它视为吐蕃向中国中原的一种借鉴呢?或者是指一种经过汉化的印度—吐蕃占卜法呢?
开始时,我曾经想到一篇对于藏文和汉文时辰表的比较研究论文,可以为这个问题提供某种答案。但由于我本人不是藏学家,所以我只有在石泰安和今枝由郎先生的帮助下,才能触及这个问题。很遗憾,尽管这些著名的东方学家们给予了我慷慨帮助,但这种调查研究的结果依然令人沮丧。在得到相反的证据之前,大家最多也只能说这是两种独立的时辰表,不存在彼此之间的借鉴问题。因此,在本文中,我就将特别注重研究两种未刊汉文文献的内容。
然而,在从事对这些文献的研究之前,则必须对中国中原地区的鸟卜作出某些说明。占卜中使用的鸟主要是乌鸦、喜鹊、雉鸡、燕子、仙鹤、鸽子和麻雀。这些飞鸟的体态、颜色、数目及其栖落处等方面的任何特征,都可以产生某种预兆,但大家主要是从其异常的颜色中得出征兆的。在一般情况下,白鸟都是吉祥的,因为它们只有在一名有德的君主占据王位时,才会出现(3)。然而,在白色为吉祥的同时,黑色却具有成为凶兆的危险。这就是在中国中原出现的情况,那里的黑色始终与“阴”之顶峰的北方和冬季相联系。因此,乌鸦在原则上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凶兆的鸟。这是在中国文学中首次提及乌鸦的地方表现出来的。在《诗经》的第129首诗中指出(4):
民之无辜,并其臣仆。
哀我人斯,于何从禄?
瞻乌爱止,于谁之屋。
然而,由于一种置身于太阳中三爪乌鸦之神话,乌鸦也具有某种吉祥的外貌。众所周知,正是一只青鸟传递了天命将从商转向周和文王即将登基的天意(5)。它的降临就如同与之具有亲缘关系的凤凰的降临一样,是欢乐的象征。
但这仅仅是一些零散的暗示,从《后汉书》起,出自飞鸟(以及其他动物)的征兆,都在各断代史有关五行的几卷中频繁出现。正如薛爱华所作的那样(6),大家甚至可以发现,鸟卜的预兆已经被编成了法典。因为同一类鸟,在唐代于同样的背景下,产生了与在汉代相同的征兆。
如果说我们非常熟悉官方的占卜,那么我们对于民间的占卜却几乎一无所知。大家对于后者最多也是能在诸如段成式那样的某些文人的著作中,发现一些零乱的记载(7)。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这一批汉文文献非常宝贵,它们成为了一种民间的和完整的占卜方法的罕见史料之一。
该领域中的资料贫乏和匮缺,可能是由于唐代有关星相和占卜的一切,都变成了皇帝垄断的事实造成的。《唐律疏义》在这一点上的记载非常明确。在敦煌发现的《唐律疏义》的一残片P. 3608(8)中,恰恰包括这样的法律条文:
“诸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谶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9)。其纬、候及《论语谶》,不在禁限。”
由于在该文中存有武后时代的新字,所以《唐律》的这种抄件残片,可以被断代为689—704年之间(10)。因此,很清楚,法律的思想在敦煌并非不为人所知。但从伯希和与斯坦因特藏中,发现的一批为数相对很高的星相与占卜敦煌写本来判断,它的行用似乎在那里从来也不是很严格的。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些未刊文献,视为中央政府对帝国边陲地区强迫臣民守法,而无能为力呢?或者是这些文献应被断代为天朝政府的法律,在此类地区未被很好地付诸执行的时代呢?据研究敦煌写本纸张的专家戴仁先生认为,这些文献中的大部分都或被写于更为古老的写本的背面,或被写于在吐蕃占领时代(781—848)和后吐蕃时代制造的纸张之上(11)。我们文献的纸张正相当于对9—10世纪纸张的描述。
史料来源
Pt.1045和Pt.1049号敦煌写本都被统计在拉露的目录中了(12):IO.746和IO.747号敦煌藏文写本已由瓦累—普散作了描述(13)。因此,我于本文仅对敦煌汉文写本P. 3988号和相对尚未被统计过的用藏文写成的P.3896号汉文写本的背面,作一番详细描述,同时其提要对P.3479号写本作了一种简单描述(14)。
P.3988也如同我们这一批中的所有写本一样,它是一种填字格子一般的表或占卜预兆表,共分90个格子,每个格子又由横向排列的10个时辰单位和竖向登录的9个方向组成(15)。这些格子中的每个都由一种预兆所占据。写本是完整的,除了预兆表之外,还包括有一篇被分成6个专栏的22行文字组成的文献:
1.根据乌鸣声的地点而作出宣布死亡的预兆(第1行至第6行)。
2.根据听到乌鸣声的日子而作出的预兆(第8行至第11行)。
3.根据乌鸣声的方向而作出的预兆(第12行至第14行始)。
4.根据乌鸦聚集的地点而作出的预兆(第14行中间至第16行始)。
5.根据听到乌鸣声的时辰而作出的预兆(第14行中至第16行始)。
6.根据乌鸦所栖落的地点而作出的其他预兆(第19至第22行)。
这些专栏标题的后面,紧跟着是两行简单地指出这种办法运行方式的文字。
该写本中的两页仅有一处受到严重残损,右上方的一处撕裂使3个时辰单位和一个方向的记载残损了。
文中使用了具有强烈行书倾向的楷书文字,到了写本的末尾处写得潦草无力。字行有时与用竹笔尖(?)画好的格子重迭。其红褐色的纸张、不太均匀的纸浆、包含有粗大网纹的线条都说明了这一点。
P.3479号敦煌写本同样也是完整的。除了预兆表之外,它还包括着一篇11行的文献,甚至还包括前一卷写本中的第2、3和5个专栏。有关掌握占卜方法的两行文字,于此却写在表格的前边,而不是被置于文末。我再重新提一下,其下部的一处残破,使表中的15个格子和文中第1行的第5至第9个字都不复存在了。写本上部的空白处装饰有用墨画的两只乌鸦的图案。其纸张与P. 3988号写本相同。
P.3896号写本的背面,是粘贴在一卷由3页组成的汉文写本的背面的一卷藏文写本残卷。该写本的正面由一篇不完整的占卜文献占据。其背面,在藏文文书之外还包括两种用汉文写的祈求丰收的愿文、两种食物和用品登记表(其中的一种是不完整的)。预兆表中央的一个洞破坏了6个格子。另外15个格子,也在写本左部的一处很大的撕裂处的作用下,而消失了。表格的线条是用芦苇或木尖笔描画的。其棕褐色纸张的质地很均匀,并包含有粗大的网纹。
藏文和汉文写本之间的差异
我们刚才看到,这种占卜方法的关键因素是预兆表。在藏文写本中,其方向与汉文写本相比较肯定是相反的,但如果把后者向左旋转45度,那就很可能会使两种征兆表互相重合起来。无论如何,这里仅仅是一种形式问题。然而,在以中国内地和吐蕃的乌鸣占凶吉不同观念为基础的两类写本之间,却存在着一种根本的差异。对于吐蕃人来说,正如这些写本的前言所揭示的那样,乌鸦是一种神力强大的神的使者(16),以其鸣叫声传达神的意愿,凡夫俗子不能够深悟这些鸣叫声的意义,只好去求教一名占卜师,以了解其含义。在遇到凶兆的情况下,巫帅可以向请教人提示向飞鸟奉献某种供品。供品的种类与乌鸦发出鸣叫声的方向相统一,供品也都在每个方向的上部指出来了。如果乌鸦接受了供品,那么恶兆的命运就会被消除驱散(17)。这种宗教内容使汉族方法中所缺乏的藏族占卜术产生了一种严密的结构。
这种占卜方法似乎是受同一种模式影响启发的杂乱文献的汇编。如果说在汉文文献中没有提到供品,那么我们却于其中发现了一些可以避免某种凶兆之后果的秘诀。这一点对于P.3988号写本中的a号文献是特别真实的,它特别突出地强调了乌鸦和死亡之间的联系。然而,如果在一段特定时期内,对离家(第3—5行)的禁忌具有非常古老的历史(始于汉代),并且也出现在其它的占卜术(如P. 3601的犬类占卜术的残卷)中,但挂出一颗猪头、一张畜皮或一幅虎像(自上古时代以来就以其神祇使者的身份出现)(18)的做法,却揭示了比占卜法更多的驱邪作用。
敦煌写本中的时辰
正如大家已经指出的那样,我们写本中的时辰表已经有人作过研究了,而且还是怀着为乌鸣占凶吉方法的起源问题找到某种解决办法之希望。如果可能证明藏文的时辰表系译自汉文,那么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我们应该从汉文文献开始,大家知道在王莽统治时代(公元8—23),将每日分为十二更(双时)的做法就得到了正式采纳(19)。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非常惊奇地发现,这批写本仅仅使用了10个时辰。我认为劳佛尔对这项内容的一种假设,必须被排除。作者提示说,藏文预兆表覆盖的时间,就相当于印度历书中乌鸦最为活跃和最多见的15个时辰的一天。但在数行文字之后,劳佛尔在承认Pt.1045号仅仅与1—21点钟的阶段相吻合时却自相矛盾(20)。因此,选择十更而不是十二更的问题依然留作悬案而未决。
指更(双时)的名称之用法要早于王莽年间。在一篇有关被断代为公元前96—55年的汉简的文章中,陈梦家指出了“鸡鸣”、“日中”和“日入”等词,就已经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中了(21)。近来,饶宗颐先生在他的一本有关在云梦发现的占卜签(大家认为它们应被断代为公元前255—250年的秦昭王时代或是在其前任在位期间)的书中证明,这些名词已被与十二地支相联系起来了(22)。然而,直到目前为止,大家还都认为这种相互联系仅仅是在很晚之后才出现的,也就是在汉朝的元帝(公元前48—32)或成帝(公元前32—25)执政年间(23)。
然而,在我们的写本中,时辰的名字并未与预兆表中的地支文字相联系,但在另外一组敦煌写本中(也就是在由戴密微和饶宗颐所统计到的“十二更转”曲子中),却已经这样了(24)。这就说明这种做法在此时代尚很流行。
为了更方便对十二个时辰(更)的比较,我编列了下表。大家于其中同样可以发现由石泰安和今枝由郎友好地告知我的藏文时辰的名称。
汉文和藏文时辰对照表
说明:
①(s)系指石泰安(R.A.Stein)先生的解释。
②(I)系指今枝由郎(Y.lmaeda)先生的解释。
③(车)很可能是一个错字,应为“东”。
“东方署”一词未出现在《五更转》的写本中,把它与P. 3988作比较是不可能的,写本的这部分已残缺。
“夜半”和“人定”(可能是入定)这些词也出现在P.3497号写本的第17行中。
大家从这份表中可以推论出什么内容呢?一方面,虽然这些名词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经受了变化,为指时辰而使用这些名词的习惯,至少从云梦汉简时代就得到了证实。此外,正如《十二更转》的写本所证明的那样,这些名词于9世纪时还在频繁使用(25)。因此,大家可以承认,乌鸣占凶吉书的时辰名表,就相当于某种古老的用法,而这些名词又真正是汉文的。
对于藏文的时辰名词,形势却不太明朗。固然,在藏文和汉文名词之间,存在着一种类比,但我请教过的藏学家们,在赋予某些时辰的名称方面意见有分歧。然而,他们对于承认我们写本中的时辰名表并未出现在其他藏文占卜文献的问题上,观点却互相吻合。这种事实值得引起大家注意。
今枝由郎先生认为,藏文名表相当统一和很可能是吐蕃所特有的。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自汉文或甚至是自梵文翻泽的问题(26)。我以后还有机会回头来论述这一点。
劳佛尔的假设
在接受今枝由郎观点的范畴内,则必须放弃把吐蕃的鸟卜视为一种汉地的影响。在权宜接受这种观点的同时,最好还是仔细研究劳佛尔有关支持这种占卜法的印度起源而提出的论据。如果劳佛尔的假设可以得到证实,那就曾经有过这种占卜术从西向东的第一次传播,大家甚至也可以设想这同一方向的第二次传播,但这第二次却是从吐蕃传向了中国中原。劳佛尔为支持其理论而征引的例证可以被概括如下。
在藏文《甘珠尔》中有一篇于9世纪时由僧善戒译自梵文的有关鸟占的论著。这部叫作《鸟卜经》的论著共分为三部分:①一组以鸟鸣叫的时辰和方向为基础的预兆;②据乌鸣声为行人作占卜;③与乌鸦的筑巢地有关的预兆。因此,《鸟卜经》第一部分的预兆和我们写本中的征兆正巧是以同样的方式安排的。据劳佛尔认为,这种吻合性远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吐蕃卜师们为了将梵文著作中的资料改编成表格的形式而作出的一种有意识的努力。这种论点是能够站得住脚的,但它也遇到了某种很大的障碍:在写本中有10个时辰单位,而在《鸟卜经》中却仅仅有5个。然而,劳佛尔并未给予这个问题很大的重视。他把补充加入的时辰,视为卜师为了使这种方法更符合藏族习惯而施用的一种诡计(27)。
然而,把时辰的数目减半也引出了一些难题:《鸟卜经》中的45种征兆尚不足以填满表中的90个格子。那么多的征兆是从何而来的呢?劳佛尔于此处的看法也缺乏明确性,他认为“《鸟卜经》的其他部分以及同类占卜书,于这个时代就已经在吐蕃存在了”(28)。但是,正如读者通过劳佛尔的文章本身便可以理解的那样,《鸟卜经》中的补充征兆与预兆表中的那些只有很少数相吻合。大家同样还可以思忖,为什么在采纳了《鸟卜经》的第二部分之后,吐蕃的卜师们可能会忽略另外两部分呢?因为这后两部分的预兆同样也是真实有效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应该提一下IO.747号写本(这是包括一组补充预兆的唯一一卷藏文写本)跋尾中的预兆,与《鸟卜经》中的预兆就不再相吻合了。
因此,我觉得自劳佛尔的文章发表以来又发现的藏文写本,未能提供支持其假设的任何新内容。但是,在供品的问题上,这位著名东方学家的论据却是坚实可靠的。他证明了在与方向相联系的9种供品之中的两种(白胡椒和一种用于制造香料的树脂性物质,蔓菁或黑香)均出自印度,另外两种(大米和鲜花)同样也是很著名的印度供物。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9种供物中的8种出自同一地区,这就不仅仅包含有其模式的一种印度起源的思想,而且还有在这种吐蕃方法中夹杂有印度因素的思想。本处涉及的著作(至少是根据劳佛尔于其论文中提供的译文来看),仅仅有一次提到唯一的一种供物,这就是青蛙(田鸡)肉,人们在Pt.1045中同样也可以发现之(29)。然而,正如劳佛尔本人所指出的那样,人们认为是在吐蕃而不是在印度的乌鸦爱吃青蛙肉,甚至有可能是把这种供物包括在《鸟卜经》中是由译师引导衍入的,写本中对此同样也给予重视,却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是自梵文著作抄来的。
因此,大家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尽管在《鸟卜经》和藏文文献的构思之间,具有某种相似性,但没有任何因素能证明这些文献是受到了《鸟卜经》的影响启发。
结论
敦煌的7种乌鸣占凶吉书的写本证明,这种预言占卜法于其时代(9世纪?)取得了某种成功。这种成功在吐蕃可能比在中国中原更大,虽然发现7卷藏文写本与两卷汉文写本的比例本身,却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但这种占卜法的模式之起源仍不为我们所知。本文中研究过的两种假设也只提供了很少的毋庸置疑的内容。一方面,对藏文和汉文时辰名称的研究,似乎说明了两种未曾互相影响过的独立方法的存在;另一方面,如果大家可以承认吐蕃的乌鸣占凶吉法吸收了某些印度观念,那么本文涉及的方法就很可能是从印度传到吐蕃的。因此,我们或是应该到中国中原,或是到吐蕃去寻找这种占卜方法的雏形。汉文和藏文的征兆表不仅仅是以同样方式安排的,而且其相同的或略有小异的预兆中的三分之二,占据了两幅表中的相同格子。我同样深感棘手的是,当征兆于其中的一种文本中含糊不清时,在另外一种文本中的情形也同样如此(请参阅4/Ⅲ和5/Ⅰ)。因此,大家可以承认藏文和汉文文献均受到了同一种雏形的影响和启发。
在我所掌握的微不足道的文献基础上,支持这样一种雏形的汉地起源论又有些什么证据呢?我们在清楚地知道这只能是一种假设的同时,下面一些观点值得强调指出。
1.藏文文献中包括很可能是起源于印度的供品。在假设认为该文献从吐蕃传向中国中原时,为什么这些供物却未出现在汉文写本中呢?这后一批写本仅仅强调了驱恶运的秘诀,然而在中国中原也绝非未出现过供品。作为例证,大家可以引证P.3601号写本中的鸟卜片断,其中提到了50种面点供物。
2.汉文的时辰名表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出现了。藏文写本中的时辰名表似乎是完全用于这类文献。如果这种方法起源于吐蕃,那么时辰名称就不可能如同它们在汉文写本中那样具有传统性。
3.中国至少从隋代起就存在着一种以乌鸣为基础的占卜方法。《隋书·经籍志》提到了一部一卷本的《六青鸟音内秘》的占卜书,由某位焦氏著(30)。
我不愿意斩钉截铁地断言,但却可以接受那些支持乌鸣占凶吉法之汉地起源的论据具有相当的分量。然而,只要尚未对藏文文献作过系统研究,我们就被迫停留在猜测的范围中。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家却可以庆幸那些为我们复原一种已遭遗忘的民间占卜法的汉文写本的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提到另外一种同样也是以乌鸣声为基础的民间占卜法,已于其时代由金葆光(H.Doré)指出了(31)。本处提到的预兆,也如同在写本中一样,随着乌鸣的方向和地点而变化,但这种办法中却缺少预兆表中的关键因素。大家可以思忖,为什么卜师们在深知内情的情况下,会遗弃这样一种实用的占卜方法呢?因此,我不同意劳佛尔的观点(32),他把敦煌写本视为由金葆光于清季所描述的那种方法的先祖。
然而,正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那样,一种乌鸣占凶吉的方法在隋代就已经出现,不过这部著作已佚,我们已无法知道这种方法是否包括一幅预兆表。但大家可以假设认为,当时曾并存有多种此类占卜方法,其中有些包括一幅占卜表,其余者则无。这种办法之一(无预兆表者)可能产生了清代的那种占卜法。自本文写成之后而发现的一卷写本,恰恰支持了这种假设。这里是指由两页组成的一卷汉文写本,被编为P.3888号。非常遗憾,该卷写本的开头处已残缺,因而无法知道它是否包括着一幅预兆表。现在留给我们的文献的21行共包括一部占卜论著的两节,它原来至少共有7节,现在已残存的两节是第5节(有关行人的征兆)和第7节(有关兵营的征兆),第6节付阙如。文中既未涉及袪恶运的秘诀,又未指出其供物,预兆仅仅与乌鸦发出鸣叫声的方向有关。该卷写本中比比皆是的有关方向之预兆,却奇怪地令人联想到了人们在清代的方法中,所发现的有关这些方法的征兆。
这卷写本已被断代,题跋中指出抄写者于庚寅年二月二十八日写毕,即咸通十一年,也就是870年。
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的最后一点,是其中提到了郯子(第5行)。然而,“郯子”自战国时代以来就是乌鸦的代名词(《春秋》,襄公七年和昭公十七年)。“郯子”也于一部占卜经中留下了其名,这就是《郯子占乌经》,它被列于《宋史·艺文志》中了。因此,从宋代起就存在有多种占卜法,而清代的方法则可能与之相联系。
本篇有关乌鸣占凶吉书的汉文写本的初步研究,主要是说明了我们在这一领域中的知识的欠缺。但在中国的11世纪时,很可能是至少就存在过两种根据乌鸣声而得出预兆的方法。在这两种方法之中,那种包括有一幅征兆表者肯定最有意义。
下面的表指出了Pt.1045和P.3988号写本中的那些完全不同的征兆(表Ⅰ)和只具有歧异之处的征兆(表Ⅱ)。(www.daowen.com)
除了在后面带有S的字母(石泰安先生的解释)之处,藏文写本的译文是巴科先生的。由于石泰安先生的新译文,这两种文献之间的吻合性更大了。大家可以从中统计到38种相同的征兆;23种具有歧异处的征兆;29种完全不同的征兆,
为了更好地使这两种文献相吻合,汉文写本已被向左转了45度。罗马数字指时辰,阿拉伯数字指方向。
表Ⅰ歧异之处对照表
表Ⅱ完全不同的预兆表
我选译了P.3988,它比P. 3749更为完整和更有意义。然而,我也使用了这后一卷写本以填补P.3988中的某些阙文。在下面刊布的该文献中,这些补阙字都被置于方框中,那些其释读难以定夺的字后面带有一个问号。空方框表示一个阙字,方框内的字是据假定而补阙的文字。异文均在注释中指出来了。
P.3988号写本录文
第1节文书(第1至6行)
占孤鸣丧死
鸣子地,不出三十日,南家有死。见血光于地(33),献之吉。鸣丑地,不出五十日,南家死者,又十女亡。埋虎(?)形吉。鸣寅地,不出十三日,东地家女人凶,虎(?)悬寅地。鸣卯地,不出三十日,东家长子死。铁十斤悬五尺杆(?)头卯地吉。鸣辰地不出十五日,西家及北家口死。以(?)皮丈杆头向辰地吉。鸣巳地不出三十日,西南家有死。猪头着(?)巳地。鸣午地,不出三十日,东家死。大献之吉。鸣未地,不出十日,东北家亡。□见□血,以羊头一妆悬午地。(第7行,原文已遭损坏,无法翻译)鸣丧者,万器之愤(?),之骸骨;或精明见血光大状之,其状好比。
第2节文书(第8至12行):
子日合鸣,忧见血盗贼至门。丑日鸣者在屋上,女妇口舌事。寅日鸣南合上,忧嫁娶事。日鸣树上,必有远客来。巳时日鸣场上,女妇口舌事。午日鸣存大(?)门户上,必有官事(34)。未日鸣於屋上,忧净财有口舌。申日鸣合西树上,忧官。酉日鸣在(?)上,忧官事来。戌日鸣北东屋上,孤鬼(35)索酒食吉。亥日鸣圆上,有分财事,六畜亡。
第3节文书(第13行至14行始):
鸟从东来鸣有使事。从南鸣有酒食。从西来忧。四角季上鸣者,有不安事。
第4节文书(第14行中至第16行中):
鸟无故群队集人舍上鸣者,不而去,大吉。住(?)熟不止长,来(?)凶。鸟从北方来鸣者,有人来欢善相见。鸟来近人家合上鸣,必有死亡;在下鸣,忧长子长妇。
第5节文书(第16行中至第19行中):
日出鸣大吉。旦鸣,君子恶(?似应为“恩”之误),人得食。食时鸣,有远书信来。日中鸣,忧盗起。日昳鸣,忧病起。哺时鸣有酒宴(?)事。黄昏鸣忧远行事。人定鸣贼入界,夜半鸣郡(似应为“群”之误)贼入界。
第6节文书(第19行中至第22行):
鸟鸣丧子地酒宴事,丑地官事,寅地远人来,卯地买卖事,辰地客至,巳地得财物,午地有文书事,未地宅舍事,申地酒宴事,酉地有忧事慎之?,戌地病患事,亥地盗贼事。
鸟占临决所人,鸣者从来处形候吉凶。法若看八方上下,看时傍通占(36)。
乌鸣占凶吉预兆表
续表
P.3479作:“出行,官事。”
P.3479作:“官有急。”
P.3479将这两个格子颠倒了。
P.3479作:“受亲至人来。”
注释:
(译自《远东丛刊》,1987年第3期)
【注释】
(1)巴科:《闪电预兆表,藏文文献的刊布和翻译》,载《亚细亚学报》第2套,第1卷(1913年),第345—349页。
(2)劳佛尔:《吐蕃的鸟卜》,载《通报》第15卷(1914年),第1—166页。
(3)薛爱华:《唐代的鸟卜》,载《美国东方学会会刊》第83卷(1963年),第199—201页。但这条规则还有某些例外,如白燕预兆权力将旁落嫔妃及其党羽手中。
(4)高本汉(B·Karlgren):《诗经》译本,载《远东古物博物馆馆刊》,斯德哥尔摩1956年版,第134—138页。
(5)帕克尼埃:《商代和西周的天文学文献》,载《古代中国》第7期(1980—1981年),第3—32页;马蒂厄:《古代中国的乌鸦》,载《宗教史杂志》,法国大学出版社,巴黎1984年版,第345—349页。
(6)上引薛爱华书,第200页。
(7)段成式:《酉阳杂俎》卷16,第129页;上引薛爱华书,第202页。这位中国文人另外还告诉我们说:“卫公言,鹅警鬼,鹃厌火,孔雀辟恶。”
(8)P.3608号敦煌本,第9—14节,第19—20行。该卷写本已由山本达郎、池田温和冈野发表于《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文书》中了,东京东洋文库,1978年版,上、下卷,第22—44和124—128页。
(9)在宋代,法律仍然很严厉。在1038年左右,某一位高苏仅仅由于他拥有的天文学书籍不完整,才逃脱了死亡。相反,1097年,文人张田由于两项违法事件而被判处死刑,其一就是拥有天文学书籍。请参阅薄明松:《中国的书画》,未刊博士论文,于1979年在芝加哥大学通过。
(10)《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文书》第223页。有关武后时代的“新字”或“俗字”问题,大家还可以参阅戴仁:《敦煌吐鲁番写本中的武后新字》,载《法兰西远东学院通报》第73卷(1984年),第339—354页;崔瑞德:《中国中世纪的绘画和出版物》,纽约1983年版,第13页和注(第88页)。
(11)戴仁的口头报告。
(12)《巴黎国立图书馆所藏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目录》,3卷本,巴黎1939—1961年版。Pt.351背面第3行中包括着对这类占卜的一种简单的提示。该卷写本同样也被列在此目录中了。
(13)德·拉·瓦累—普散:《印度事务部图书馆所藏敦煌藏文写本目录》,牛津1962年版。
(14)《巴黎国立图书馆所藏伯希和敦煌汉文写本目录》第3卷,圣—波利尼亚格基金会出版社,巴黎1983年版。
(15)劳佛尔于同上引书第5页正确地指出,在飞鸟不是于听它鸣叫的人脚下发出声音的范围内,9个方向则是合乎逻辑的。但10个方向的意思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致于P.3988号写本的抄写者也不采用他自己文献中的清楚记述,于有关使用该方法的一行文字中同样提到了10个方向。
(16)乌鸦确实有时也扮演西王母使者的角色,但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种次要的角色会被纳入到乌鸣占凶古书中去。在吐蕃,劳佛尔于其《苯教历史文献》(载《通报》第2卷,1901年,第24—44页)中指出,某些苯教上师会变成飞鸟。霍夫曼于其《西藏苯教源流史》(科学和文学院版,美国茨—威斯巴凳1950年版,第71页)在引用劳佛尔文的同时,又提及这后者未指出其史料来源,而他本人也无法重新找到该文献的原文。
(17)劳佛尔:同上引书,第5和9页。
(18)请参阅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普林斯顿大学出版,1975年版,第112—127页。
(19)陈梦家:《汉简年历表书》,载《考古学报》第2卷(1965年),第103—149页。大家还可以参阅马克(M.Kalinowski):《汉代编制历书的仪器和六壬法》,载《法兰西远东学院通报》第72卷(1983年),第304—414页。
(20)劳佛尔:同上引书,第9页注(2)。
(21)陈梦家:同上引书,第116页。
(22)饶宗颐;《云梦秦简日书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9页。
(23)陈梦家:同上引书;马克:同上引书,第350页。
(24)戴密微和饶宗颐:《敦煌曲》,巴黎国立科学研究中心出版社,1971年版,第72、76、79、120和121页。大家还可以参阅《陔余丛考》卷34(1957年北京版),第725页。
(25)这些“曲子”的写本也可能与我们的写本是同时代的。某些“曲子”的写本可以被断代。这就是P.2714号写本的情况,其中对中和五年(885年)闰三月的记载也出现在该写本的行文中,P.3286背面写本的情况也如此,它可能应晚于859年,这是正面所记载的召集某个社的社邑的时间。我还应该指出,这两卷写本的纸张酷似占卜写本的纸张。
(26)今枝由郎的口头报告。始终是据今枝由郎认为,鸟占写本的时辰表同样也与自梵文派生而来的时辰名称体系不同。请参阅《翻译名义大集》。snga和phy dro等藏文名词在我们今日仍在口语中使用以指上午和下午。
(27)劳佛尔:同上引书,第28页。
(28)劳佛尔:同上引书,第5页。
(29)巴科:同上引书,第346页;劳佛尔:同上引书,第19页。
(30)《隋书.经籍志》卷三,第23页。
(31)金葆光《中国迷信研究》上编第2卷,上海1912年版,第257页。
(32)藏学家们对该词词义的看法未定。石泰安认为,它只能是如同巴科所希望的那样系指“朋友”,此词应该写作grogs而不是grog。此外,grog也出现在藏文的其他占卜写本中。因此,这里不可能是指抄写者的一种错误。
(33)我尚未能成功地考证该词。在一般情况下,与血有关的一切都是不吉利的。
(34)P.3479写作:“戌日鸡栖屋上。”
(35)“鬼”字很可能有误,应读作“魂”。“孤魂”首次由曹值(192—232)用于描述一名死者的灵魂。唐代诗人柳宗元(773—819)指出,“孤魂”会发出凄惨的声音。
(36)P.3479写作:“右前件乌占习要事法,实有用之,不失一看之法……若乌鸣在百步内即占,百步外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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