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来源
本报告主要以2011—2013年之间的、与文化发展相关的客观数据为量化、统计对象,意在反映近期我国各层面文化发展的真实状况。数据来源主要是《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2—2014)和《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4)。
2.数据处理
由于中国文化发展指标体系中所涉及的初始客观数据计量单位不同、含义各异,直接进行比较分析并不科学。因此,本报告采用标准化法对初始数据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针对缺失数据,本报告赋予该地区以此项指标上的最低指数值,依此敦促各地重视农村文化发展数据的统计和公开。
3.权重确定
指标权重的测定是各类综合评价的核心问题,也是指数测评过程中非常关键的步骤之一。通常,确定指标体系的权重后,也会相应地实现测评过程。采用不同方法可能会得到不同权重,从而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因此选择适当方法来测定权重是至关重要的。在现有文献中,有大量的权重计算方法。最常见的划分方式就是客观赋权法和主观赋权法,它们的主要种类和特点归纳如表2-7所示。
表2-7 确定各种主客观权重方法归纳[7]
本报告基于已有数据特点,决定采用变异系数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相结合的客观权重法来测算各层面的文化发展指数,具体理由同本书编者于2012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CCIDI)》的第27页的原因阐释。(www.daowen.com)
【注释】
[1]转引自李博婵:《中国创意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城市问题》2008年第8期,第95—99页。
[2]此表系根据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2005年发布的“A STUDY ON CREATIVITY INDEX”整理而成。
[3]引自张小洁:《北京文化创意指数研究》,《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2年第1期,第294—295页。
[4]中国农村文化发展指数,由于目前数据可得性局限,在文化创新方面暂无可度量数据。待以后年份数据丰富,可即补充。
[5]杰夕、禾泽、疏影、魏冉:《从2014预算看多国文化走向》,《中国文化报》2013年11月7日,第9版。
[6]任一鸣:《从国际比较看上海公共参与》,《解放日报》2012年10月10日,第14版。
[7]王婧:《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及集群策略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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