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过后,人们开始反思《白话文学史》的价值,对其评价也趋向客观。《白话文学史》自80年代以来,已由多家出版社先后出版,如岳麓书社1982年版,上海书店1989年版,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团结出版社2006年版。对于一本学术著作来说,这是不多见的现象。对《白话文学史》的研究也日渐多起来,对其评价从50年代的基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大批判转向学术探讨,对其评价也趋向全面客观。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择要摘录如下。
董乃斌《论草创期的<中国文学史>》[54],对《白话文学史》的评价是:
首先,他彻底地打破了历来的文学正统观,把向来被视为旁支小道的民间歌谣抬举到从未有过的崇高地位……其次,它鲜明地提出了下述观点:民间文学是一切新文学的源头活水,也是推动文学发展的巨大动力,而贵族化的文人创作,却屡屡戕害那活泼生动的民间文学精神,因而阻碍和影响着文学的健康发展……以一部用“以论带史”方法写出的文学史来说,观点鲜明,线索清晰,固然是它的优长,可是倘若这位作者的史观不那么正确,不那么对头,情况又会怎样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部文学史在处理史料、作出评价时,就有可能发生偏差,乃至错误。
无论是从事实,还是从道理上说,胡适把古典文学划分为“活”的和“死”的两类,都是可以商榷的;尤其是具体地看,有些被他全然否定、彻底舍弃的文学形式,未必能说是死了的。
再说,以是否“白话”为第一标准去取舍古代作家、去论文学史,也是有问题的。这个标准的科学性、可靠性,颇值得怀疑。
陈平原1998年2月出版《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其“作为新范式的文学史研究”一章中对《白话文学史》做了全面而客观的评价。
更重要的是,胡适的这两部大书(按:指《中国哲学史大纲》和《白话文学史》)都是建立“典范”(paradigm)之作,既开启了新途径,引进了新方法,提供了新观念,又留下了不少待证的新问题。后来者可以继承它,也可以批判它、超越它,但无法漠视它的存在。这种“起了划时代的作用”的大著,有下卷和没下卷其实关系不大;其意义主要不在自身论述的完美无瑕,而在于提供了示范的样板……直到今天,胡氏提出的不少理论假设,仍参与文学史家的“对话”。[55]
将中国文学按其“表现工具”(文言或白话)一分为二,构成互相对立平行发展的“古文传统史”和“白话文学史”,这一“大胆的假设”,确是胡适首创的。尽管后来者对“死文学”和“活文学”的提法有很多非议,可“双线文学”这一基本框架仍在今天的文学史研究中发挥作用。关键不在于对具体作家作品或者流派思潮的评价是否得当,而在于这一研究思路打破了此前按朝代或文体讨论文学演进的惯例,找到了一根可以贯穿二千年中国文学发展的基本线索。自此以后,中国文学史再也不是“文章辨体”或“历代诗综”,而是具备某种内在动力且充满生机的“有机体”——这一点曾使不少文学史家兴奋不已,也因此催生出不少名噪一时的文学史著。可以这样说,“双线文学观念”是本世纪中国学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文学史假设”。这一假设被不断修订完善,甚至衍生出许多新的学术命题;人们往往关注这些具体命题(如乐府、弹词、说书的研究等),而忘却使这些命题得以成立(进入学者视野)的理论框架。时过境迁,胡适的“大思路”已经变成常识,而其论述的空疏与偏颇则日益成为后来者攻击的理由。这无疑是不公允的。[56]
从一个文学革命倡导者转为文学史家,胡适的优点是有成见,缺点则是太有成见。倘若只是以史为鉴,胡适的文学史知识绰绰有余,也足以支撑其提倡白话文学之主张。可作为一个史家,胡适抱定“白话正宗”说,闲置其终生信仰的“历史的眼光”,将一部中国文学史简化为“古文文学的末路史”和“白话文学的发达史”,其牵强附会之处,甚至远比《中国哲学史大纲》为多。即便如此,胡适的文学史著仍然具有某种典范意义,因其毕竟提出了一套崭新的研究思路。[57]
《白话文学史·引子》所标榜的两大目标,“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史是有历史的”,获得了巨大成功;而“要大家都知道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则留下许多问题。胡适的功绩在于其对“白话文学”的发现(包括对乐府歌词的制作及其深远影响、对佛教文学及故事的流播、对王梵志和寒山的生平考证以及对晚清北方的评话小说和南方的讽刺小说的描述等),其缺陷则在于为了重建“文学正统”而故意贬低乃至抹煞二千年的“古文传统”。[58]
骆玉明在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白话文学史》所作导读《关于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中对《白话文学史》给予了高度评价:
而在中国文学史方面,虽说在胡适之前已有多种专著,其中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1918)还享誉颇盛,但要论感觉之敏锐、面目之新颖,都不能和这部《白话文学史》相比。
生于后世的人想要挑剔胡适等人理论中的某些偏颇乃至错谬并不难,但它在历史上发生过的巨大作用并不因此而有所消减。
即使在现在来读这部《白话文学史》,我们还是能感受到各种有意义的启发。
我们差不多可以说,《白话文学史》是第一部具有现代学术眼光的中国文学史专著。但另一方面的事实,是这部书的基本观点,在整体上并未被后人接受。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胡适企图把《白话文学史》当作“中国文学史”来写,这样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过度的排斥。
一部学术史上的名著,重要的并非它是否有缺陷,而是它在当时条件下所提供的学术创造性。就这一点而言,胡适“为中国学术谋解放”的意愿在《白话文学史》中是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实现的。[59]
魏崇新、王同坤《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观念的研究》中对《白话文学史》是这样评价的:
在《白话文学史》中,胡适对具体作家作品的分析并不见精彩,他的贡献主要在于创构了“双线文学史观”。这种文学史观将中国文学史简化为两种文学的起伏消长史,难免有简单化之嫌和牵强附会之处,但他第一次将本来纷无头绪的中国文学史梳理清楚,并将其纳入自己构设的叙述框架之中,这比那些无系统思想无叙述框架,按部就班地以朝代为序讲述中国文学史的著作要高明得多,因为他为人们了解中国文学史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他对民间文学、古代小说的重视,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对后人具有启迪意义。
胡适《白话文学史》的偏颇之处也是相当明显的。首先是他过于扬白话而贬文言。他只注重文学的语言形式而忽视了文学作品的内容,他肯定了几乎所有的白话文学,包括那些并没有多少意义的打油诗,同时他也否定了两千年的中国古诗文的传统与成果,甚至将《诗经》、《楚辞》弃而不论,把韩柳的古文也一笔勾销。这显然不符合文学史的实际。因为衡量作品价值的大小并不完全取决其所运用的语言形式,文言作品中有优秀之作,白话文学中也有低劣的东西,将语言形式与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整合起来分析才能衡量出其真正的价值。其次是胡适对白话文学范围的界定也是不科学的。他把白话文学的范围随自己的需要而任意扩大,把《史记》、《汉书》、佛经的译文、唐代的诗歌等都划入白话文学的领地,其中有很多显然是白话文学框范所难以容纳的。
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并非完美之作,却有其片面的深刻之处,他虽然是无头无尾的断代之作,却比很多有头有尾的文学通史更有价值,这主要得力于胡适独特的文学史观念和治学方法。[60]
刘石在《关于胡适的两部中国文学史著作》中说:
二书对于学术研究的最大功绩,是换一个视角发掘中国文学史上素来为人轻视的白话文学创作。
但在我看来,胡著的问题除这些前人指出过的之外,还体现在一个悖论似的缺陷,即具体选目过窄,整体框架过大。说它过窄,是上面说的,将中国古代文学的价值限定在界限本难确定的所谓“白话”作品中,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被拒之门外;说它过大,是我以为,虽然白话和文言界限难明,尽可言人人殊,像胡适所定的那种说白、清白、明白“三白”方针,却未免太具主观随意性,客观上将白话文学的框架扩大化了。[61]
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说:
我们今天可以说,《白话文学史》的模式有诸多问题,但如果将其置入当时的语境之中,如果将文学研究和文学史的撰写视为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也就是对文学的历史和研究者内心世界的不断发现的话,那么《白话文学史》应该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它通过文学或者说借助文学表达了当时社会的一种主流文化思潮,那就是平民意识的觉醒与生长,同时它也给阅读者带来了一种新的审视文学历史的眼光,不再是以传统的诗文为中心,而是将其他先前不登正统文学大雅之堂的“诗余”、“词余”、语录,不入流的小说以及山歌民谣等等全都带入文学的殿堂中来。文学显得繁杂而充满生机,前所未有。[62]
戴燕《写实主义下的文学阅读——文学史研究——中国文学史经典的生成》认为:
在胡适的文学史里,前所未有地集中了关注社会和人生问题的作品,远离现实、远离社会的作品,他都比较少选入……胡适的评价,较之以往,变化巨大,实际上这也是文学史对旧有文学经典的一次相当大的颠覆。[63]
从这些评价中可以看出,“文革”后对《白话文学史》的评价基本上都是秉持客观的态度,肯定其开创性和典范作用,同时对其缺陷和不足也客观地指出。让我们以戴燕对胡适《白话文学史》的评价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白话文学史》也为“中国文学史”增添了一套新的叙事方式。虽然它还远非内容完整的文学通史,但通过它,人们多少已经能够看见整个中国文学史的眉目。[64]
(复旦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宋立英)
【注释】
[1]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3]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4]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5]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6]骆玉明:《关于胡适的<白话文学史>》,见胡适《白话文学史》,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7]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第22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8]刘石:《关于胡适的两部中国文学史著作》,北京:《文学评论》,2003年第4期。
[9]刘石:《关于胡适的两部中国文学史著作》,北京:《文学评论》,2003年第4期。
[10]魏崇新、王同坤:《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观念的研究》,第82页,北京:西苑出版社,2002年。
[11]胡适:《历史的文学观念论》,《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12]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13]胡适:《白话文学史·引子》,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14]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
[15]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16]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17]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第162~16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www.daowen.com)
[18]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19]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0]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50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1]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2]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3]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4]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5]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6]胡适:《白话文学史》,第17页,第42页,第63页,第142页,第156页,第160~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7]胡适:《白话文学史》,第206页,第219页,第278页,第29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8]胡适:《白话文学史》,第206页,第219页,第278页,第29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9]胡适:《白话文学史》,第206页,第219页,第278页,第29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30]胡适:《白话文学史》,第206页,第219页,第278页,第29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31]魏崇新、王同坤:《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观念的演进》,第81页,北京:西苑出版社,2002年。
[32]余冠英:《胡适对中国文学史“公例”的歪曲捏造及其影响》,北京:《文艺报》,1955年第17期。
[33]刘永翔、李露蕾:《胡云翼重写文学史·前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34]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15页,北京:人文书店,1932年。
[35]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第2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
[36]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第20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37]刘经庵:《中国纯文学史纲》之编者例言,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
[38]余冠英:《胡适对中国文学史“公例”的歪曲捏造及其影响》,北京:《文艺报》,1955年第17期。
[39]戴燕:《写实主义下的文学阅读》,北京:《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2期。
[40]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第175~176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
[41]张大卫:《评胡适之<白话文学史>》,上海:《国闻周报》,1929年6月第6卷第22期。
[42]梁淑仪:《胡适著<白话文学史>上卷》,北京:《图书评论》,1931年12月第1卷第9期。
[43]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36页,北京:人文书店,1932年。
[44]鲁迅:《致章廷谦》(1929年10月26日),《鲁迅书信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
[45]朱光潜:《替诗的音律辩护——读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后的意见》,《诗论》,第229页,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
[46]胡云翼:《新著中国文学史·自序》,上海:北新书局,1932年。
[47]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第12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
[48]游国恩:《批判胡适的资产阶级维新的学术观点和他的思想方法》,北京:《光明日报》,1954年12月22日。
[49]何其芳:《胡适文学史观点批判》,北京:《人民文学》,1955年5月;《胡适思想批判论文选集》,第257~267页,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
[50]王运熙:《汉代的俗乐和民歌——兼斥胡适白话文学史对乐府诗的歪曲和污蔑》,上海:《复旦学报》,1955年第2期。
[51]王瑶:《关于“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念”的理解》,《王瑶全集》卷5,第348~364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52]余冠英:《胡适对中国文学史“公例”的歪曲捏造及其影响》,北京:《文艺报》,1955年第17期。
[53]《郑振铎古典文学论文集》,第1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54]董乃斌:《论草创期的<中国文学史>》,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5期。
[55]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第14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56]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第147~148页,第150页,第15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57]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第147~148页,第150页,第15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58]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第147~148页,第150页,第15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59]骆玉明:《关于胡适的<白话文学史>》,《白话文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60]魏崇新、王同坤:《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观念的研究》,第87~88页,北京:西苑出版社,2002年。
[61]刘石:《关于胡适的两部中国文学史著作》,北京:《文学评论》,2003年第4期。
[62]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第176~1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
[63]戴燕:《写实主义下的文学阅读》,北京:《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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