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文化发展指数最终测评结果显示(见表3-2):在31个省份中,江苏、上海和浙江位居前3;广东省和北京市分列第4位和第5位。在31个省份中,唯有江苏文化发展指数超过50,为58.29,区域比较优势明显,其文化保护传承、文化创新与文化经济流量突出,在这三个分级指标上均排名全国第1;上海排名第2,主要优势体现在文化人才资源环境、文化创新与文化经济发展能力上,这三个分级指标上的排名均全国第2;浙江省则是在文化人才资源和社会文化参与指数上排名全国第1;广东在文化财政支出指数上排名全国第1;北京在文化基础设施指数上排名全国第1。
表3-2 2011年中国文化发展总指数及二级指标测评结果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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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排名的区域分布情况看,2011年中国文化发展指数的区域排名大致呈现为东、中、西三个发展梯度。其中第一方阵(前10名)以东部沿海省份居多;第二方阵(第11—20名)以中部地区较为集中;第三方阵(第21—31名)主要落在西部地区(西北、西南)、东北地区(除辽宁外)。而进一步分析东、中、西部区域的内部排名情况,则显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东部地区除东北的黑龙江(第23位)、吉林(第25位)外,整体发展优势明显。除天津排名17(位于第二方阵)外,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分别排名全国第1、第2、第3和第4,山东排名第6,辽宁省排名第7,福建省排名第10。
中部地区发展水平整体居中,部分省份优势相对明显。其中湖北、河南和湖南分别排名第8、第11和第12,其中湖北在文化创新能力上具有比较优势(文化创新指数排名全国第4),河南在文化保护传承、社会文化参与、文化基础设施等方面均衡发展(3个指标均进入全国前10),湖南的相对性优势体现在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上,它在文化经济流量指数上排名全国第4。
相对于东、中部地区的整体排名差距,西部地区的佼佼者则是四川省,其在文化发展总指数上全国排名第9。分析四川在二级指数上的排名可见,四川具有比较均衡的文化发展环境。除在文化创新指数上排名第16,其他6个二级指标的排名均进入全国前10,比较显著的优势体现在文化基础设施指数和文化保护传承指数上,分别排名全国第2和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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