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济流量指标通过县市级文化馆收入合计、县市级文化馆支出合计、县市级文化馆经营收入、县级图书馆收入合计、县级图书馆经营收入、县级图书馆经营支出合计、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县级艺术表演场馆演出收入、县级文物业收入合计来进行衡量。
表4-15 2011—2013文化经济流量指标指数值及排名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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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经济流量来看,浙江、北京、江苏、重庆的文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高,其中,浙江2013年的县级图书馆收入为42 002万元、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为106 012.7万元,均居全国之首。总体来看,浙江的各类文化机构经营状况要优于全国其他地区,数据统计也相对完整、及时。
陕西2011年排名12、2012年排名第10,2013年则跃居第3,进步迅速,这一变化主要归功于其县级图书馆、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县级艺术表演场馆以及县级文物业收入的大幅上升。2011—2013年,陕西县级图书馆的收入由9 146.6万元增至13 926.3万元,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收入由4 706.3万元增至7 714.8万元,县级艺术表演场馆收入由182.9万元增至4 321.8万元,县级文物业收入由56 824.2万元增至93 609万元,作为历史悠久的文化大省,陕西近年来在文化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其文化经济流量排名的上升也与此相印证。
而一些西部省份,如宁夏、西藏、青海的收入则较低,西藏的县市级文化馆经营收入、县级图书馆收入、县级艺术表演场馆收入等多项统计数据均为零,这与统计工作不到位直接相关。海南的文化事业单位经营状况也并不理想,除一些数据缺失外,其县级艺术表演场馆演出收入、县级文物业收入不升反降。2011年海南的县级艺术表演场馆演出收入为1 113.6万元,2012年为2 128.4万元,2013年仅为97.7万元;2012年县级文物业收入为5 692.1万元,2013年仅为3 439.6万元,退步较大。
对比来看,重庆的文化经济流量指数排名变动较大,2011年、2012年均位列第2,而2013年却降至21,这与其2013年县市级文化馆经营收入、县级图书馆经营收入和支出的相应数据缺失直接相关。除重庆外,其他地区的这两项数据缺失也较为严重,对数据测算与整体评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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