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20世纪中国古典文学学科通志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20世纪中国古典文学学科通志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郭沫若在大革命失败后,东渡日本,在那里从事中国古代史和甲骨文、金文的研究。这两篇论文后来都收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序言中指出:对于未来社会的期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20世纪中国古典文学学科通志

郭沫若在大革命失败后,东渡日本,在那里从事中国古代史甲骨文金文的研究。1928年和1929年,他在《东方杂志》上连续发表了《<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和《<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两篇长达十万字的论文,是中国最早运用唯物史观的科学理论对旧有的文献资料重新进行考察,从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著作。这两篇论文后来都收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

郭沫若在20年代中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1923年在《泰戈尔来华之我见》一文中明确表示“唯物史观的见解,我相信是解决世局的唯一的出路”。1924年他又翻译了日本学者河上肇阐释唯物史观的著作《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为运用唯物史观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打下了基础。虽然郭沫若考察旧有的文献资料的目的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揭示中国先秦时代的社会发展规律,但是他在研究过程中,最先进行的工作就是对中国古代经典著作《易》、《尚书》、《诗》的清理和批判。其中《尚书》和《诗》分别是中国古代散文诗歌的总集。

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序言中指出:

对于未来社会的期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认清楚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去向……

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所有中国的社会史料,特别是关于封建制度以前的古代,大抵为历来御用学者所湮没,改造,曲解。在封建思想之下训练抟垸了二千多年的我们,我们的眼睛每人都成了近视……

外国学者已经替我们把路径开辟了,我们接手过来,正好是事半功倍。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以他为向导,而于他所知道了的美洲的印第安人,欧洲的古代希腊、罗马之外,提供出来了他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国的古代。

要批判御用学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曲解,要清算中国古代社会,最有效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唯物史观。

郭沫若对《尚书》和《诗》作为历史资料的可靠性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诗经》是我国文献中一部可靠的古书”,而“可怀疑的是《书经》”。他对《古文尚书》中今文二十八篇以外的篇章一律斥为伪作,又把《今文尚书》中的《虞书》、《夏书》四篇断定为后世儒家的伪托,并提出了七条证据,论证其为“托古改制”的伪作。

郭沫若通过《诗》、《书》来研究古代社会,重点是要论证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中国的历史,也遵循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指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世界历史的进程是完全一致而并不例外的,特别是中国也经历了奴隶制社会这一历史阶段。正如黄烈在给《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新一版所写的前言中所说:

在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导论的《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一文中,郭沫若提出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四个阶段:

西周前为原始公社制;西周时代为奴隶制;春秋以后为封建制;最近百年为资本制。与此相应中国有三次社会革命。……此为全书纲领,其他几篇则为具体论证。虽然该书作为古代社会只论及前三个历史阶段,但他在其他著作中是谈到了后二阶段的,所以他相信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中国也并没有例外。[3]

为了论证中国古代有过一个奴隶制时期,郭沫若从《诗》、《书》中找出了大量证据,并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推移及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推移的殷周时代是一个社会制度变革时代、阶级分化和斗争加剧了这种变革、生产力和农业的发展推动了这种变革这三方面加以论述。

郭沫若认为,唐虞时代尚处于母系社会,实行的是血族群婚,姐妹共夫,兄弟同妻。《孟子·万章》记载舜弟象的话,有“二嫂使治朕栖”语,而《楚辞·天问》有“眩弟并淫,危害厥兄”语,可知尧二女娥皇、女英共夫舜,而舜弟象也共妻娥皇、女英。至于禅让传说,更是氏族评议制度的反映。殷代尚处在由氏族社会向奴隶制转换时期。《商书》中如《盘庚》“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微子》“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中的“民”和“仆”都是奴隶。又从武王伐纣的《牧誓》中找到氏族社会遗存的证据,如“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等亚血族群婚存在的证据。至于周在古公亶父时仍然是母系社会,则从《大雅·绵》的“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中得到证据,认为这反映的是古公游牧岐山,找到姜姓女酋长,作了她的丈夫。

在这本书中,郭沫若把奴隶制的完成定于殷代末年(他后来对此做了修正,把殷商社会也定为奴隶制),认为这一时期牧畜业虽发达,但农业已经出现,《盘庚》中就有“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不服南亩,越其罔有黍稷”的语句。

至于周的先民,似乎一向以农耕为主。《大雅·生民》把周的先祖后稷奉为农业始祖,虽然只是传说,但反映了周代农业的渊源。《绵》叙述古公成为姜姓丈夫后,在岐山“乃慰乃止,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亩。自西徂东,周爰执事”。

周代在农业生产中,很可能用上了铁制的农具。《七月》、《大田》、《载芟》等篇都提到了“耜”,《臣工》和《良耜》中还提到了“镈”、“钱”、“铚”。郭沫若推断铁在当时作为“恶金”,是用来制造农具用的。农业在周代得到发展,在《周书》中得到了更多的反映,《金滕》中有“土爰稼穑……百谷其成”,《大诰》中有“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多方》中有“尚永力尔田”语,几乎所有《周书》各篇都说到了农业。而农业的发达,是奴隶制完成的一种体现。郭沫若在书中用大量篇幅论证了周代《诗》、《书》中所记载的“农夫”,实际上就是奴隶的事实。《七月》是一首写农夫生活的诗,它描写当时的农夫一年四季无日不在田中劳作,没有休息的时间。“男的呢种田筑圃,女的呢养蚕织布。栽种出来的成果呢献给公家,而自己吃的只是一些瓠瓜苦菜。养织出来的成果呢是替‘公子’做衣裳,而自己多是‘无衣无褐’。农闲的时候打点猎,得了狐狸便要送去给公子做衣裳,得了野猪只好偷偷地把猪儿畜了起来,大猪要贡给公家的。……冬天到了还要去凿凌冰,藏好了,到夏天来献上去,以使公家的人凉快。女子好像还有别的一种公事,就在春日艳阳的时候,公子们的春情发动了,那就不免要遭一番蹂躏了。”郭沫若生动地描绘了一年四季农夫们的生活,他反问道:“这是不是奴隶呢?”而《楚茨》、《信南山》、《甫田》等篇则是“当时的‘公子’把农夫的收成榨取来供祭祀享乐”的诗歌。《甫田》开头的四句“把那阶级的对立道得异常的明白”:“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你看农人是属他的,他不耕而获的一年取十千,把些剩余陈腐的米谷赏给农人吃,这不如像在养猪狗一样吗?”郭沫若的结论是:“总之,当时的农夫就是奴隶。这些奴隶在平时不仅做农夫,还要做工事,供徭役。”(www.daowen.com)

而在《书》中,这样的例子也很多。如《多士》:“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如《费誓》:“公曰:‘嗟,人无哗,听命!……鲁人三郊三遂,峙乃桢干。甲戌我惟筑,无敢不供。汝则有无余刑,非杀!’”从中可知,所谓“庶民”,所谓“庶殷”,就是被征服的民族。这些殷人本以为被俘后“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但周公却一律把他们用作奴隶,即所谓庶民,要他们从事奔走筑役的劳动。庶民的另一个来源,就是有罪者,包括周的宗室,都要化作奴隶。如“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蔡仲之命》)。郭沫若认为,当时阶级划分,从王、邦君、大家(百姓)到庶民,共四级,前三级是贵族,庶民是奴隶。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认为,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是十分横暴的。周公的几篇书辞,如《多方》所言:

尔乃迪屡不静,……我惟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宁,乃惟尔自速辜!

这是对奴隶的训诫:不听我就要屠杀你们,一次不够来二次,二次不够来三次,直至夷灭你们的种族,这是你们自作自受。

在《康诰》中,周公还授与康公统治殷人的办法,是使用严刑峻法,如果故犯,虽很小的罪也要杀,杀人越货要杀,不孝不友要杀,煽惑群心要杀。历来都以周公为大圣人,但在郭沫若的解释之下,周公是一个凶悍的奴隶主,哪有“圣人”的影子!

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的社会由奴隶制变为封建制,这是郭沫若在分析了这一时期的文献所反映的当时阶级意识的觉醒、旧家贵族的破产、新有产者的勃兴三个特点之后得出的结论。

例如《小雅·北山》,郭沫若认为这是一首鼓吹阶级斗争的诗歌。诗中所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反映的是“这些‘燕燕居息’、‘出入风议’的坐食阶级,他们所乘的车舆是我们‘惨惨劬劳’、‘靡事不为’的奴隶做的……我们真是高兴的吗?”还有《魏风·葛屦》、《魏风·伐檀》、《魏风·硕鼠》等篇,都反映了阶级的不平等,矛盾的尖锐。《小雅·黄鸟》的“黄鸟黄鸟,无集于栩,无啄我黍。此邦之人,不可与处。言旋言归,复我诸父”诸句,郭沫若解释说,黄鸟是“坐食阶级”,“痛恨本国的硕鼠逃走了出来,逃到外国来又遇着有一样的黄鸟。天地间那里有乐土呢?”

社会关系的动摇,促使阶级分化,旧贵族破产,这可从《诗》中一些篇章看出来。《邶风·北门》写一个作官的人大叹其“窭且贫”,应当是一位破产的贵族。《陈风·衡门》也是为饥饿的破落贵族而作:“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桧风·匪风》的“匪风发兮,匪车偈兮。顾瞻周道,中心怛兮。……谁能亨鱼?溉之釜鬵。谁将西归?怀之好音。”是说好久没坐车上路了,见大路不免伤心。好久没吃鱼了,哪个烹鱼,我就去给他洗锅灶!旧贵族破产,必然有新的有产者出现。《小雅·十月之交》用天灾地变来暗射当时的社会关系变革:

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

社会的变革,其主要原因是产业的发展,即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才带来社会阶级关系和思想上的重大变革。郭沫若主要从《诗》和《书》中找到了社会生产发展的四个方面的特点:刑罚的买卖,爵禄的买卖,工商业的发达,农业的发达。

奴隶主用来制服奴隶的重要工具是严酷的刑罚。这在《书》中例证举不胜举。如“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甘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汤誓》);“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尔家,凶于尔国,人用侧颇僻,民用僭忒”(《洪范》)。而在《吕刑》中,刑罚公然可以买卖:“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锾在当时为货币单位。《吕刑》列出了五种刑罚的赎买价格,可以认为,这是被支配阶级已经到了有钱可以赎买刑戮的地步,这实际是奴隶解放的表现。至于爵禄也可以买卖,如《诗·小雅·十月之交》所写,“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不憗遗一老,俾守我王。择有车马,以居徂向。”就是说世家不留一个,而举有钱的做官。

既然刑罚爵禄可以买卖,则商业一定相当发达。《大雅·瞻卬》写当官的经商:“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妇无公事,休其蚕织。”蚕织本是妇人应尽的公事,现在也不做了,于是打扮起来,到东门去游乐:“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郑风·出其东门》)

农业的发达,当时多靠战争即征服扩张来实现。《大雅》有《崧高》、《江汉》等篇,都是周宣王时向四方征伐的诗。所谓开疆扩土,就是推广农业,如《韩奕》说:“溥彼韩城,燕师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籍,献其貔皮,赤豹黄罴。”《江汉》是一首征伐淮夷的诗:“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淮夷在宣王时还没有大规模的耕种,召虎征服了江汉,使这一地区得到了开辟。

郭沫若利用《诗》、《书》的旧有文献资料,考证了中国殷周时期奴隶制社会的发展及其被封建制逐步取代的过程。他认为:“以上只是一般社会产业的发展。所以农民便得到自然解放的机会,手工业渐趋独立化。商人阶级也急剧的抬头,更加以各方异民族的参杂混处,于是而纯粹的奴隶制,便不能不跟着周室的东迁而逐渐溃败了。”

当然,郭沫若这时的研究只是历史而不是文学的研究,但他是用唯物史观研究《诗》、《书》的第一人,在先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他发掘出不少前人认识不到的含义,这是《诗》研究历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是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一大突破。郭沫若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社会学观点来分析古代文化和文学史料,才取得了比前人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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